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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企下岗职工现实看社保的问题

火烧 2010-03-10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聚焦国企下岗职工面临社保、再就业、置换金等多重困境,呼吁统一置换金标准、安置就业、豁免社保缴纳及提前退休政策,反映社会不稳定因素与制度缺失。

需要严重关注和解决的国企失业职工的现实困难:

像我这样50-60的人群,年青时在单位为国家作贡献,说买断就买断;说下岗就下岗。这个年龄出去找事做,别人说你老了;退休说你年青了;任体力、精力比不过农民工;任知识、技能比不过大学生;现在连他们都找不到工作,更谈不上我们,社保、医保更想都不赶不想,每月交这些钱都得400-500元。国家的这政策、那补贴好像都跟我们不相干,我们只能每天请求上天,保证我们每天不要生病,平平安安度日,这批人在50-60之间,就业根本就没有人要,上有父母在80左右,下有儿女在25-35之间,工作一辈子连"蜗居"都没混上,更不要说儿女的婚房了,这批孩子也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
        1、应该统一对国企职工解除身份的置换金发放标准
因国企改制而对国企职工解除其全民所有制职工身份,所发放的置换金标准,各地、各行业、各单位五花八门,极不统一,极不合理,少数高的为700多元/工龄年,多数低的只有400多元/工龄年。造成职工解除身份所领到的置换金相差悬殊,是极不合理的。
2、应该安置国企失业职工的再就业
国企改制的核心内容,是对职工的安置,安置就是解决再次就业。对失业职工发放为数不多的置换金,不能算作安置,如果只发置换补偿金,而不安置就业,只能算是遣散。国企职工大多数是1975年至1980年这五年集中招工进入企业的,属于女50岁、男60岁的“50/60”职工群,应聘没有地方要,做小买卖没有本钱,如无政府安置,基本不存在再次就业的机会。
3、应该豁免国企失业职工对社保和医保的缴纳
国企职工失业后,无收入来源,仅靠有限的安置资金,维持最低生活水准仍属极其困难。国企失业职工的收入跟不上社会平均收入的增长,无力自费缴纳社保和医保款。

4、应该特许国企失业职工比照公务员的工龄规定提前退休
理由同上.

           两会代表他们的家人可没有下岗找不到工作的,还大谈"延长退休年龄",干脆你们到坟墓退休去算了,都贪到极点了,下岗工人已彻底被抛弃,而真正象先生这样关心他们的人太少了,难道国家就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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