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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赵东民事件关注团敦促立即无罪释放赵东民

火烧 2011-01-04 00:00:00 时代观察 1025
北京赵东民事件关注团呼吁立即无罪释放赵东民,强调其行为合法,诉求合理,敦促陕西纠正错误,依法平反冤案。

   北京赵东民事件关注团敦促立即无罪释放赵东民

陕西省委、省政府、省政法委:

赵东民事件已经成为一个举国关注的公众事件,并且发展到了广大人民群众拥党护法的阶段。

广大人民群众、赵东民家人、受托律师、受赵东民帮助的工人,以及全国各地的老革命家、老干部、各界网友和国内外著名学者,都给予了赵东民同志积极的声援和支持。事实本来是十分清楚的:赵东民和因国企破产改制而下岗的工人到陕西省总工会依法表达诉求,合情合理合法,根本不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赵东民和工人的合法诉求是,罢免不作为的工会人员,补充完善现有的基层工会制度,绝不是另起炉灶,搞什么独立工会,反对四项基本原则。

赵东民同志信仰共产主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政地位,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他长期义务帮助在国企改制中正当权益受到非法侵害的工人依法有序维权,并教育引导受害工人不采取堵门堵路冲击政府机关的维权方式。我们认为,赵东民这样的法律工作者不但无罪,而且有功。贵省个别人歪曲事实,欺骗中央,曲解法律,给赵东民同志妄加罪名,致其蒙冤受难,家破人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已引起广大人民的公愤。

据我们了解,就赵东民一案,党中央已经明确指示,要求全面纠正错误。然而,目前二审已经结束,赵东民却仍在狱中。这是为何?

望贵省遵从中央指示,以党心、民心为重,立即纠正错误,依法宣判无罪释放赵东民同志,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给予赵东民道歉和赔偿。我们诚恳地提醒你们,千万不要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那是不符合党的宗旨和作风的,是违反国家法律的,是违背党中央的精神和人民意愿而与广大人民群众为敌的!

北京赵东民事件关注团发起人:

马 宾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顾问    中共党员

李成瑞 原国家统计局局长       中共党员

刘 实 原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  中共党员

韩西雅                中共党员

苏铁山 原国史学会副秘书长      中共党员

巩献田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中共党员

孔庆东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      中共党员

张宏良 中央民族大学教授       中共党员

左大培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中共党员

韩德强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研究员   中共党员

范景刚 乌有之乡网站长        中共党员

时 迈 毛泽东旗帜网站长

余 锋 中国工人网站长

杨芳洲 独立爱国学者

司马南    社会学者,资深主持人

2011年1月4日

此件抄报中共中央胡锦涛总书记、中央政法委周永康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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