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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盗免死何如干脆“让领导先走”

火烧 2010-08-24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文章讨论盗窃罪免死与让领导先走的司法改革,强调公平正义与刑法修正,呼吁直接处理贪腐,体现社会对司法公正的期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又要与时俱进地进行修正了,这已经是第八个修正案草案。在中午的时候看到“75岁以上不适用死刑”和“恶意欠薪”的立法建议,笔者还自作聪明地认为某些立法者是弱智。可是在刚才又看到“盗窃罪不再适用死刑”的建议后,笔者才深深地感到某些立法者的智慧和自家的弱智了。
  记得在关于哪些涉钱犯罪应取消死刑适用的争论中,曾经最引人注目也反响最大的是该不该“让领导先走”,从来就没有人想到对极其严重的盗窃犯也可以发放免死金牌。因为在中国的刑法传统中,向来是“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的,而且对于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盗贼们处以极刑,老百姓也是拍手称快基本上不大会同情的,所以在争论是不是该对腐败犯罪处以极刑和极刑是否管用的浪潮中,忽然就把免死金牌挂在江洋大盗脖子上,实在是欲取先予的绝妙高招。试想对于通常由弱势群体来犯的盗窃都给予这样例外的人文关怀,那么为了实现“比太阳还要有光辉”的公平正义,那些贪污受贿的官员们如果再有被处以极刑的危险,岂非太不公平!先让江洋大盗获得免死金牌再顺理成章地由贪官污吏们跟上,让大家共同沐浴法治光辉,这简直是和谐得不能再和谐了。
  不过笔者认为这样的心机其实很有些多余,还不如干脆直接“让领导先走”,也不用让江洋大盗提前沾光。反正让领导先走已经是某个时期以来的传统——大概就以唐山大地震中开滦煤矿领导最后出矿井为分界吧,又何必让老百姓再摊上江洋大盗的肆无忌惮呢?贪官污吏们尽可放心地把免死金牌直接亮给屁民们看,因为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10万元死刑线早已通胀到了上亿元,与其半羞半喜还不如开怀畅笑,老百姓反倒觉得痛快干脆些。领导们要先走就先走吧,把江洋大盗们的命还是给社会留下。
  由“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笔者不禁又想理论创新一个“人民之政莫急于贪腐”。从要给江洋大盗们发放免死金牌的样子看,好像是要结束“王者之政”了;但要是真搞“人民之政”,恐怕就算是江洋大盗们都得到了免死金牌,老百姓也不会愿意免死金牌挂在应处极刑的贪官污吏身上。在“人民之政”下,那些贪腐至极的领导们别想跑掉!所以大家在习惯了适应被弱智之后,也只愿赵本山不要像折腾范伟一样尽来些脑筋急转弯。
  领导要先走就痛痛快快地先走吧,何必拿江洋大盗做铺垫。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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