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打击非法集资月宣传活动 记忆 | 1994年4月11日,“非法集资第一案”长城机电总裁沈太福被处决

火烧 2022-09-19 13:50:42 1033
记忆 1994年4月11日,“非法集资第一案”长城机电总裁沈太福被处决 25年前的今天,1994年4月11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北京市长城机电科技产业公司总裁沈太福因犯有贪污罪和行贿罪,被押赴刑场,
打击非法集资月宣传活动 记忆 | 1994年4月11日,“非法集资第一案”长城机电总裁沈太福被处决

记忆 | 1994年4月11日,“非法集资第一案”长城机电总裁沈太福被处决  

   25年前的今天,1994年4月11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北京市长城机电科技产业公司总裁沈太福因犯有贪污罪和行贿罪,被押赴刑场,依法处决。沈太福及其妻于1993年3月2日以借电机款的名义,从公司集资部提取集资款现金100万元,其妻个人的名义存入银行,后将此款据为己有。

  1993年2月,沈太福以借取专利提成费为名,先后填写两张各100万元的借款单,用其中的一张从北京市长城机电科技产业公司所属的深圳太福公司支取100万元,另一张交他人代提现金。此后他又指使他人,拟定了沈太福个人可按销售额的10%提取专利提成费的董事会决议,并把该决议的日期倒签为1月4日。沈太福提取的100万元给了其妻40万元,她即以个人名义存入北京市长城机电科技产业公司集资部,另60万元被沈太福送给他人。

  沈让他人代提的100万元在他被羁押后,由公司的有关人员为沈太福缴纳了个人收入调节税32万元,冲抵他在深圳太福公司的部分个人借款68万元。1994年3月4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沈太福犯贪污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沈太福

  沈太福的故事是又一则颇具荒诞色彩的商业传奇。身高不到一米六的沈太福是吉林省四平市人。他自小爱好科技发明,是一个十分聪慧好学的青年。

  1984年,30岁的他从四平水库的工程局辞职,与两个兄弟办起了吉林省第一家个体科技开发咨询公司。他们相继研发出很多新颖的产品,如吸塑包装机、双色水位计及一种特别的读卡机。他的企业在当地以善于创新而小有名气。

  1986年,沈太福进京,以30万元注册了集体性质的长城机电技术开发公司--直到1988年,北京市工商局仍然不受理私人性质的高新科技企业注册。长城公司的产权性质最后成为沈太福案最致命的一环。

  1992年前后,沈太福和他的科技人员研发出一种高效节能电机,据称比同类产品性能高出很多。可是,沈太福并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投入生产,银行也对这个有风险的项目没有兴趣,这时候,沈太福想到了民间融资。

  dp同志视察南方之后的1992年和1993年是投资热情极其高涨的年份,人们对各种有新意的建设项目充满了热情。由于中央金融管制,发生在民间的各种集资行为便一直非常活跃,利息也是水涨船高。在沿海很多地方,民间拆借资金的年利息基本在16%~20%之间。一位资深的证券公司总经理曾回忆说," 在那年,证券公司不知道自己真正该做什么,几亿的资金,拆借出去就起码有20%的收益,还用自己费什么心?"(沈太福的行为实质上是"地下私募",当时由于宏观经济复苏,金融管控严厉,所以,游走在灰色地带的民间融资活动非常活跃,沈太福显然不是开出融资利息最高的人。一个可以参照的集资案例是:在1993年,深圳华为的任正非要开发万门数字程控系统而无法从银行贷到资金,他便游说全国17个省市的电信局合资3900万元成立合资公司,他承诺每年的定额投资回报是33%。)

  便是在这样的火热背景下,沈太福的集资游戏出台了。

  非法集资第一案

  沈案是改革开放后“第一非法集资案”。沈案的背后牵涉近20万人高达十多亿元的高息集资。沈太福被处决之后一年,1995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商业银行法首次提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概念,并确立了行政取缔与刑事惩罚双重规制的基本模式。这一年,被称为中国金融立法年。到1997年,中国关于民间集资的刑法规制框架基本建构起来。

  可以说,沈太福案是中国资本市场20年前的一个缩影。

  沈太福的“长城机电”大馅饼

  上世纪90年代初,各项技术创业如火如荼,沈太福就在这股潮流中等待着时机。

  1990年3月,辽宁省一家矿务局的工程师屈维谦和吴江接到一个通知,他们于1985年向国家专利局申报的“调速电机”发明专利,由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交纳“申请维持费”,申请被视为撤回,不具备再申请专利的条件。

  这时,他遇见了沈太福,两人开始了合作。

  沈太福聘屈维谦为公司的总工程师,给予其优厚的待遇。而他为此付出的代价是将专利卖给沈太福。

  1992年3月,经国家专利局批准后,沈太福成为“内反馈可控硅串级调速器”的专利权人。同年5月,沈太福的“新型高效节能电动机”通过了机电部的国家级科技鉴定。沈太福摇身一变成了“电机专家”。

  但沈太福的真正成果是“弄钱和运作”的商业技术而不是科学技术。尽管他通过上疏官路,下面包装自己的专利,从而获得了5000万元银行贷款作为开发“高效节能电动机”的资金。但他觉得5000万元的资金还不够,他想到了集资。

  沈太福将他的“高效节能电动机”项目包装的很有诱惑力。他设计了一个老少咸宜的集资游戏规则:投资人与其公司签定“技术开发合同”,投资额3000元起,上不封顶。合同中承诺,投资人可以随时提取自己的资金,而长城公司承诺“按季支付补偿费”,每年补偿率达24%,比当时银行的储蓄利率高出一倍。

  沈太福的集资模式让当时有钱没地方消费的老百姓趋之若鹜。当年6月,沈太福在海南展开第一次集资,看到集资广告的人们排起了长队前来投资,短短20天,沈太福成功集资两千万元。

  沈太福接着在全国17个城市展开更大范围的集资活动,他的公司很快成为当年最炙手可热的高科技企业。到1993年年初,沈太福先后设立二十多个分公司和一百多个分支机构,雇用职员三千多人,公司的主要业务是登广告、炒新闻、集资。

  沈太福已经忘了公司的主营业务,沉浸在集资的狂热中。当时,在长城公司的办公楼前,投资的群众排着长队,整个流水作业式的交易场面堪称火爆。

  截止到1993年2月,沈太福集资10亿多元,投资者近20万人。面对滚滚而来的资金流,沈太福刹不住车了。他开始编撰更大的谎言,他对外宣扬长城公司有300多项专利技术,而实际上这些专利还在申请,并没有被批准。在业绩上,他宣传拿下了数十亿的订单,其实他只售出电机50多台,价值仅600多万元。

长城机电科技产业公司总部门口的牌子

  从“改革人物”到死刑犯

  此时,沈太福赢得一片赞誉声。他被媒体称誉为“改革人物”,长城公司也被媒体打造成受人尊重的“高科技企业”。在唱赞歌的媒体中,最出力的是《科技日报》。在长城公司集资的过程中,该报发表了《二十天集资二千万》等多篇长篇报道。

  为塑造公司形象,突出公司业绩,沈太福先把集资款变成公司的营业销售收入,然后向税务部门缴纳了上千万元的税款。同时,沈太福以各种名义,从公司集资部提取集资款据为己有。

  沈太福不愧是商业运作的一把好手。然而在他的集资游戏玩到巅峰之时,巨大的风险也在等着他。

  1993年3月初,沈太福收到了中国人民银行发出的《关于北京长城机电产业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乱集资问题的通报》,该通报指出,“长城公司实际上是变相发行债券,且发行额大大超过其自有资产净值,担保形同虚设,所筹集资金用途不明,投资风险大,投资者利益难以保障”,并责令其“限期清退所筹集资金”。而此时,他正在为集资超过10亿元举办大型庆典酒会。

  已经狂热的集资流冲昏了头脑的沈太福,反应方式令人意外。他状告时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李贵鲜,并索赔1亿元。3月29日,沈太福在北京举行中外记者招待会,声称“国家科委、人民银行步调不一致,婆家、娘家有矛盾,却让他这个民办企业‘小媳妇’吃亏”。他宣称,因政府干涉,公司难以经营,要向国外拍卖。

  两天之后,携带大捆现金、准备逃亡国外的沈太福在北京机场被警方抓捕。至此,沈太福的集资狂潮终于落幕。

  沈太福被逮捕后,在国务院的直接参与下,各地组成二十多个清查组。历经半年时间的清查、清退,长城公司集资案的投资者领回了70%至95%不等的本金。

  沈太福被公诉机关以贪污罪起诉,并于1994年4月被判处死刑。

  对于一审判决,沈太福曾提出上诉,其理由是:长城公司是戴着集体帽子的私营企业,被告人不能成为贪污罪的主体,也没有贪污的动机和行为,因而不构成贪污罪。沈太福对律师说:“怎么判我都行,但是如果我是因为‘贪污’自己家里的钱而被枪毙,我不服。”

  但当时的情形,沈太福没有多少可为自己辩解的空间。

  
永远跟党走
  • 如果你觉得本站很棒,可以通过扫码支付打赏哦!

    • 微信收款码
    •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