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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联合国的关系 联合国海洋保护历史和重要性

火烧 2022-09-13 19:47:22 1034
联合国海洋保护历史和重要性 《联合国海洋公约》有何重要意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一部影响21世纪世界格局的海洋法典。它对世界的影响是全方位的,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以及空间利用等。本文试图通过这部

联合国海洋保护历史和重要性  

《联合国海洋公约》有何重要意义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一部影响21世纪世界格局的海洋法典。它对世界的影响是全方位的,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以及空间利用等。本文试图通过这部法规的产生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围绕这部法律展开的种种斗争,来展示当今海洋权益纷争以及它对未来的影响。

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落下了帷幕。这次会议从1973年12月 3日开始,到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牙买加美丽的蒙特哥湾签字,持续了10年时间。

联合国第7次海洋法会议,创造了国际法律史上的四个“最”,即:参加国最多,参加会议的有167个国家的代表团,此外还包括国际组织、民族解放组织、未独立领土在内的50多个组织和机构的代表作为观察员出席会议;

会议是联大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国际会议之一;国际法编纂史上所拟公约条文最多;会议时间也最长,开会总天数近600天。《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人类历史上迄今为止最为全面、最为完整、也最有实践性的海洋法典。

它的内涵非常丰富,涵盖的范围也非常广泛,包括诸如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国际海底(即区域)、公海、群岛制度、岛屿制度、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科学研究以及海洋争端解决的原则等等一系列有关海洋的法律制度。

扩展资料

从开发到保护 漫长的蜕变

自1982年《联合国海洋公约》签署以来,国际社会对海洋事务越来越重视。1999年,联合国秘书长向联合国大会提交的海洋事务报告中指出,海岸带生态系统可以提供的经济价值约为21万亿美元,而陆地生态系统可提供的经济价值约为12万亿美元。由此可见,海洋对全球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巨大的潜在价值。

徐祥民介绍,在国际上,如北欧的一些国家以及日本、韩国等,由于人口数量较多,资源相对短缺,早期都有过大规模开发海洋的经历,比如填海造地。为了发展工农业,扩张城市,他们广泛地向海要地,而这些开发活动在历经几十年的检验以后,被证明是留有遗憾的。

如今,为了提高海岸带资源的利用效率和人们的生活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各国都更加重视海岸带的管理和保护,由从前的“鼓励开发”转变为“限制开发”政策。

中国也经历了这样一个蜕变。改革开放之初,经济发展被高度关注,我国也开始了大规模开发海洋的历程。

几十年来,我国的海洋事业取得了许多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海洋也出现了各种问题,如大量生物种群面临灭绝等。而今,我国的海域自北到南都不同程度地遭到污染和破坏,可以说,我国的自然海岸线已所剩无几。

令人欣喜的是,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越来越意识到海岸带的重要性,逐步通过行政、立法等手段加强了对海岸带的保护。

中国和联合国的关系 联合国海洋保护历史和重要性

最近,国家海洋局被授予“加强海洋战略研究和对海洋事务的综合协调”的权利,这对于国家海洋局作为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履行综合协调海洋开发利用的责任,推进我国海洋事业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参考资料:中国网-实现海洋综合管理 可促海岸带可持续发展

参考资料:中国网-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诞生

怎样认识我国海洋安全的重要性

一)海洋在人类进步和全球发展中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海洋面积占地球总面积的71%,空间广阔,资源丰富,是自然界主要的地理形态,也是人类生存支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历史上看,海洋是地球生物的最早起源地,也是人类生命的摇篮.过去很长一个时期,人类以多种方式利用海洋,促进了全球文明进步.特别是从15世纪开始,随着世界地理大发现和远洋航海时代的到来,海洋成为国际商品往来最重要的交通通道,极大地促进了世界贸易的发展,推动了各国沿海地区的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当今世界,全球大部分经济活动集中在沿海地区,很多大城市位于沿海地区,众多人口也居住在沿海地区.海洋又历来是国家的门户、安全的屏障和兵家必争之地,对世界政治军事格局的影响很大.进入新世纪以来,世界一些主要国家开发海洋的步伐明显加快.2001年联合国大会宣布,21世纪是海洋世纪,这为人类向海洋进军展示了新的前景.(二)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是世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科技和经济迅猛发展,人口扩张、资源短缺和环境恶化的矛盾日益突出,海洋资源利用的潜力更加引起重视,海洋的价值更为明显.例如,未完全探明的海底世界,蕴藏着大量生物、能源和矿产资源;海水的综合利用和淡化,有助于缓解沿海地区淡水资源紧缺的矛盾;海水中氢元素的提取和应用,可以为核聚变与燃料电池开发提供取之不尽的基础原料;天然气水合物的开发,很可能成为继煤炭、油气之后的新一代能源;大洋多金属结核的勘探开发,将为增加全球接替战略资源开辟新的领域;海洋生物资源的开拓和挖掘,可能是解决人类食品问题的一条重要途径;深海生物基因的研发与利用,也有可能引发一场前所未有的生物革命,等等.加大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力度,已经成为全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抉择.(三)海洋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我国海域广阔,海岸线漫长,不仅是一个陆地大国,也是一个海洋大国.我们不仅有960万平方公里的陆地面积,而且有473万平方公里的海域面积,其中可管辖海域面积300万平方公里,是我国的“海洋国土”;不仅有22800公里的陆地边境线,而且有18000公里的大陆海岸线,面积较大的海岛有7000多个;在国际海底区域还拥有数万平方公里的多金属结合核矿区;海洋考察的足迹达到南极、北极和几个大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沿海地区率先发展,走在全国发展的前列.目前,沿海地区人口占全国的40%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的60%以上,海洋运输量占全国对外贸易运输总量的90%;我国港口货物和集装箱吞吐量均居世界第一,有15个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超过1亿吨,经济社会活动十分活跃.同时,海洋水产品产量相当于全国肉禽蛋类总产量的1/4,海上石油资源量和天然气资源量分别占全国总量的23%和30%,海水淡化量和冷却水用量迅速增长.海洋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四、提高海洋开发、控制和综合管理能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海洋事业处于加快发展的新阶段,对海洋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站在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用全球视野、历史眼光和战略思维观察与处理海洋问题,切实把海洋发展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海洋事业作为全社会的事业来办,提高海洋综合管理水平,努力开创海洋工作新局面.(一)增强全民海洋意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作为公民,应当了解我国的基本国情,了解海洋的情况,树立“海洋国土”概念和现代海洋理念,结合实际为促进海洋发展做力所能及的事.作为公务人员和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学习海洋知识,关心海洋事务,尊重海洋规律,掌握做好海洋工作的主动权.作为地方和部门,应当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海洋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研究和解决海洋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做好海洋工作提供管理和服务.作为新闻媒体,应当发挥好舆论的信息、教育和监督作用,以多种方式普及宣传海洋知识,在全社会形成关注海洋、热爱海洋、保护海洋和合理开发利用海洋的良好氛围.(二)规范海洋开发秩序.应抓紧完善海域使用管理的法规,认真执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继续清理各类涉海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健全涉海行政审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禁违规审批、越权审批和重复审批,防止因海洋开发利用项目盲目重复建设而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损失.加强对围海填海、海砂开采和无居民海岛开发等活动的监管,规范海域养殖活动.提高海洋管理水平,规范海域使用秩序,保护合法用海行为,促进人与海洋和谐相处.(三)加大海洋执法力度.依法行政是海洋管理的重要方略.应根据我国海洋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国际法律法规,研究制定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有效措施和具体办法.继续加强海洋执法,发挥好海监、海事、渔政、缉私、边防等力量的作用,加大对我国管辖海域开展巡航监视力度,有效监管各种海洋涉外活动,妥善处理侵害我国海洋权益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我国公民合法权益,保障海上通道安全,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四)推进海洋领域国际合作.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中国一如既往地坚持和平发。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何重要意义

事实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已成为广大发展中的沿海国家维护本国海洋权益、保证管辖海域得到有效控制和充分开发利用的法律手段,也是建立和维护新的国际海洋秩序,确保世界海洋只用于和平目的和全人类的利益、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利益的必要工具。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在其专属经济区内享有较之大陆架更为广泛的权利。归纳起来,这种权利主要体现于以下几个方面。

勘探和开发专属经济区内海床和底土的矿产资源的主权权利。或许读者会问,沿海国在其专属经济区内享有的这项权利不是与其在大陆架上享有的权利一样吗?是的,如果一个沿海国的大陆架不超过200海里,单就这一点来讲是没有什么区别的。

但对于大陆架宽度超过200海里的国家而言,则专属经济区内享有的这项权利就不能取代其在大陆架上享有的权利了。况且这项权利的主张依据是不同的,沿海国在其大陆架上享有的权利是固有的,而在专属经济区内享有的权利,则必须是通过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才能获得的。

开发、养护和管理专属经济区内生物资源的主权权利。这里所说的生物资源,当然是指一切生物资源,由此构成一个良好的环境,构成各种经济鱼类的食物链。

但从目前各国实践看,主要还是对一些经济鱼类的捕捞、养护和管理。从某种意义上讲,沿海国能否充分的切实的行使这项权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学技术水平。

沿海国要组织渔业生产,养护渔业资源,实施有效管理,必须首先查清资源量,对本国渔业资源的种类、数量以及分布变化规律有切实的了解,才能在此基础上,确定合理的捕捞量,科学的组织渔业生产,采取有效的渔业资源养护措施,使得渔业生产持续发展、渔业资源永续开发利用。而要查清渔业资源量,除经济条件外,最重要的一条是这个国家的科学技术水平。

如果对资源量掌握不准就盲目的确定捕捞量,势必导致要么过渡捕捞,造成资源衰减;要么造成资源浪费,因为有些生物资源的生命周期并不长,不及时捕捞也会死去。所以说,沿海国要充分行使这项权利。

有大量的基础性工作要事先做好,而首当其冲的是组织好渔业资源的普查。 从事经济性开发和勘探的主权权利。

比如,开发利用海水、海流和风力等能源资源。 在专属经济区内,沿海国还享有对建造和使用人工岛及其设施和结构的管辖权;对海洋科学研究的管辖权和对海洋环境保护与保全的管辖权。

沿海国在其专属经济区内享有上述一些主要权利的同时,也相应的承担一些义务。所承担的义务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如果沿海国在其专属经济区内还有剩余的捕捞量,应该允许其他国家来捕捞可捕量的剩余部分。

在国际实践中,这种捕捞剩余可捕量的渔业活动,一般多以当事国之间的双边协定方式进行。沿海国从维护本国利益的原则出发,多将海上作业条件差、渔业资源较少的区域开放给外国捕渔者,使其付出较大的代价来捕捞可捕量的剩余部分。

二是对出现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沿海国专属经济区的种群以及高度洄游鱼种、溯河产卵种群、降河产卵鱼种乃至海洋哺乳动物等,有与其他相关国家进行合作,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养护的义务。 从已经建立专属经济区制度的国家对其专属经济区的管理情况看,不外乎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对渔业资源进行调查和研究,重点是对主要经济鱼类的种类、数量、分布要搞清,研究其变化规律,以便在此基础上科学合理的确定每年的可捕量,避免渔业资源衰竭或不必要的浪费;在确定了可捕量的前提下,合理的组织本国渔民的生产活动。

一般是通过发放渔业生产许可证、规定海上生产作业区域、限定渔具或作业方式、收购渔获物等一系列的方法和措施,实现适度经营生产。对于外国捕渔者,虽然可以允许其捕捞可捕量的剩余部分,或者叫做剩余捕捞量,但在对其管理上,大多从严掌握;除指定渔业生产作业区、限定渔船数量、作业方式以及渔具等之外,还组织海上作业的现场监视,甚至派员随船监视,实行海上作业报告制度等等。

对于渔业资源的养护问题,已引起沿海国家的普遍关注,大都采取一些有效措施,对渔业资源进行养护。

保护海洋的重要性50字左右

保护环境, 善待家园

地球是人类惟一的家园,在茫茫的宇宙中,除了地球之外,目前尚未发现其他适合人类生存的星球.地球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惟一家园.

在这个家园里,人是地球的主人.除了我们人类以外,还有许许多多有生命的物质,如花草树木,虫鱼鸟兽等.这些生物与我们生活在同一环境中,共同组成了这个大家庭.水是生命之源,人的生命离不开水.人体中所含的水分约占体重的65%,如果人体损失10%以上的水分,就会导致死亡.空气,是人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人无时无刻不在呼吸空气.氧气来源于植物的光合作用,各类植物是氧气的加工厂.如果地球上没有了植物,我们人类和其他生命将不复存在.野生动物依赖于植物,也可以保护植物.以鸟类为例,90%的鸟类以昆虫为食,许多益鸟是庄稼,树木的卫士,是害虫的天敌.100条树虫十几天便可以吃光一棵大松树的树叶,而一对大山雀一天可以吃400多条虫子.如果没有这些益鸟,害虫就会泛滥成灾.在地球上,人类植物和动物,实际上是一个互相依赖的"生物圈"、"朋友圈",谁也离不开谁.人类之所以能在地球上生存是因为生态平衡的缘故.地球给我们人类乃至所有生命的形式,提供了一个生命支持系统--空气、水、适当的光和热、以及能源等等.事实上,这种原始的生态平衡从全球范围来看是极其难得的,我们今天或许只能在人类未曾涉足的地方才得以看到.自然环境提供人类生存发展的环境资源的同时,遭到了人类机大的破坏.只有当自然环境处与一种生态平衡的和谐状况时,人类的前景才是乐观的.

所以,请大家保护环境,善待家园,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家园变得更加美好

保护和开发海洋对于人类有什么现实意义

目前,总的来看,中国的海洋环境,基本上还是处于良好状态。

但在某些沿岸的海湾、河口及局部海域,如大连湾、辽河口、锦州湾、渤海湾、莱州湾和胶州湾等环境污染比较严重;某些海洋水产资源衰落,渔获量减少,少数珍贵海产品受损,一些海洋水产资源质量受到影响;部分滩涂荒废,滨海环境遭到损害。就海区而言,渤海沿岸污染较严重,东海和黄海次之,南海污染较轻,基本尚属正常。

当前,污染和损害中国海洋环境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陆源污染物。据有关部门统计,中国沿海地区每年排放入海的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约60亿吨。

在生活污水中,以东海沿岸的排放量最大,其次为南海沿岸和渤海沿岸,黄海沿岸最小。在工业污水中,也以东海沿岸排放量最大,占总量的50%;渤海沿岸和南海沿岸其次,黄海沿岸最少。

(2)船舶排放的污染物。中国拥有各种机动船只10多万艘,每年进入中国港口和航经我国管辖海域的外轮几万艘次,有大量含油污水排放入海。

如1979年巴西油轮在青岛油码头作业,一次跑油380吨。 (3)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的污染。

中国沿岸分布着几个大油田和十几个石油化工企业,跑、冒、滴、漏的石油数量很可观,每年有10多万吨石油入海。 (4)人工倾倒废物污染。

过去把海洋当作大“垃圾箱”,任意倾倒废物。如大连香炉礁海岸、葫芦岛、青岛、温州、湛江等地,把垃圾、矿渣、炉渣和其他废物堆放在海边或直接倒入海中。

(5)不合理的海洋工程的兴建和海洋开发,使一些深水港和航道淤积,局部海域生态平衡遭到破坏。 中国沿海各种类型的主要污染源有200多处,渤、黄海沿岸有100多处,东、南海沿岸100处左右。

这些污染源排放入海的主要污染物有石油烃、重金属污染物及有机物污染物。河流携带是污染物入海的主要途径。

石油污染中国沿海油污染比较严重,石油是各种污染物中入海量最大的一种。石油污染对海洋生物资源危害极大,油在水面容易形成薄膜,阻止海气交换,使海水中的溶解氧减少,故油污染能引起大面积的缺氧现象。

油膜、油块能粘住大量鱼卵和幼鱼,使其窒息死亡;能使卵化的幼鱼畸形,导致鱼、贝蓄积某些致癌物质。 中国沿海油污染面积约12万平方公里。

相对而言,渤海和东海油污染比较严重,分别占石油排放入海量的34%和33%;南海占19%;黄海最少,占14%。 渤海油污染面积约4万平方公里,其中辽东湾为1.8万平方公里,油浓度(几何均值)为0.049ppm;渤海湾为0.9万平方公里,油浓度为0.050ppm;莱州湾为0.6万平方公里,油浓度0.059ppm;渤海中部海域为0.7万平方公里,油浓度0.041ppm。

可见,渤海湾和莱州湾的油污染比较严重,而辽东湾的污染面积最大。 黄海的油污染面积为2.6万平方公里,北黄海的油浓度为0.059ppm;南黄海北部油浓度为0.052ppm;南黄海南部油浓度为0.026ppm;大连湾和胶州湾分别为0.085ppm和0.062ppm。

表明北黄海污染程度较重,尤以大连湾最为突出;南黄海以胶州湾油污染较重。 东海油污染面积约3.4万平方公里,其中长江口至杭州湾一带的油浓度为0.059ppm;浙南至闽东一带油浓度为0.078ppm。

东海油污染以浙南至闽东一带较重,而污染范围则以长江口至杭州湾一带为广。 南海油污染面积约1.7万平方公里。

珠江口一带的油浓度为0.055ppm,粤西沿岸为0.052ppm。因此,珠江口附近油污染程度略重于粤西沿岸,而粤西沿岸油污染范围较大。

重金属污染主要指汞、镉、铅等。中国沿海汞的主要污染源有60多处,尤以长江、珠江、鸭绿江、五里河等为汞的主要污染源。

汞以排放入东海的量最大,其次南海和黄海,渤海最少。但汞的平均浓度以东海最高,渤海次之,南海最低。

渤海以辽东湾汞的浓度最高,均值为0.05mmb;渤海其它海域的汞的浓度为0.01ppb左右。锦州湾、辽河口等是渤海汞浓度较高的地区。

北黄海、南黄海北部和南部汞浓度分别为0.04、0.02和0.01ppb;大连湾和胶州湾为0.02ppb。黄海以鸭绿江口汞浓度较高。

东海汞浓度为0.01~0.23ppb,长江口至杭州湾一带为0.07ppb,浙南至闽东一带为0.04ppb。南海汞浓度为0.02ppb。

中国沿海镉的主要污染源也有60多处。镉也以河流携带入海为主,珠江、长江、滦河和漠阳江所携带入海的镉占总量的80%。

镉以排放入南海的量为最大。整个中国沿海镉的浓度范围为0.02~0.45ppb,平均浓度为0.10ppb,以南海最高,东海最低。

渤海中以辽东湾和渤海湾浓度较高,黄海以大连湾较高。 中国沿海铅的主要污染源有80多处。

以流入南海的排污量最大,约占总量的60%;东海和渤海次之;黄海最少。铅的入海途径也主要靠河流携带。

中国近海表层水中铅的浓度为0.05~51.44ppb,平均值为1.60ppb。其中:渤海铅浓度平均值为2.95ppb;黄海为1.34ppb;东海平均浓度低于分析方法的最低检出限,但浙江南部曾达10~30ppb;南海铅浓度平均为7.68ppb,珠江口高达150ppb,为中国近海铅浓度最高区,粤西沿海为4.85ppb。

有机物污染海水的有机物污染通常可用化学耗氧量(COD)衡量。主要有机物污染源在中国沿海有150多处。

每年入海的有机物以COD计,达700。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何重要意义

事实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已成为广大发展中的沿海国家维护本国海洋权益、保证管辖海域得到有效控制和充分开发利用的法律手段,也是建立和维护新的国际海洋秩序,确保世界海洋只用于和平目的和全人类的利益、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利益的必要工具。《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在其专属经济区内享有较之大陆架更为广泛的权利。归纳起来,这种权利主要体现于以下几个方面。

勘探和开发专属经济区内海床和底土的矿产资源的主权权利。或许读者会问,沿海国在其专属经济区内享有的这项权利不是与其在大陆架上享有的权利一样吗?是的,如果一个沿海国的大陆架不超过200海里,单就这一点来讲是没有什么区别的。但对于大陆架宽度超过200海里的国家而言,则专属经济区内享有的这项权利就不能取代其在大陆架上享有的权利了。况且这项权利的主张依据是不同的,沿海国在其大陆架上享有的权利是固有的,而在专属经济区内享有的权利,则必须是通过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才能获得的。

开发、养护和管理专属经济区内生物资源的主权权利。这里所说的生物资源,当然是指一切生物资源,由此构成一个良好的环境,构成各种经济鱼类的食物链。但从目前各国实践看,主要还是对一些经济鱼类的捕捞、养护和管理。从某种意义上讲,沿海国能否充分的切实的行使这项权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学技术水平。沿海国要组织渔业生产,养护渔业资源,实施有效管理,必须首先查清资源量,对本国渔业资源的种类、数量以及分布变化规律有切实的了解,才能在此基础上,确定合理的捕捞量,科学的组织渔业生产,采取有效的渔业资源养护措施,使得渔业生产持续发展、渔业资源永续开发利用。而要查清渔业资源量,除经济条件外,最重要的一条是这个国家的科学技术水平。如果对资源量掌握不准就盲目的确定捕捞量,势必导致要么过渡捕捞,造成资源衰减;要么造成资源浪费,因为有些生物资源的生命周期并不长,不及时捕捞也会死去。所以说,沿海国要充分行使这项权利。有大量的基础性工作要事先做好,而首当其冲的是组织好渔业资源的普查。

从事经济性开发和勘探的主权权利。比如,开发利用海水、海流和风力等能源资源。

在专属经济区内,沿海国还享有对建造和使用人工岛及其设施和结构的管辖权;对海洋科学研究的管辖权和对海洋环境保护与保全的管辖权。

沿海国在其专属经济区内享有上述一些主要权利的同时,也相应的承担一些义务。所承担的义务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如果沿海国在其专属经济区内还有剩余的捕捞量,应该允许其他国家来捕捞可捕量的剩余部分。在国际实践中,这种捕捞剩余可捕量的渔业活动,一般多以当事国之间的双边协定方式进行。沿海国从维护本国利益的原则出发,多将海上作业条件差、渔业资源较少的区域开放给外国捕渔者,使其付出较大的代价来捕捞可捕量的剩余部分。二是对出现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沿海国专属经济区的种群以及高度洄游鱼种、溯河产卵种群、降河产卵鱼种乃至海洋哺乳动物等,有与其他相关国家进行合作,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养护的义务。

从已经建立专属经济区制度的国家对其专属经济区的管理情况看,不外乎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对渔业资源进行调查和研究,重点是对主要经济鱼类的种类、数量、分布要搞清,研究其变化规律,以便在此基础上科学合理的确定每年的可捕量,避免渔业资源衰竭或不必要的浪费;在确定了可捕量的前提下,合理的组织本国渔民的生产活动。一般是通过发放渔业生产许可证、规定海上生产作业区域、限定渔具或作业方式、收购渔获物等一系列的方法和措施,实现适度经营生产。对于外国捕渔者,虽然可以允许其捕捞可捕量的剩余部分,或者叫做剩余捕捞量,但在对其管理上,大多从严掌握;除指定渔业生产作业区、限定渔船数量、作业方式以及渔具等之外,还组织海上作业的现场监视,甚至派员随船监视,实行海上作业报告制度等等。对于渔业资源的养护问题,已引起沿海国家的普遍关注,大都采取一些有效措施,对渔业资源进行养护。

维护中国海洋权益的重要性

海洋既是人类生存的基本空间,也是国际政治斗争的重要舞台,而海洋政治斗争的中心,是海洋权益。全球愈演愈烈的海权之争,背后都是巨大的海洋利益。

海洋维系着中华民族崛起的诸多重大安全和发展利益。这些利益主要包括:保卫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防御敌对国家从海上的打击和入侵;保卫支撑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海洋资源的安全,维护海洋权益;维护我对外贸易海上航运通道、石油航线以及重大海外利益的安全。此外,还有打击海上恐怖主义、海盗、走私和跨国犯罪等问题,营造和平、良好的地区海上安全秩序;改善海洋环境,维护我国可持续发展和生存空间的质量;等等。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海洋意识淡薄的国家对海洋权益缺乏敏感性,也不可能有前瞻性和预见性。无法在别人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就把事情想好办妥,尤其是按照国际海洋法游戏规则打擦边球,为子孙后代多争取海洋权益。另外,由于意识淡薄,也不可能为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产生强烈的激情和冲动,即使有,争夺海洋权益的力度和强度都不足以达到理想的境界。

没有系统正确理论的指导,就不可能认识到制定国家海洋战略和海洋政策的重要性,没有战略和政策支撑的海洋事业发展往往会迷失方向。海洋管理体制久议不决,海洋管理机构改革方案难以出台,摇摆不定,主要原因就是缺乏现代意义上海洋管理理论的支撑。国家海洋管理如果走一步看一步,就会落后、矛盾、低效。

总之 海洋对一个国家的各个方面都有着非常巨大、不可形容的重要性!

根据你理解的的海洋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谈谈为什么要建设“海洋强国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这是我们党准确判断重要战略机遇期内涵和条件变化提出的战略目标,体现了党中央对海洋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

建设海洋强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分别提出“实施海洋开发”和“发展海洋产业”,国家“十一五”和“十二五”规划纲要则先后提出“强化海洋意识,维护海洋权益,保护海洋生态,开发海洋资源,实施海洋综合管理,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和“坚持陆海统筹,制定和实施海洋发展战略,提高海洋开发、控制、综合管理能力”。在新一轮海洋竞争中,我国在海洋产业、海洋经济、海洋科技、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长足进步,海洋资源开发能力显著上升,初步建立陆海资源配置与经济布局、海洋近岸开发与远海拓展统筹兼顾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但是,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建设海洋强国,要站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海洋不仅孕育了人类赖以生存的气候环境、自然循环,而且赐予了人类可持续发展的丰富资源、广阔空间。在21世纪,沿海国家和地区纷纷将竞争的视野转向海洋,加快调整海洋战略,制定海洋开发政策,促进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发展外向型经济,必须加强对海洋资源的开发,改变资源约束趋紧的局面。

建设海洋强国,还要站在国家发展战略和安全战略的高度,从保护海洋空间安全出发,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高度关注海洋空间安全是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适应国家发展战略和安全战略的新要求。保护海洋空间安全是不断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重要保障。各国维护海洋权益、拓展海洋空间的直接竞争愈演愈烈,围绕海洋资源争夺和岛礁主权、海域划界、航道安全的争端进一步加剧。我国的海洋空间安全保护、海洋权益维护面临十分错综复杂的形势,中国需要树立维护海洋权益、保护海洋空间安全的决心和信心。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这是我们党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和世界潮流,深刻总结世界主要海洋国家和我国海洋事业发展历程,统筹谋划党和国家工作全局而作出的战略抉择,充分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أ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是党中央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作出的重大决定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条以海富国、以海强国、人海和谐、合作发展道路,需要海洋工作者以及全社会付出长期不懈的艰苦努力 。

海洋占地球表面积的71%أ与人类的生存息息相关,与国家兴衰紧密相连。纵观世界历史,许多国家都曾走过因海而兴、依海而强的道路,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日本、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崛起就是如此。进入21世纪,海洋在国际政治、经济、军事、外交舞台上的地位更加凸显。世界各国均以崭新的姿态走向世界,拥抱海洋。从现实情况出发,中国应该必要走海洋道路,建设海洋强国。 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加强海洋的开发、利用、安全,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长远发展。我国适时提出建设海洋强国战略目标,既是着眼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也是着眼于我国领土主权和发展权的维护,周边国家已经对我海洋权益构成威胁,建设海洋强国,正是因应周边的复杂形势而作出全面性战略选择。

目前中国经济已发展成为高度依赖海洋的外向型经济,对海洋资源、空间的依赖程度大幅提高,海洋经济更成为拉动中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有力引擎。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资源短缺压力的情况下,海洋是我国具有战略意义的资源接替空间,科学合理利用海洋,对于我国的长远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因此,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建设海洋强国,不但为中国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巨大动力,更是中华民族走向海洋文明,实现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近年来国际形势跌宕起伏、风云变幻,围绕海洋资源争夺、岛礁主权、海域划界和通道安全的争端进一步加剧,中国海洋权益的维护亦面临十分错综复杂的形势。维护海洋权益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层面,维护管辖海域范围内岛屿主权、海域管辖权、资源开发利用权和维护管辖范围以外海域的正当海洋利益,战略意义极为重要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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