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扫黄 不要偷换概念
文章指出东莞扫黄中保护伞概念被误认为组织者、经营者和获利者,实际应指向幕后腐败官员。内容引发对扫黄行动深度与群众期望的讨论。
3月5日,广东人大代表回答澳亚卫视记者记者有关东莞涉黄的事情有何看法时说:“实际上保护伞是一个概念,具体工作当中它会有不同的内容,在扫黄当中现在要打击的是三类人,就是组织者、经营者和获利者”。
显然,他是把保护伞看成了涉黄的事情组织者、经营者和获利者。而广大群众认同的保护伞是指政府官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行为,为其提供各种便利或非法保护,是躲在组织者、经营者和获利者幕后腐败官员。
把保护伞说成卖淫场所的组织者、经营者和获利者,看来是不想深挖幕后的腐败官员了。这与群众的期望相差甚远。另外还有什么意思,只能意会了。套用一句现在的流行语:“你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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