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马克思谈“公妻制”,以及颜色革命的一些设想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读起来非常拗口,不知道当年的翻译是怎么搞的。今日只读读关于家庭关系的部分。
关于共产主义理想实现后和实现过程中,家庭这样的社会细胞共产党人怎么改造的问题,有很多人都在介绍:
远的有国民党,说延安是“共产共妻”;
近的看到 2007年9月9日 创刊于成都的《国家历史》主笔丁三文情并茂介绍过,说〖最老牌的社会主义者、中国社会党创始人江亢虎①就概括说,社会主义的形态是“三无”、“二各”,即无宗教、无政府、无家庭,“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并且这是脱胎于“少中”的中国共产党创始者们,跟“少中”其余人等一起实践过的②;
最新的是《人口大限80亿:全球性粮慌必将降临》,说〖按照生态学专家从全球植物的总产量估计,地球只能养活80亿人口〗,而2028年世界人口就要达到80亿——按文章观点,因为粮食问题人口暴涨,世界大战是不可避免的了。文后评论所提的“新文化,新生活,做新人,造新世界”的办法之一,就是〖解体家庭形式,女性不管婚否一生只一胎〗,并且〖对生育人要有高标准生育权,有遗传病、残疾儿现医学不能治疗的人免生育权。〗,也就是用“共产共妻”的办法来快速降低人口,避免世界大战。
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19页,才知道原来马克思介绍过(批判过)一种“粗陋的共产主义”,这种主义有两个要求:
㈠平均分配财产
㈡用公妻制来反对婚姻
对完全平分财产的要求,马克思说,【这种共产主义,由于到处否定人的个性,只不过是私有财产的彻底表现,私有财产就是这种否定。】——当年的翻译人员不知道怎么搞的,读都读不通顺。总之,这个要求是私有观念作祟而能达到的政治述求的顶点,是很反动的,甚至连私有观念的理性水平都达不到,就是马克思说的【他不仅没有超越私有财产的水平,甚至从来没有达到私有财产的水平】。
对公妻制要求,马克思谴责说,这是【用普遍的私有财产来反对私有财产的这个运动以一种动物的形式表现出来】。说公妻制【也就是把妇女变为公有的和共有的财产】。——也就是国民党说的共产党是“共产共妻”。
通过马克思的介绍和批判可以知道:
第一,有这种“共产共妻”的“粗陋的共产主义”,并且它的源流跟共产主义一样久远。
第二,这种“粗陋的共产主义”,据马克思认为是根植于私有观念的,是自私的、卑鄙的、抹杀个性和才能的,是私有观念的极端表现,为真正的共产主义者所不齿。
当然,我帮今日提倡消灭家庭的“勇士们”说句话,就是马克思说得也不一定就对,公妻制建立在19世纪的男女相对地位上,当然妇女是财产,但即便如今日泸沽湖畔摩梭人的阿夏制度,要是按马克思评价公妻制的话就很不合适:【拿妇女当作共同淫乐的牺牲品和婢女来对待,这表现了人在对待自身方面的无限的退化】。特别地,按李银河的理论、木子美等人的实践,男女平等了,公妻制跟公夫制是一样的,还不知道谁是谁的财产——不过,不要规定什么一个女人只能生育一个孩子,〖对生育人要有高标准生育权〗,这又是倒退到把人当财产处置的野蛮世纪了,至少倒退到希特勒的境界去了,况且80亿人口大限就剩下十几年了,公妻制的共产主义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建设不起来,并且到时候如果没有粮食问题,唯一为减少人口考虑的“公妻制”就显得多余,要是有粮食问题而发生世界大战,减少了我族的人口,于我族的生存机会是极端有害的。总之不管什么情况,极端手段减少人口,都没有解决安全问题的意义。并且按现在的医疗水平和医疗逻辑给未来定法律,完全是笑话;并且完全没有考虑公妻制或说公夫制成功建设起来后,男人女人的觉悟都高得能以全世界人类的福祉为出发点之一。
中国共产党在建设社会主义,提出共产主义理想的时候,有没有讲过,在阶级消灭后,家庭要不要消灭?望有识之人告知。——《少年中国》的作者丁三的文字就不必作为答案了,这小子连“非祖国主义”,先投北洋政府,再依附日军,后出任汪精卫政权要员的江亢虎,都鉴定为中国〖最老牌的社会主义者〗,其提倡的“恋爱自由”、“非家族”,等于是无家庭,就是〖“公产主义”或“共产主义”〗。
马克思严厉谴责过“公妻制”,江亢虎的事迹又很容易查找,因此丁三的写法就容易敲出窟窿来。中国人受孔老二的影响现在还没有肃清,他在《礼运》中介绍大同世界,说大同世界实现的标志之一是【男有分,女有归】,还是有家庭的,而按“公妻制”来提倡“新文化,新生活,做新人,造新世界”,号召青年们向往,以解决人口问题,也就容易跟“落后势力”对决,很不容易成功。
因此我建议,精英们、准精英们和自认为自己精英的英雄们,宣传重点,应该放在“共产主义实现,阶级消灭、国家消灭”这个方向上来,这是共产党自己宣传的,并且共产党自己论证的。这完全就是“普世价值”的别样马甲说法嘛。再把江亢虎隐掉,说“中国社会党天津支部干事……后来中共的创始人之一李大钊”就是完全支持 “中国社会党”的“五非”理想、并且中共党纲是脱胎于此的,即“非私产、非家族、非宗教、非军国、非祖国主义”——用中共的创始人之一李大钊作招牌,比投靠了日本人的江亢虎好用得多。
再把“五非”演义一下:比如“非私产”当然就是“共产”,比如盖茨先生;“非家族”就是民主选举,精英们演绎得很不错,可以继续走下去,就是反面教材朝鲜的“金二”太阳,以及“幸亏毛岸英死在了朝鲜”;“非宗教”就随便发挥好了,可以把马列恩斯毛统统归纳为教主;“非军国”连毛泽东都说过的,就是“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非祖国主义”现在精英们已经演绎得很成熟了,可以照旧走下去,就是“反对狭隘的民族主义”,以及“蒙元、满清如果不是中国正统,那么内蒙古、东三省是不是该独立?如果算中国正统,那么岳飞等人怎么能算民族英雄?”
我想,这个写作方法,比《国家历史》仓促的写法好得多,更像“国家历史”。有志之人不妨试试。末了提个建议,就是消灭家庭实现“公妻制”的号召,应该赶紧收好了,不要再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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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百度结果:江亢虎(1883年-1954年),又名江绍铨。江西上饶人。清末他曾是四品的京官,创立三所女学传习所,成为当时学界著名的佳话。1910年春,他获得一次环球之游的机会,以整整一年的时间游历了日本、英、法、德、荷兰、比利时和沙俄等国,回国后即宣导社会主义。 1911年7月10日 在上海张园发起成立“社会主义研究会”,辛亥革命爆发后, 11月5日 他以社会主义研究会发起人名义召集特别会,提议“改组社会”,中国社会党上海本部从此宣告成立。这不仅是中国第一个社会党,也是中国第一个以“党”命名的政治团体。江亢虎的“中国社会党”以恋爱自由、教育平等、遗产归公为初步,以“二各”(各尽所能、各取所需)与“五非”(非私产、非家族、非宗教、非军国、非祖国主义)为究竟,即个人自治、世界大同为依归。1911年底,据该党自己宣布,在全国各地建立起支部“四百九十余起”,拥有党员“五十二万三千余人”。这个数字虽然很夸大,但当时全国确有不少地方建立了中国社会党支部,如天津支部干事就是后来中共的创始人之一李大钊,又如苏州支部的总务干事是陈翼龙,成员有顾颉刚、叶圣陶、王伯祥等,南京支部和佛教协进会等团体一起设在毗卢寺中。在该党党员中,就职业和阶级而言,占首位的是知识份子,其次是工商业者,再次就是破产的农民、手工业者和其他劳动群众。中国社会党还曾积极宣传男女平等,支持女子参政。其规章中写道:“党员……无论男女,义务权利平等。”它是民国初年各党派团体中最早“有女党员,且其义务权利完全平等”的一个党。主张无政府主义的他曾于1911年筹组中国社会党参与辛亥革命,不成后改投北洋政府势力。1924年再度筹组中国社会党,参与政治。后来转向教育界,并于1922年创办上海南方大学,也是该校首任校长。1937年后,依附日军。曾担任汪精卫政权的国民政府国务委员,考试院副院长等职。1934年江亢虎以坎拏太(即加拿大)中国学院院长及美国国会图书馆顾问身份访台, 8月22日 由福建抵基隆, 9月9日 自台北经基隆回中国,对台湾汉诗社的末流曾提出针砭:“遂变为吟风弄月之作。桑中陌上之音。变本加厉。每下愈况。甚者至于歌颂盛德。鼓吹休明。仿佛科举时代之试帖。弥可鄙已。”江亢虎对于旧文学末流的批判与当时台湾新文人的观点颇为相同,他对瀛社某绅士大唱与日本的“亲善论”,也以“屈原杜甫责望之”(《台游追记》41页),希望台湾旧文人展现风骨,不要依附统治权贵。在瀛社例会上,他特别勉励诗人当尽民族国家的职责,而非仅舞文弄墨:“宜尽力文化。致意国事。所谓余事作诗人。非诗人专作诗也。而诗与文原合璧。文不离诗。诗亦不能离文。徒作诗而不能文。非学人之本分。”这个说法与梁启超在雾峰的留言也是相同的。1945年二战后,被中国政府以汉奸罪名起诉,被判无期徒刑,1954年因营养不良及肺结核死于南京狱中。
……斯诺的《西行漫记》里提到毛泽东和他谈话,毛泽东表示自己是读了江亢虎的书后,才慢慢了解社会主义的。
②丁三的《少年中国》:
那么,让中国人如痴如醉的“社会主义”,究竟包含了什么内容呢?早在1914年,最老牌的社会主义者、中国社会党创始人江亢虎就概括说,社会主义的形态是“三无”、“二各”,即无宗教、无政府、无家庭,“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因为“三无”,众多自由人将按照契约,组成“社”与“会”,并以此为基础形成日渐广泛的“自由人联合体”;正因为“社”、“会”替代国界、民族,这种社会形态才被称为“社会主义”。而纽带“三无”与“二各”的,则是无家庭带来的无私产;在这个意义上,社会主义也可被称为“公产主义”或“共产主义”……
……工读互助运动的发起,可以追溯到少中南京会员左舜生……最后,为“改良人种”计,集合体负责成员子女的生活和教育费用……
……第一组的解散,震动了新文化界、千万知识分子……王光祈列举了种种问题……或许,最令他耿耿于怀的,却是他一语未及,但令第一组“感情大坏”、不得安生的易群先事件?
如前所述,易群先是国会议员易夔龙之女,因反对父亲的婚姻安排,出走北京参加工读互助团。她漂亮、活泼、大胆,“差不多每个团员都喜欢她”。这一天,易群先告诉施存统,她与何孟雄自由恋爱了。这句话引起了轩然大波。
施存统后来说,他对此“又惊又喜”。但几天后,几名成员连夜开会,以妒怒交加的态度逼迫何孟雄承认错误;一怒之下,易群先远走天津。这么一来,事情愈演愈烈,那几名成员决议驱逐何孟雄、施存统、陈培公……
在王光祈看来,这是“人的问题”的明证。陈独秀也认为是“人的问题”。他并转引了一名成员的来信,“只可说第一组的人失败了,并不是工读互助团不能办”。而对此,胡适站在“原教旨”、实用主义的立场上,嗤之以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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