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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培云,你为什么不忏悔?---也谈药家鑫该不该死

火烧 2011-04-21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文章讨论药家鑫案引发的公众愤怒,质疑熊培云对死刑制度的立场,认为其缺乏忏悔与道德立场,强调社会民情与法治责任。
 
也谈药家鑫该不该死——熊培云,你为什么不忏悔?
2011-04-21 10:32   凤凰网   网友评论 4 条,点击查看    我有话说

作者:詹晟

读了《[青年中国说]熊培云:这个社会会好吗?》的文字记录,也翻看熊培云在谈及药家鑫案的文章。

熊先生对于中国民情的体擦,归纳成两个词:暴敛、善忘。

在前者中,熊先生花了很多时间论述中国人的民情,认为这是社会风气所致。“还有就是民情,我们现在社会那种杀人偿命,那种报复的观念,那种仇恨非常非常多,也是这些年教育的结果,也是革命的结果。”

难道熊先生不知道杀人偿命的说法,在汉高祖刘邦时代约法三章就已谈及?无论以什么理由,剥夺他人的生命,都堪以谴责,“杀人偿命”就是一个直接的报偿方法。

如果硬要把民众对于药家鑫的声讨,要其偿命的呼声,理解成为暴敛,我不得不怀疑熊先生的动机。

熊先生要么“假慈悲”,通过质疑别人来标高自己的道德水准——看,我对杀人犯都充满着怜悯!在你们都在意他的责任时,我已经注意到他作为一个生命的价值。

要么就是“掉书袋”,善恶有类,你别羞于站队,或者如此超然地站着端详。在一个最大恶级的杀人犯面前,钻牛角尖地大谈特谈“废除死刑制度”,合适吗?你担心民意先入为主影响法律判决,但你何尝不是在干着同样的勾当?

反过来说,如果结局真如你所言,药家鑫真的没有被判处死刑,你是否感到一袭凉飕飕的快慰?死者情何以堪!死者家属情何以堪!追悔莫及的杀人犯药家鑫情何以堪!

余秋雨先生写过一篇文《智能的梦魇》,谈一个教师在经过水塘时陪小儿戏水,小孩晕厥,教师担心受到指责,干脆把孩子弄死。——这与药家鑫案何其相似!

人生而平等,在生命面前要保持有敬畏。

如果失却敬畏,就会有见伤不救补刀子,见恶不批补热脸,见义不为成帮凶的怪现象。

熊培云,你为什么不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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