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网载某人上月的一个讲话,编辑拟的标题是《XXX:所有行政行为都要程序正当》。今天,被全国人民愤怒声讨了10多天的江西宜黄制造暴力拆迁自焚致死恶性案件的上级-----江西抚州市终于在网上公开放话:宜黄拆迁全程无违法行为 ----“对钟如奎的房屋拆迁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申请了行政强制拆迁,全程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宜黄县有关方面也称,事发当天工作人员是去做说服工作,不是实施强制拆迁,而且现场无任何拆迁机械设备,该房也无任何被拆迁痕迹。”
心有灵犀吗?
暂且不论官官相护,父为子辩,暂且不论新华社记者的实地采访客观报道,暂且不论幸存当事人和周边见证者的亲历讲述,只说说这个依法行政的程序正当。
程序正当,就要死人?依法行政,就要死人?这是什么程序?这是什么法?
人民利益无小事。胡总书记多次告诫你们:“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小平同志也曾谆谆告诫你们:问群众满意不满意,问群众答应不答应。你们不仅公然违背党中央领导人的指示,而且亵渎国家法律,为破坏社会稳定制造事端而嫁祸栽害于国家法律制度,真是狼子野心,唯恐天下不乱。
依法,怎么就会死人?程序正当,怎么就会自焚?难道是这“法”这“程序”有问题?是“恶法”?是“死亡程序”?按照他们的逻辑,为人民服务,就必须不依法不走程序?一派胡言,江西抚州市完全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强词狡辩,公开污蔑国家法律制度,完全就是周永康同志所说的:“有的人受西方错误政治观点、法学观点的影响,不时发表一些不符合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言论,甚至诋毁、攻击我国法治理念、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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