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 税法有哪些分类标准?
税法有哪些分类标准?
税法有哪些分类标准?
从法学的角度,税法可以作如下分类:
(一)按税法内容分类
按照税法内容的不同,可以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处罚法和税务行政法。
税收实体法是规定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主体、征税客体、计税依据、税目、税率、减税免税等,是国家向纳税人行使征税权和纳税人负担纳税义务的要件,只有具备这些要件时,纳税人才负有纳税义务,国家才能向纳税人征税。税收实体法直接影响到国家与纳税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分配,是税法的核心部分,没有税收实体法,税法体系就不能成立。
税收程序法是税收实体法的对称。指以国家税收活动中所发生的程序关系为调整对象的税法,是规定国家征税权行使程序和纳税人纳税义务履行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内容主要包括税收确定程序、税收征收程序、税收检查程序和税务争议的解决程序。税收程序法是指如何具体实施税法的规定,是税法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即属于税收程序法。也有将税务争议的解决程序独立出来,称之为税收争讼法,与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等并列的分类方法。
税收处罚法是对税收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税收处罚法由四部分构成:一是刑法中对偷税、抗税、骗税等税收犯罪行为的刑事罚则;二是最高司法机关对税收犯罪作出的司法解释和规定;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法律责任”一章对税收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规定;四是有关单行税法和其他法规中有关税收违法处罚的规定。
税务行政法是规定国家税务行政组织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其内容一般包括各种不同的税务机关的职责范围、人员编制、经费来源、各级各类税务机关设立、变更和撤销的程序和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等。从一定意义上讲,税务行政法也是税务行政组织法。多数国家并没有设立专门的税务行政法,而是在基本税法中确立税务机关的基本组织原则或规则,然后以法规或规章的形式确立税务机构的组织办法。
(二)按税法效力分类
按照税法效力的不同,可以将简洁分为税收法律、法规、规章。
税收法律是指享有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制定的规范性税收文件。我国税收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而高于税收法规、规章,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中,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属于税收法律。
税收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地方立法机关根据其职权或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授权,依据宪法和税收法律,通过一事实上法律程序制定的规范性税收文件。我国目前税法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即是税收法规,由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和由地方立法机关制定的地方税收法规两部分构成,其具体形式主要是“条例”或“暂行条例”。税收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税收法律高于税收规章。
税收规章是指国家税收管理职能部门、地方政府根据其职权和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授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规范性税收文件。在我国,具体是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以及地方政府在其权限内制定的有关税收的“办法”、“规则”、“规定”。如《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税务代理试行办法》等。税收规章可以增强税法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是简洁体系的必要组成部分,但其法律效力较低。一般情况下,税收规章不作为税收司法的直接依据,而只具有参考性的效力。
(三)按税法地位分类
按照具体税法在税法体系中的法律地位不同,可以将其分为税收通则法和税收单行法。
税收通则法,是指对税法中的共同性问题加以规范,对具体税法具有约束力,在税法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的税法。其主要内容一般包括通用条款、税权划分、基本税收权利与义务、征收程序、法律责任、行政协助、税务争讼等方面的内容。较为典型的税收通则法即税法基本法。
税收单行法,是指就某一类纳税人、某一类征税对象或某一类税收问题单独设立的税收法律、法规或规章。税收单行法受税收通则法的约束和指导。税收单行法是相对于税收通则法而言的,就是说税收通则法以外的税法都属于税收单行法。
(四)按税收管辖权分类
按照税收管辖权不同可以将税法分为国内税法与国际税法。国内税法是指一国在其税收管辖权范围内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经由授权或依法律规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其效力范围在地域上和对人以上均以国家税收管辖权所能达到的管辖范围为准。我们通常所说的税法即是指国内税法。
国际税法是指调整国家与国家之间税权权益分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包括政府间的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关税互惠公约、“经合范本”、“联合国范本”以及国际税收惯例等。其内容涉及税收管辖权的确定、税收抵免以及无差别待遇、最惠国待遇等。国际税法是国际法的特殊组成部分,一旦得到一国政府和立法机关的法律承认,国际税法的效力高于国内税法。
法有哪些分类标准
行业分类有国标、四大行自己分别的行业分类标准;
贷款质量分类为5级分类法,某些行实行12级分类法;
银行本身的分类按银监会分14类,具体为:A-政策性银行 B-商业银行 C-住房储蓄银行(注:现在已无此类银行)D-城市商业银行 F-城市信用合作社 G-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农村信用合作社 H-信用卡公司 I-邮政储蓄机构 K-信托投资公司 L-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M-金融租赁公司 W-外资银行 Y-外资非银行金融机构 Z-其他类金融机构;
货币分类按币种分。
另外还有存款的分类等,银行使用的分类法几乎无法列全,不知是否回答了你的问题。
岩石有哪些分类标准
最常用的岩石分类方案就是:
火成岩(岩浆岩)——顾名思义,就是直接由岩浆形成的岩石,指由地球深处的岩浆侵入地壳内或喷出地表后冷凝而形成的岩石。又可分为侵入岩和喷出岩(火山岩)。
沉积岩——顾名思义,就是由沉积作用形成的岩石,指暴露在地壳表层的岩石在地球发展过程中遭受各种外力的破坏,破坏产物在原地或者经过搬运沉积下来,再经过复杂的成岩作用而形成的岩石。沉积岩的分类比较复杂,一般可按沉积物质分为母岩风化沉积、火山碎屑沉积和生物遗体沉积。
变质岩——顾名思义,就是经历过变质作用形成的岩石,指地壳中原有的岩石受构造运动、岩浆活动或地壳内热流变化等内营力影响,使其矿物成分、结构构造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而形成的岩石。又可分为正变质岩和副变质岩。
三大类岩石是可以通过各种成岩作用相互转化的,这也就形成了地壳物质的循环。
码头有哪些分类标准?
码头可分为顺岸式、突堤式、墩式、岛式。 顺岸式码头应用较为普遍,根据码头与岸的连接方式又可分为满堂式和引桥式两种。满堂式码头与岸上场地沿码头全长连成一片,其前沿与后方的联系方便,装卸能力较大。引桥式码头用引桥将透空的顺岸码头与岸连接起来。 突堤式码头主要应用于海港,又分为窄突堤码头和宽突堤码头两种。码头吊机前者沿宽度方向是一个整体结构,后者沿宽度方向的两侧为码头结构,码头结构中通过填筑构成码头地面。 墩式码头为非连续结构,由靠船墩、系船墩、工作平台墩、引桥、人行桥组成。墩台与岸用引桥连接,墩台之间用人行桥连接,船舶的系靠由系船墩和靠船墩承担,装卸作业在另设的工作平台墩上进行。 对于不设引桥的墩式码头,一般又称岛式码头。墩式码头在开敞式码头的建设中应用较多,主要用来装卸石油散货。有的墩式码头不设工作平台墩,墩子既是系靠船设施,又在其上设置装卸机械(如固定装煤机)进行装卸作业。 2.按断面形式分类 码头可分为直立式、斜坡式、半直立式、半斜坡式和多级式。 直立式码头适用于水位变化不大的港口,如海岸港和河口港;对于水位差较小的河港及运河港也很适用。斜坡式码头适用于水位变化大的上、中游河港或水库港。由于直立式码头装卸效率高,其应用范围正逐步扩大。在水位差较大的中游河港,采用多层系缆或浮式系靠船设施的直立式码头日益增多。在水位差大且洪水期不长的上游河港也采用了多级式直立码头。 上级码头供洪水期使用;下级码头供枯水期或一般水位时使用,而在洪水期被淹没。各级码头可以在同一断面上,也可不在同一断面上。 半斜坡式码头用于枯水期较长而洪水期较短的山区河流。 半直立式码头用于高水位时间较长,而低水位时间较短的水库港等,后三种形式的码头应用较少。 3.按结构型式分类 码头可分为重力式码头、板桩码头、高桩码头和混合式码头等。 重力式码头是码头建筑物中分布较广、使用较多的一种结构型式。其工作特点是依靠结构本身及其上面填料的重量来保持结构自身韵滑移稳定和倾覆稳定。由于自重大,地基承受的压力大,故重力式码头适用于较好的地基。

刀具有哪些分类标准?
刀具按工件加工表面的形式可分为五类:
■ 加工各种外表面的刀具,包括车刀、刨刀、铣刀、外表面拉刀和锉刀等;
■ 孔加工刀具,包括钻头、扩孔钻、镗刀、铰刀和内表面拉刀等;
■ 螺纹加工刀具,包括丝锥、板牙、自动开合螺纹切头、螺纹车刀和螺纹铣刀等;
■ 齿轮加工刀具,包括滚刀、插齿刀、剃齿刀、锥齿轮和拉刀等;
■ 成形刀具,这类刀具的刀刃具有与被加工工件断面相同或接近相同的形状,如成形车刀、成形刨刀、成形铣刀、拉刀、圆锥铰刀和各种螺纹加工刀具等;
■ 特殊刀具,加工一些特殊工件,如:齿轮,花键等用的刀具。如、插齿刀、剃齿刀、锥齿轮刨刀和锥齿轮铣刀盘等。
此外,还有组合刀具。
按切削运动方式和相应的刀刃形状,刀具又可分为两类:
■ 通用刀具,如车刀、刨刀、铣刀(不包括成形的车刀、成形刨刀和成形铣刀)、镗刀、钻头、扩孔钻、铰刀和锯等;
■ 切断刀具,包括镶齿圆锯片、带锯、弓锯、切断车刀和锯片铣刀等等。
同时按照刀具用途分类,除金属切削刀具,用于木工的木工刀具,还有特别应用的一类刀具,移动菠菜用于地质勘探、打井、矿山开采的矿山刀具。
给岩石分类标准有哪些
岩石颜色分类:带有各种红色的,一般是地表潮湿或有水环境形成,如红色砂岩,
:带有绿色的岩石,一般浅氧化浅还原环境形成的浅海形成,如海绿石
:带有黑色的岩石,一般是深海湖中形成,缺氧的还原环境,如深海泥岩
按形状分类:层状多为沉积岩,砂岩,泥岩,碳酸盐岩
:块状多为岩浆岩,伴有流动的结构,按颜色深浅可以分为深暗色超基性岩,暗绿色玄武岩,灰白肉红色
花岗岩和中性岩
:碎裂状和其他块状有可能是各种沉积岩,种类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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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血型有哪些分类标准
血型
通常所说的血型就是红细胞的血型,是根据红细胞表面的抗原特异性业确定的。已知人类的红细胞有15个主要血型系统,其中敢主要的是ABO血型系统,其次Rh血型系统。
临床上最重要的是将人类血型分为A、B、AB、O四种(称为ABO血型系统)。在人类的血液里含有凝集原(又称抗原)A、B和凝集素(又称抗体)A、B。
凝集原附着在红细胞表面。凝集素存在于血浆(或血清)中。同名的凝集原和凝集相遇(如凝集原A和凝集素B)会发生红细胞凝集现象(溶血反应)。所以在人体的血液中,所含的凝集原和凝集素的类型不同,可分为A、B、AB、O四种血型.
血型是遗传决定的,亲代与子代的血型关系取决于遗传因素,如双亲都是O型,子代也是O型,子代也是O型,亲代是O型或AB型,则子代为A型或B型。子代为A型或B型。子代与母亲血型不合可引起新生儿溶血病。
股票的分类标准有哪些?
股票的分类,分为以下7大类,每大类归为多个小类。
一、按上市地点分为A股、B股、H股、S股、N股。
A股:指境内的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含台、港、澳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B股:指那些在中国大陆注册、在中国大陆上市的特种股票。
H股:指国有企业在香港上市的股票。
S股:指那生产或者经营在中国大陆,注册地在新加坡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但是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挂牌的企业股票。
N股:在中国大陆注册、在纽约上市的外资股票。
二、按板块分为行业、概念、地区。
行业:根据行业大类分,如煤炭、纺织、医药等;
概念:根据权重、热点、特色题材划分的,如一带一路、雄安新区等;
地区:根据身份直辖市区域划分的。如湖北板块、广东板块等。
三、按股票在持有者分为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三种。
国家股:是指以国有资产向有限公司投资形成的股权。
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向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
个人股:是指公民个人以自己的合法财产投资于股份制企业的股份。
四、按股东的权利可分为普通股、优先股及两者的混合等多种。
普通股:是随着企业利润变动而变动的一种股份,是股份公司资本构成中最普通、最基本的股份,是股份企业资金的基础部分。
优先股: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
混合股:指在股息分配方面优先和在剩余财产分配方面劣后的两种权利混合起来的股票。
五、股票按票面形式可分为有面额、无面额及有记名、无记名四种。
有面额:指在股票票面上记载一定金额的股票。
无面额:指在股票票面上没有记载金额的股票。
有记名: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的股东名册上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
无记名:与有记名相对应。
六、按享受投票权益可分为单权、多权及无权三种。
单权股:指每张股票仅有一份表决权的股票称单权股票。
多权股:与单权股相对应。
无权股:即无表决权股股票,指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事务不享有表决权的股票。
七、其他,如红筹股、蓝筹股、ST股、中概股、成长股等按性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