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网友时评

毛主席会后悔发明“死缓”的

火烧 2010-11-01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文章质疑毛主席发明死缓是否后悔,指出死缓被贪官滥用,引发对法律正义的反思,结合凤凰大案讨论制度缺陷。
看到凤凰大案中的两名主犯一审又是死缓,笔者终于忍不住要埋怨毛主席他老人家一番,您为什么要发明死缓呢?您老人家最恨的那些贪官污吏和衣冠禽兽可沾了您老人家这个发明的很大的光啊,您老人家的在天之灵该不会也非常后悔吧!

  当然您老人家当初发明死缓还是非常正确也非常仁义的,就是为了避免死刑的滥用从而尽可能挽救更多的人。新中国建立之初,为了巩固新生政权,进行了镇压反革命的运动。在运动中,有些地方出现了过火行为,这引起了毛主席的关注。为了控制界限,制止这一倾向,您老人家在1951年4月30日特意批示:“杀人不能太多,太多则丧失社会同情,也损失劳动力。……凡无血债或其他引起民愤的重大罪行,但有应杀之罪者,例如有些特务或间谍分子,有些教育界及经济界的反革命等,可判死刑,但缓期一年或二年执行,强迫他们劳动,以观后效。”5月8日,毛主席又亲自起草了《中共中央关于对犯有死罪的反革命分子应大部分采取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政策的决定》,正式提出了“死缓”一词。这个决定下达不久,全国公安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确定了“死缓”刑名。 

  毛主席当年对于死缓的适用对象有一个说明,就是“无血债或其他引起民愤的重大罪行”,我们对照凤凰中主犯们的行为和后果,难道他们没有血债?难道他们的所作所为不是引起民愤的重大罪行?如果说像这样丧尽天良的罪行都不属于民愤极大,恐怕这人世间根本就没有什么可以称得上是罪大恶极了!

  毛主席当年发明死缓的时候,恐怕还有一点没有想到,那就是数十年后这个发明更多地用于他极度痛恨的贪官污吏身上!毛主席杀贪官的决心和气概,从他老人家在世时极少有贪官享受死缓待遇就可以看得清清楚楚,他老人家在世时贪官污吏成为濒危动物也验证得明明白白。然而他老人家万万想不到的是,和刘青山张子善相比至少应当多枪毙上百回的众多贪官污吏,却一边庆幸没有案发在毛主席时代,一边又庆幸多亏毛主席的死缓发明!

  所以笔者猜想,当毛主席看到众多贪官在他老人家的发明中讥笑刘青山张子善的时候,会是多么的后悔自己这个发明啊!因为如果没有这个发明,像凤凰大案主犯和众多贪官污吏们没判处无期徒刑的时候,或许相关的审判组织至少也要为难得多,不至于完全不考虑法律尊严和人间正义吧。

    

相关文章

  • 巩献田:请听钱学森同志讲政治体制究竟如何改革?
  • 邓小平“南巡谈话”是要走资本主义道路?
  • 梁柱: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方向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 政治改革和毛泽东的远见卓识--中国共产党面临的历史性选择(之三)
  • 愚悻:在前进频道也来个“十三点”
  • 《政改十三点》出笼是为自掘坟墓
  • 大众民主:图穷匕见,狗急跳墙——评《政改十三点》之一
  • 赵系图穷匕见——评《政改十三点》
  • 一个世纪性的弥天大谎
永远跟党走
  • 如果你觉得本站很棒,可以通过扫码支付打赏哦!

    • 微信收款码
    •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