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怎么计算 本人己解除劳动合同伤残补助金是自己去办?还是单位去办?
本人己解除劳动合同伤残补助金是自己去办?还是单位去办?
本人己解除劳动合同伤残补助金是自己去办?还是单位去办?
肯定是自己去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已经没有义务在给员工服务了。
己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伤残补助金是自己领还是单位领
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承担者;在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一般而言,单位也应承担部分的工伤保险待遇。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伤残补助金规定
伤残补助金应该是经鉴定后依按照一定的支付方式支付,跟劳动合同的存废没有联络。因为这个不是合同规定的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没有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领取伤残补助金嘛
劳动者在工伤期间,只有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后,劳动者菜可以按照伤残等级,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六级伤残补助金怎么算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不仅不解除劳动合同伤残补助金赔偿吗
什么情况?建议补充完整,方便大家为您解答。
若职工构成五至十级伤残的,在解除劳动关系时,才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两项赔偿。其他的赔偿不受影响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先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次性补偿款是伤残等级评定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补偿,与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关系。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规定再支付补偿金,这不服现金不低于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