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刑拘肖传国是否有法律依据?
文章质疑北京警方刑拘肖传国是否合法,认为其行为未达到刑事犯罪标准,仅属轻微伤,应属治安案件,认为警方小题大做。
本来对方舟子被袭一案没有多大的兴趣,不过,今天看了某网友的一篇文章,忍不住回了一条:“看过方舟子伤口的照片,连轻微伤都算不上,对方最多不过是故意伤害未遂,谈不上犯罪 ”,却被强坛版主送进了回收站,不知道是因为什么。于是写了此文。
既然北京警方对肖传国进行的是刑拘,就是说肖传国涉嫌刑事犯罪了。肖传国是不是还有其他犯罪行为我不知道,不过就袭击方舟子一事,即算真是肖传国幕后指使,我看离犯罪还远得很。肖传国与方舟子斗了十来年,估计却有痛扁方舟子之心,无奈自己比方舟子大十几岁,估摸着打不过,找两个来帮忙也是可以理解的。两个男人打架,一方破了点皮,另一算得上犯罪么?若果如此,本人大概也得进十回监狱了。
肖传国在本案中犯什么罪?唯一的可能是故意伤害。然而,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是有严格界定的,那就是受害者轻伤以上,即使是轻微伤,也是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方舟子受的伤究竟有多重?看过他伤口的照片,也就是个把厘米的伤口,而轻微伤的伤口应该在十厘米以上,这些都是有严格规定的。
方舟子那伤口本来就很蹊跷,肖传国就说过,用锤子隔着衣服砸,受伤的地方应该是瘀青,断不会砸脱皮的,一锤子砸出三个伤口,更是匪夷所思。肖传国是医学教授,我相信他的判断。我仔细的看了看方舟子的伤口,不像锤子砸的,倒觉得像是被女人的指甲抠破的,也许这位方老弟得罪了哪一位佳人,被做了点记号,回家无法向夫人交待,只好撒了个谎,没想到被媒体鼓噪,如今骑虎难下了。呵呵,开一个玩笑
肖传国对方舟子的行为还不足以构成犯罪,大不了作为治安案件处理,赔点医药费就行了。北京警方刑拘肖传国是不是小题大做呢?如果将来法院判一个无罪释放,北京警察的脸上恐怕也不怎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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