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十级工伤公司伤残赔偿后过两年解除劳动合同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和医疗补助吗?就业补助和医疗补助该补多少
十级工伤公司伤残赔偿后过两年解除劳动合同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和医疗补助吗?就业补助和医疗补助该补多少
十级工伤公司伤残赔偿后过两年解除劳动合同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和医疗补助吗?就业补助和医疗补助该补多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0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是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或20个月的工资。
(三)住院和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0%工资;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
(五)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
辞职以后可得到两笔补助,各地标准不一。。仅供参考。。
10级工伤有没有一次性医疗补助 和伤残就业补助
有一次性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若能提供进一步的信息,有助于提供更为详细准确的解答。
一次性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
是的,伤残补助在进行工伤处理时可以要求老板立即支付.
工伤伤残七到十级中的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要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才可赔偿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作如下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由此可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条件是1、因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劳动合同;2、劳动者可以选择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两个条件符合任何一个条件均可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从法律规定来看,只有符合这两个条件中的其中一个才能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用人单位同意提前支付,法律也不禁止。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是国家的钱,只有达到两个条件中的一个才能获得,而不能提前获得。

上海外地户口工伤十级有一次性医疗补助和就业补助么?
有的。构成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解除劳动关系时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上海市最新九级工伤赔偿多少,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医疗补助)
1、8个月本人工资
2、10个月上海基本工资
3、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差不多一年)
请问受了十级工伤恢复后,没有及时解除劳动合同,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赔偿有影...
没有影响,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就是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的工伤待遇,按浙江省最新规定,以解除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一个标准)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十级各2个月,共4个月。见评论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疑问
什么时候也不给,因为条件不成就。
非常遗憾呢。
不过你可以时不时的要求企业给你保险一点医疗保险机构不予报销的费用。作为心理上的平衡弥补。
祝福你身心健康,春节愉快。
超过六十工伤伤残有没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1.关于离退休人员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继续工作的劳动者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各地实施细则的规定各异。
2.如北京市、厦门市,天津市等地明确规定不得认定工伤。而上海市等地规定可以认定为工伤,但工伤保险待遇由聘用单位支付。另外,如河北省等地没有就离退休人员以及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继续工作的劳动者的工伤认定情形单独作出规定。
3.只能说存在地区差异,建议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人社局!
我工伤六级解除劳动合同赔偿一次性医疗补助全几个月工资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多个月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