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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小瞧:李庄的法治精神与咆哮法庭

火烧 2010-02-10 00:00:00 网友杂谈 1041
文章围绕李庄认罪与法庭冲突事件展开,探讨其法治精神与司法公正的关联,分析认罪过程中的欺骗与斗争策略,强调律师维权与法治建设的重要性。

                                           令人小瞧:李庄的法治精神与咆哮法庭

    12月15日下午在看守所李庄对记者说:我愿意用我的自由换取中国法治建设进步一小步。二审中又认罪,宣判其有罪完毕后抢过话筒又说:上次我在开庭中认罪,是假的。希望法庭不要给我按认罪处理,认罪是在重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诱导之下进行的,给我承诺认罪就给缓刑,认罪就能让二审开庭,结果今天依然给我这样的判决。公安局和检察院对我完完全全都是一种欺骗,你们可以详细看我的认罪书。……那些都是斗争策略,希望法庭尊重我的意见。而且公诉人当时还让我撤销上诉,这完全是一种欺骗,这种欺骗,早晚会暴露在阳光之下的,这些情况,我希望中国16万律师,继续为刑诉法中维护自己的权利做坚决的斗争。我会斗争到底,我会上诉到底的,再见。李庄的咆哮最终被两名法警按住,拖离法庭...
   
    准确讲,从李庄法治精神到咆哮法庭他犯了一个所谓的政治错误即,不懂法治精神是建立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一规律:

    假设一:如果李庄所谓认罪是在重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诱导之下进行的为真,那么相对于李庄的斗争策略,公安局和检察院为何不可一个与狼共舞的斗争策略?李庄有他的策略,重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亦有他们的斗法___公安机关的证实犯罪与检察机关的指控犯罪是其法定职责无可厚非,换言之,有龚刚模的二审出庭作证和李庄的认罪至少具备了证据三性不可缺一的关联性李庄作为一个刑辨律师的水平对此不懂吗?恐怕李庄所谓认罪是成也萧和败也萧和了;

    假设二:如果李庄所谓公诉人当时还让我撤销上诉,这完全是一种欺骗为真,那么不到一个月期间从李庄对记者说的愿意用我的自由,换取中国法治建设进步一小步的西方民主人权法治理念精神,恐怕难有打肿脸充胖子之嫌___只是作秀给别人看而已,结果忽悠别人,却搬起石头砸了自已的臭脚丫实在可悲在于力挺李庄的人也骂他活该!其可悲的另一面还在于李庄所谓被骗是猎人准确把握了他意识深处的范跑跑的非道德心理为钱,为自身的自由而出卖了法界泰斗江平法治天下为幌子的交易,恐怕李庄因作秀表演进而入罪使江平也不得不动摇自己的法治理念的永恒性。

    假设三:李庄的咆哮意在希望中国16万律师,继续为刑诉法中维护自己的权利做坚决的斗争。我会斗争到底,我会上诉到底的誓言为真,唯一的是抛弃西方资本主义极端伪善的假民主丶假法治所掩饰下对贫穷工人阶级的不公,凭心而论中国劳动者若犯罪有几个能甩出150万元请李庄为自己辨护而捞人?!

     李庄马失前蹄于重庆在于唱红打黑的氛围,表现了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法学思想理念的真理性。而李庄所谓重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诱导使他失去一年半的自由则正是面对社会分配的不公所致穷富两级严重分化在办案中的立场丶观点丶方法而为。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没有抽象的民主人权公平正义,而只有象施洋大律师那样站在绝大多数劳工一边具体的民主人权公平正义,这正是李庄一类所不懂的政治,可以断言中国16万律师中的绝大多数会使李庄失望的!

(星期三 2010年2月10日8:43:44)

附:律师应仗人间义: 悼施洋,看李庄
   ---质疑江平法律工具主义遗毒之说

http://bbs.chinacourt.org/index.php?showtopic=37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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