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人丑闻:法院竟然假回避!——改制企业腐败无人管,终将酿大祸(70)
长假期间,经多方核实,发现一个惊人的丑闻!
——
关注本博的人士都知道,博主在5、6月间曾介绍过“司法魔术”的看点,但随后停止了更新。
怎么回事呢?
原来6月上旬,博主接到仪征法院打来的电话:
扬州中院批准了原告要求仪征法院回避的申请。此案已移交扬州市邗江区法院受理。
博主在《起诉书》中提出:
“2007年12月,被告曾从公司职工福利费中提取5万元,说是送给了仪征市法院。如属实,请获利法官回避此案。如不实,请予澄清”。
仪征法院受理后,拿出一份被告出具的《证明》——证明被告行贿法院5万元“纯属谣言”。不同意回避。
(见连载57)
原告表示:公司帐上少了5万是事实,知情人也不止一个,你们看着办吧。
而此时,法院还未开庭,被告就声称已胜诉。
(见连载61)
为此,博主在网上公开案情,向媒体通报开庭日期,同时在博客中就“司法魔术看点”进行了连载。
6月上旬,当“魔术看点”连载到“之四”时,接到了仪征法院回避的电话通知。
邗江法院接手后,以:接上级通知,为了建设和谐社会,凡涉及劳动争议案件都要进行“强制调解”。因此,要求博主停止“司法魔术”的更新。
鉴于当时仪化部分改制企业员工正持续罢工。博主答应了邗江法院的要求。
然而,邗江法院初步审理后,在长达35天时间里不和原告联系。原告主动联系,法官答复是“见面再谈”。而见面后却是是问问公司的资产、股权情况,未进行任何所谓的“强制调解”......
带着种种疑问,原告长假期间到当地查访,结果发现:仪征法院所谓的回避,竟然是一起假回避——因为邗江法院现任院长,正是当年的仪征法院院长!
前面说了,仪征劳动仲裁“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在仲裁的法律依据上搞了个“张冠李戴”。
但“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这句名言还有下半句:“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冒着被绞死的危险。”
这下半句话对应谁?
是否就是近来频频占据媒体头条位置,不是杀人,就是自杀,或者干脆被人端冲锋枪扫杀的角色?
博客连载“索引”-书记举报一把手真实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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