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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子女配偶在权力范围内“发财”算不算腐败?

火烧 2012-11-14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文章探讨领导子女配偶在权力范围内经商发大财是否算腐败,指出其可能涉及隐形腐败或腐败转移,强调党纪政纪规定及技术手段难以完全掩盖,呼吁重新审视此类现象。

  有些领导的子女配偶包括直系亲属,不从政、不做官,只经商,而且大多发了大财,成为富甲一方的成功人士。这样的现象,不仅越来越流行,受到领导的追捧,而且,让当事的领导很自豪,往往这样表白:孩子不靠老子,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从表面看,这样的领导不利用自己的权力为子女配偶谋权、谋位、谋官,放开手脚让子女配偶一搏,属于自力更生、自谋职业,挣钱、发财、致富也就名正言顺,但实际上,又有多少能够真正名正言顺、名副其实呢?

 

  在我们身边,领导子女热衷经商、创业越来越成为一种时尚,所从事涉猎的行业也五花八门,无所不包,其中以经贸、房地产开发、采矿、能源、公路铁路建设等领域为主,而且这些人往往十分长脸和争气,“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功成名就者居多,失败者甚少。

 

  有些人不服气、眼红,甚至说三道四,认为这是一种“隐形腐败”或“腐败转移”,是一种借腹生子,移花接木式的腐败。

 

  其实,判断这种现象是否腐败并不难,一方面,党纪政纪早已经有明确规定,一方面,技术嫁接再隐蔽,总会有破绽,瞒天过海其实很难。

 

  比方说,儿子在老子的权力范围内经商,发了大财自然说不清;配偶在老部下、老朋友那里发了大财,就要看看有没有交易或期货贸易什么的;老子当交通局长,儿子、女婿开采石场、沥青厂、买卖路边条石、路树、承包路段,就一定是腐败。领导退休,千方百计帮新局长接班,新局长转过来就帮老局长的儿子一路高升,把市值几千万的土地、企业几十万卖给老局长的儿子,表面是讲究、报恩,实际上,是一种交换利用,直接双向腐败。

 

  毋庸讳言,只要大家稍加留心,身边这样的例子是不会少的。大偷骆驼小偷羊,羊毛哪个不是出在羊身上?只是,往往被大家和组织长期忽视。也许,这就是腐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复杂性,也是贪官搅尽心机、聪明、诡异的一面。

 

  对领导子女配偶乃至直系亲属经商问题重新调查审视,也许是十八大以后反腐创新应该引起足够重视的问题。(201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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