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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步诗其一和其二 《七步詩》並非曹植所寫,歷史為曹氏兄弟殘殺腦補了兩千年!
《七步詩》並非曹植所寫,歷史為曹氏兄弟殘殺腦補了兩千年! 三國史是國人最熟悉的一段中國古代史之一,這主要得利於《三國演義》的普及。羅貫中說《三國演義》中的情節是「七分事實,三分虛構」,書中關於曹植作《
《七步詩》並非曹植所寫,歷史為曹氏兄弟殘殺腦補了兩千年!

三國史是國人最熟悉的一段中國古代史之一,這主要得利於《三國演義》的普及。羅貫中說《三國演義》中的情節是「七分事實,三分虛構」,書中關於曹植作《七步詩》的描寫就不是歷史事實,而且基本可以斷定,《七步詩》非曹植所寫,歷史為曹丕曹植兄弟腦補了兩千年的自相殘殺劇情。
要弄清《七步詩》究竟是否曹植所做,就要知道其來源。歷史上對於《七步詩》的記載眾多,但有三處記載有重要意義:
第一處是《世說新語·文學》:文帝嘗令東阿王七步中作詩,不成者行大法;應聲便為詩曰:『煮豆持作羹,漉菽以為汁;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帝深有慚色.」(該處的《七步詩》是六句。)
第二處在李善《文選注》:萁在竈下燃,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該處的《七步詩》是四句。)
第三處在《太平廣記》第一百七十三卷:魏文帝嘗與陳思王植同輦出遊,逢見兩牛在牆間斗,一牛不如,墜井而死。詔令賦死牛詩,不得道是牛,亦不得雲是井,不得言其斗,不得言其死,走馬百步,令成四十言,步盡不成,加斬刑。子建策馬而馳,既攬筆賦曰:「兩肉齊道行,頭上戴橫骨。行至凼士頭,峍起相唐突。二敵不俱剛,一肉卧土窟。非是力不如,盛意不得泄。」賦成,步猶未竟。重作三十言自愍詩云:「煮豆持作羹,漉豉取作汁。萁在釜下燃,豆向釜中泣。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該處的《七步詩》是六句。)
讓人奇怪的是,提到《七步詩》的典籍不少,可最初的曹植詩文集中卻沒有這首詩。
曹魏時期,曹植的詩文有兩個集子,一個是曹植自己編訂的,一個是曹叡下令編輯的。晉代魏之後,晉武帝曾拿署名曹植的《六代論》問曹植的兒子曹志是否為他父親的作品,曹志說「先王有手所作目錄」,可見當時就已有人假託曹植之名了,還可知道曹植文集當時保存完好。《晉書·曹志傳》記載了這件事。
曹植
文採好,意義深刻的詩文詞句會被時人或後人引用。但南北朝以前,僅能找到兩處用曹植《七步詩》典故的作品,而且使用年代皆在《世說新語》以後。第一處見於任昉《齊竟陵文宣王行狀》:「陳思見稱于思王」;第二處見於蕭統《文選》《十二月啟·中呂四月》有:「聲聞九皋,詩成七步」。
《隋書·經籍志》記載有《陳思王曹植集》三十卷;《舊唐書》記載一說二十卷,一說三十卷——隋唐時期,曹植的詩文集並未散佚。
那麼上文三處記載《七步詩》的文獻中,李善《文選注》的引用就有了問題。李善在注釋《文選》時曾引用過曹植的詩文集,偏偏就注釋「七步」時,引用《世說新語》這個「二手材料」,卻放著「曹植本植」不用?結果只有一個:唐時,曹植的詩文集中沒有《七步詩》。
據學界考證,曹植的作品在五代時期曾散佚。到了趙宋南渡時,有人輯《七步詩》入曹植文集中魚目混珠,問題就是出在這個時期。
從南宋時期開始,關於《七步詩》是否為曹植作品就已引起重視,直到明清時期,爭論亦經久不衰。如徐禎卿、王世貞等名家皆相信《七步詩》是曹植作品,若將曾用過「七步」典故的文人也視為同意該觀點的話,這個群體會增加周必大、劉克莊、楊萬里、文天祥等名家。
宋代陳振孫、元代馬端臨皆對此持懷疑態度。今人郭沫若也說:「過細考察起來,恐怕附會的成分要佔多數。多因後人同情曹植而不滿曹丕,故造為這種傳說。」
《七步詩》有六句和四句兩種,六句詩體出自《世說新語》,四句詩體出自李善《文選注》,《太平廣記》的記載出自《世說新語》。逯欽立《先秦漢魏晉南北朝詩》可知,當時五言六句或四句詩並非三國時代的創作主流,故而《七步詩》的風格並非當時流行。而且《太平廣記》的記錄中稱曹植為「東阿王」,可歷史上曹植被封為東阿王的時間是曹丕去世之後的魏明帝太和二年(229年),曹植不可能以「東阿王」的身份與曹丕在一起,與史實不符。
結語:
最初的曹植詩文集中並無《七步詩》,《七步詩》最初記載在《世說新語》中,後世用典皆以此為據。大致在南宋初期,《七步詩》開始混入曹植詩文集,此後爭議不斷,但可以從曹植詩文版本,《七步詩》本身等方面確定,《七步詩》並非曹植所做。大眾都以為曹植是政治上的失敗者,做出勝利者曹丕趕盡殺絕的推斷——大眾為曹氏兄弟的自相殘殺腦補了兩千年。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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