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企业退休干部是最受委屈和歧视的弱势群体
企业干部属国家干部,曾享受同一个政策待遇。1993年5月国家劳动部办公厅78号文件以向全国“推广深圳市取消企业国家干部编制,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经验,将企业干部“国家干部”身份一笔勾销了。在企业干部中有部、厅、处级,分别属省、地、市党委组织部门管理,对这些干部如何处理,未见有中央、省组织部门相关文件。这涉及上百万干部切身利益的大事,就凭劳动部办公厅一纸文件就了结了,这属正常的作法吗?这就看出企业干部,工人阶级的代表在国家某些领导人眼中的地位了。
1995年以国家劳动社保部为首,改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除将企业建国以前参加革命工作按离休待遇处理外,其余的不论干部、工人统一按工人一个标准,过去企业担任厂长、矿长、处长等中层以上领导职务的干部,因负有管理企业生产经营的责任,其待遇高于普通工人,改革后的养老保险制度,这个差距没有了,不论处级、厅级干部退休后统一与工人一个标准。为什么机关、事业单位的处级干部退休后,仍按职务享受待遇,而不与门卫人员待遇平等呢?制定这样的双重标准,理由何在?
在处理老干部的待遇问题上,早在1983年邓小平同志曾提出了“老人老政策”的指示,企业的这些领导干部完全应该按“老人老政策”处理。可当时负责制定政策的政府领导人,就是不执行,甚至将新制度没实行前,按老制度办理了退休的干部工人,统一按新制度待遇对待。这样做是完全错误的。
在对企业退休人员待遇实行“六连涨”中,政府规定向有“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过去企业称有职称的技术干部)实行待遇倾斜。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对高职人员的待遇管理,正高工享受正处级待遇,副高工享受副处级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对有行政职务,又有高级职称者,采取就高不就低处理。论待遇,过去企业的高职干部与行政领导干部基本相当,论贡献,负责企业全面管理的非高职领导干部没比高职干部少,这点在“高职人员”中也是承认的。可是,政府在制定倾斜政策中,却将非高级职称的企业副处级以上干部拽在一边,这样的作法合理吗?政府制定这样的政策,表现的是金钱,实质是对企业退休干部“尊严与人格”的侵犯。
七八十年代从部队转入企业的“军转干部”,他们早已融为企业干部中的一员,享受企业干部的同等待遇,但在“六连涨”中,他们除了享受与企业干部同等调资待遇外,政府又悄悄的按部队职级为其增加待遇,年终还有上千元的生活补助,可是企业干部却只能望而兴叹,这样做企业干部怎能心平?难道在部队才是干革命,在企业的就不是干革命吗?按老百姓的解释是“爱哭的孩子多有奶吃”,因为军转干部向政府诉求比企业干部厉害。
通过“六连涨”企业退休干部待遇却步入企业最底层,一个工作35年的正处级退休干部,现月养老金1330元,不足机关、事业单位同级退休干部待遇的1/2。现政府规定国有企业老总年薪低的几十万,高的上千万,是工人的几十倍几百倍,为什么过去国有企业的退休干部,却只能享受与工人同等待遇?
以上事实充分表明,政府有关部门领导人对企业退休干部的歧视是非常严重的,每当想起这些事,企业退休干部都义愤填膺,蹾脚“骂娘”。有些老同志说:“若为这些事有人组织上街游行,我举着拐杖也要去参加。”
企业退休干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担任中层及其以上领导职务的退休干部,曾经是国家的脊梁,工人阶级的代表,企业的领头人,在计划经济年代,享受与工人相等待遇,没休过节假日,没领过加班工资,全心全意为企业的发展、国家的经济建设,无私奉献了近40年。国家若没有六七十年代的经济基础,不可能取得九十年代改革开放的成就。那种蔑视企业退休干部作用,其实质是否定历史,“忘恩负义”。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等中央领导人,都是从企业出来的,对企业干部的作用曾有亲身体验的。过去,当上企业领导干部,感到很荣幸,现在受歧视,感到“羞耻”。政府以处理犯错误干部的作法,对待企业退休干部。企业退休干部的“尊严”、“价值”何在?有人叹息说,企业领导干部是“苦难的童年,风光的壮年,凄凉的晚年”。改革开放以来,虽然生活上不愁饭吃,但精神上过得很不开心。
今天,我们以国有企业退休干部代表身份,向党和国家领导人讨个说法,讨个公道。企业退休干部过去犯了什么错?跟共产党干了几十年,是功还是过?为什么国家只能给一个普通工人待遇?为什么对企业退休干部如此歧视?
共产党是讲“实事求是”的,共产党政府的干部办事要讲点“良心”,你若处于企业退休干部这种情况,心里能平衡吗?有入党几十年的老同志说:“共产党变了,不是毛泽东时代的共产党了,我们退党算了!”我们认为,共产党的宗旨没有变,变了的是帮共产党干事的一些官员。他们官僚主义,不实事求是,不主持公正,只为自己谋利益,对来自老百姓的呼声,置若罔闻。
“实事求是”、“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是写入了共产党章程的,是办事的准则。凡过去实行的政策,不论是谁主政决定的,错了的就得改过来,不适的就得修正,这才是一个执政党的魄力,这样的党才得人心,这样的政府才受人民拥护,社会才能和谐。
年已七旬的企业退休干部,是新中国成立后一代工人阶级的代表,共产党中的优秀分子,正确解决他们的问题,关系到党和政府如何对待工人阶级的具体体现,关系到党实践“实事求是”优良作风的具体体现。请国家党和政府领导,遵照邓小平同志“老人老政策”指示,慎重解决企业退休干部的待遇问题。具体要求是:恢复国家干部身份,享受与机关事业同级退休干部待遇,对部分老同志退休后已去世的困难家庭家属给予慰问和一次性补助。
湖南省国有企业退休干部代表
伍瑞华(正处级)
徐成杭(正处级)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日
联系地址: 湖南省冷水江市锡矿山社区服务中心
邮 编:417500
联系人:伍瑞华
电 话:15573803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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