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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有关部门,明确向库哈斯提起司法诉讼

火烧 2009-08-26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指出库哈斯央视设计包含明显色情隐喻,引发公众强烈不满,呼吁有关部门对其提起司法诉讼,追究侮辱责任并要求道歉与退费。

  浙江大学人文学院教授,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双聘教授

  刚刚看到今天的《环球时报》,头版头条就是“央视设计者否认色情隐喻”。应该说,纸终究包不住火,平面媒体面对汹涌的网上议论沉默这么多天后终于开腔了。但《环球时报》开的腔,明显是在为设计师辩护,采访的人,多为当初大力为央视新楼辩护的方某人等。
  其实,无论该文称央视裸女的图片“只有火柴盒面积大”,而且称库哈斯将其否定掉作封面,最后只是放在“书的附录中”,还是库哈斯自己发表中文声明称并无此意,但图片本身已足够说明问题。
  只要把图片公布一下,一切都明了了。如果广大的读者一时看不到(刚才搜索了“新CCTV的男女生殖器”已屏蔽),那有必要这里简单描述一下。库哈斯书中《Content》中,主要有三张图片,把央视的邪淫隐喻表露得昭然无误:
  有一张是背景是央视新楼,前景是一跪地裸女,裸露的阴部对着观众;该图片上方是该跪裸女阴部的大特写,当中插入一阳具(裸女两小腿相交合,完全与央视大楼底部两条形楼相交合吻合);紧贴着该阴部特写,第三张图片,是一站一跪两位裸女,中间是一巨大朝天而立的阳具,其造型与央视辅楼完全一致!与郑光复先生早就看出来的“阳具指天”完全一致!!!(而不是《环球时报》文章说的“裸体女郎跪在一个看似央视辅楼的蓝色建筑物旁边”)
  这样的图片还需要文字说明吗?
  不要把中国人都当成弱智,靠库哈斯这么一个苍白的声明,就能把此事平息下去?
  该文还替库哈斯辩护,说该册子图片只是调侃,如调侃金正日、萨达姆等,但文章故意隐瞒,这些图片还有调侃毛泽东的画面!!!所有这些足以证明,库哈斯是一个对中国不友好、甚至具有相当反华意识形态情结的设计师。
  谁都知道欲盖弥彰是什么意思?
  如今应当做的,不是像该文那样,再去捂一个已经完全捂不住的真相,而是建议有关部门,明确向库哈斯提起司法诉讼,追究其侮辱中国人民的责任,并要求其退回巨额设计费,向中国人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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