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税标准 税法规定的计税工资标准
税法规定的计税工资标准
税法规定的计税工资标准
工资现在时按实列支,个税部分企业代扣代缴
准预税前扣除的计税工资标准
你说的是企业所得税吧?
今年新税法的执行,准预税前扣除的工资标准这个旧做法已经取消了.企业可以按实际工资发放金额进入成本和费用.
2010年陕西计税工资标准?, 现在的计税工资标准是多少?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已经取消了计税工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2000元不是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标准,而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减除的费用标准。二者不能混淆。
计税工资标准是指什么?
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费用、成本、税金及损失,其中工资属于可扣除的成本之一,但是这并不是说企业可以据实扣除的,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选择扣除方式,计税工资就是其中的一种,他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能完全将实际发放的工资全额扣除,只能按下面两种情况去处理:一是指当实际发放的工资低于计税工资时,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数额扣除;二是当实际发放的工资高于计税工资时,按照计税工资数额扣除。
例如: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实际发放工资总额为800万元,企业有1000名职工,计税工资标准为1600元/月,所以计税工资总额为1000人*12月*1600元/月/人=192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发放的工资800万元可以全额扣除;如果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为2000万元时,则只能按照计税工资总额1920万元来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发文了,将计税工资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已经是开始施行。
工资费用超出计税工资标准
上年度计提的工资超标,那么在上年底就应该进行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
如果当时没有调整,按税法规定,今年就要将其对应的应纳所得税额补交。也就是说要补税,而不能在今年调整。
所得税规定的计税工资的范围包括哪些?
工资包括薪金、奖金、津贴和补贴四部分,那么所有的工资,不论是基本岗位工资还是绩效考核的浮动工资都是工资的范畴,一般性奖金肯定也是工资的范围,还包括季度奖、半年奖等一次性发放的奖金,激励基金等都属于工资。最后说出差误餐补贴,国家也有规定的,在差旅费列支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地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超出部分纳入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最后一个应该不算。

2012年的计税工资标准是多少
3500元。
附注:所谓计税工资,是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工资、薪金标准。现行的计税工资的人均月扣除最高限额为3500元,最早为800元,2006年7月1日改为1600元/人/月。计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财政部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并报财政部备案。个别经济发达地区确需提高限额标准的,应在不高于20%的幅度内报财政部审定(2006年7月1日后取消)。
当地政府规定的计税工资标准为人均600元,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所谓计税工资,是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工资、薪金标准。现行的计税工资的人均月扣除最高限额为800元,2006年7月1日改为1600元/人/月。计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财政部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并报财政部备案。个别经济发达地区确需提高限额标准的,应在不高于20%的幅度内报财政部审定(2006年7月1日后取消)。
实行计税工资办法的企业,其实际发放工资、薪金在计税工资、薪金标准以内的,可据实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实行计税工资的企业,( )人均月工资标准为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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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7月1日起内资企业计税工资标准1600元
:sina.. 2006年09月08日 09:44 新华网
新华网快讯:国家税务总局8日宣布,自2006年7月1日起,内资企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允许扣除的计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人均每月800元上调到1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