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第一章标题是什么 党章第一章第九条
党章第一章第九条
党章第一章第九条是关于党员退党的。
根据《gcdzg党章》第九条党员有退党的自由。
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
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扩展资料:
gcdzg党员被劝退和自行脱党、退党的人,要求重新入党,党组织应持慎重态度。
他们中的有些人经过党的长期教育,提高了政治觉悟,对自己的过去表现检查认识深刻,可以重新接收其入党。
重新入党的党员党龄应从重新入党后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其前一段的党龄不计算在内。
限期改正的党员,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
在确定是否劝某个党员退党时,党组织要采取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其表现进行全面的历史的分析,弄清原因,分析有没有转变的可能和是否确实符合党章规定的劝退条件,实事求是地作出决定。
劝党员退党,需要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如果本人坚决不退并诚心表示愿意改正的,支部大会可根据情况决定其限期改正,时限一般为一年。
期满后,再由支部大会讨论,根据其表现,确定是否劝其退党。
对那些既不愿退党,又没有决心改正的党员,要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础上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委批准,宣布将其除名,不能再延长限期改正的期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gcdzg党章

参考资料来源:共产党员网——如何理解党章对党员退党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