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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毓生必须回答的问题

火烧 2010-06-15 00:00:00 网友杂谈 1029
文章指出林毓生访谈内容未经其审定即被媒体发表,引发对其责任缺失的质疑,重点探讨其对学术界的影响及后续应对问题。
林毓生必须回答的问题

作者:嘉兴秀才

《南方都市报》刚一发表林毓生的访谈,网上就出现了这样的“代为声明”:

林毓生教授关于《南方都市报》访谈的一点说明
  胡晓明 发表于 - 2010-6-6 13:46:00
  读到网上这篇文章后,我在波士顿与林毓生教授通了一个电话,通话的最后,他让我为他说明一个情况,下面是他的电话中有关内容(大意):
  
  “这篇访谈是我一字一字改写的,改到最后很累,没有改完,我告诉编辑暂时不要发表后面部分,但是他们还是发表了。我审定的文字,只到“余英时先生对‘关于汪晖涉嫌抄袭答问’的审定稿表示:‘我完全同意你的论点。’———林毓生注”这一句话,就完全结束了,其后部分是未经审定的文字。晓明你可以帮我说明一下这个情况。”
  
  http://www.unicornblog.cn/user1/90/24912.html


   于是,人们就很自然地等待林毓生就《南方都市报》在不经他允许的情况下将他没有修改完的访谈一事进行正式的补救行动,这是一个当事者——还不要说在访谈中摆出那么一副严厉面孔、俨然宗师模样的学者——起码的负责任的态度。然而,《新京报》随后在6月9日全文转载了林毓生自称不同意发表的这篇访谈,却不见林毓生的任何进一步作为。作为围观者等到了今天(13日),林毓生也没有任何就媒体未经其同意发表其未修改访谈一事再有任何动静。

从这种情况来看,林毓生是既推卸了对于访谈中各种观点的发表者的责任,又在安心享受这一访谈所造成的后果,享受他不承认的言论对于中国学术界的伤害。

如果林毓生是谈谈猫谈谈狗谈谈女人,这点和媒体合作之间的小纰漏当然无需追究。

问题是,林毓生在这篇访谈中可是谈论的至为严重的问题,谈到他对中国学术的最高希望,谈道他心目中的学术应有的境界,谈道对另一位同行的彻底否定式的评判,还谈到清华大学应该成立调查委员会,否则校长就该下台。

如此庄严的、铁肩担道义的雷鸣,怎么这鸣声同时却是以最为轻浮和不复责任的方式发出来,以致连站街围观都能感受到天打雷劈的威力的路人,居然发现最终有找不到打雷者的原主的危险?

制造了苦主,却找不到原造,这轻巧的手法也太高明了吧?

以林毓生在访谈中呈现出的风范宗师模样,顺理成章的他的反应,应该是对于《南方都市报》违反媒体原则的行为痛加斥责,正式声明,访谈未经他允许登出,他第一不承认这篇访谈的有效性,要求南方都市报将访谈撤回,并声明任何媒体再转引访谈中的他的观点都属违法;第二,通过报纸向全社会声明,虽然是南方都市报的行为,但他愿意承担全部责任,为南方都市报的不规则行为负责。

这样做,才符合他在访谈中至情至性,高声要求绝对规范的人文世界的形象吧?

对同行高标准严要求,敢于大喝“校长应该下台”,固然勇猛,不过,同时,却对媒体温媚好性情,随着媒体揉搓,这样的林毓生,不免让人想起张爱玲笔下的佟振保:你的表情是屹然,你的口气是断然,但你躲在眼镜后的五官却模糊不清。

同一个林毓生,在一篇访谈中居然能呈现出一刚一媚,一严苛不苟一马虎敷衍乃至轻佻浮浪的两个人,真是让人对人性从牙齿逢里发出嘶嘶的冷笑。

其实谁都知道,在今天这个媒体统治的世界,批评大学校长容易,没风险,得罪媒体却可能找来祸患。一旦取媚好了媒体,倒是可以顺风顺水。

因此,林毓生,你必须以正式的方式回答几个问题:

一,你承认不承认这篇访谈的有效性?你认为这个访谈代表你的观点吗?

二,如果你承认这个访谈代表你的观点,请问,你怎么可以允许一篇未经你允许发表、你甚至没有修改完的访谈代表你的观点,并在社会上流传?

三,如果你不承认这个访谈代表你的观点,你怎么就这么任意它顶着你的名义在社会上流传?

起码的,你在这个访谈里要求他人,要求中国学术界做到的标准,也该一样施用于你自己。

你说大学者也不能放纵,不错,不仅在不能放纵上不分大学者还是二学者,大师还是二师,这样的要求也适用于其他标准,比如说也不分资历和年龄,不能说混得久了,自居宗师,就不接受人文知识分子行为基本准则的约束。

对他人的言行如此严厉,对自己却这么随便,不说什么大学者二学者,对于你自己走过的七十来年的路,也都不是个交代。

你当然可以假装看不到这篇向你问题的网文,假装没听说这些问题。你请胡晓明“帮你说明”,甚至自己都不露面,路人已经见识了你在高义道人的下一刻甚至同一刻转脸就成散淡无奈的幽淑之士的性情,所以如果你将来在回忆录里写“当时不知道,真的不知道”的话,路人也不会奇怪。

不过,如果你真的继续装糊涂的话,鉴于你说了那么多仁义道德的话,你可真让人流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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