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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药家鑫事件中一些"人"的无耻言论

火烧 2011-04-15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文章批评药家鑫事件中部分人的无耻言论,质疑李玫瑾等专家的立场,强调法律公正与人性反思,呼吁社会正视问题。
 

我已经连续写了关于“药家鑫事件”的三篇文章,感觉还是“意犹未尽”和愤怒难平!当一个社会扭曲成畸形的时候,势必会造成人性的扭曲,因此当女工张妙被撞被杀之后,其凶手的同学发帖指责当时记住药家鑫车子车牌的人是不要脸,其原话是这么说的:我要是他我他妈也捅,真是舆论都向着受害人,怎么没有人想着受害人当时不要脸来着?记车号,你记么……坦白地说,所有的善良的人都会被这样的质问导致无语,之所以无语,是因为药家鑫的同学简直是无耻到了另人发指的地步,我们不禁要问,普天之下,还有比这样的话更无耻的话吗?  

   

请问药家鑫的同学,即便你想给药家鑫减刑,也不能如此没有人性的说话吧!众所周知,这样的逻辑是何等的荒唐,根本上不了台面的话,这样无耻的话简直是玷污了他作为大学生的称呼了。强奸犯不从自身去找为什么要要去侵犯妇女的理由,却埋怨妇女穿着暴露?这世界上哪有这么荒唐的逻辑呀!  

我在药家鑫事件中看到当今中国人的一大弱点,就是从来不反思自己,却常常指责别人,高谈阔论,夸夸其谈!就比如李玫瑾女士,作为司法系统里的一员,原本就该引导舆论走向,从法理和天理去客观看待看待药家鑫事件,但她没有这样做,而是仰仗自己是专家的身份处心积虑为药家鑫一辩,当民意一致支持药家鑫必须死的时候,她却反对民意干预司法,请问李玫瑾女士,当你作为专家的身份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自己的言论也是在干涉司法独立呢?从阶级立场上看,民意是人民所表达出的心声,难道你李玫瑾女士就不是人民了吗?哦,对了,你是社会精英,专家教授级别,所以你干涉司法独立不要紧的?

   

在撞人杀人的铁证面前,李玫瑾女士还在为药家鑫寻找各种理由来企图达到减刑的功效,还不忘记忽悠人民的智商,且看我怎么来揭露她虚伪的一面和幼稚的一面。

   

你们有没有想过:当有人染了疯牛病倒下后,在不明原因的情况下,很快就有第2个、第3个人倒下?如果没有人去观察分析药家鑫心理得病的原因,那么,即使杀了这个药家鑫,仍然不能解决同类问题:我们走在大街上,保不起接着被人撞,然后再被人碾压、再被砖头砸死、再被扎刀扎死?你们想过这种问题吗?  

   

李玫瑾女士这一段话,似乎是想找出彻底预防该类事件的发生,甚至杜绝社会没有犯罪现象的良药,首先这永远不可能,也不需要这样去钻牛角尖,法律讲究是证据,当证据成立的时候,杀人凶手就必须承担其必须的责任,这对于杀人凶手来说也是一种自我担当,在中国,哪有杀人不偿命的事?况且是这么严重的恶性杀人案件呢?那些天天喊着要尊重法律,保持法律的严肃性,可是自己却是无法做到。的确杀了药家鑫,是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但是至少遇难者得到了安慰,他们的亲人得到了正义的支持,难道不杀药家鑫,就能使中国没有杀人犯吗?真是蠢货一个啊!

   

对于不是很特殊的杀人案件,在一般概念里,就是证据齐全,然后依据法律进行审判,至于由杀人所引发的关注和研究可以在日后去研究,干嘛要违背法律和人民的民意呢?  

最后,我还想对李玫瑾女士说,很多人对你漫骂其实是帮助你正视自身的问题,他们对你的漫骂根本不是因为药家鑫的凶残,而是因为你在间接或直接地在包庇杀人犯,企图以自己权威的言论影响司法的审判,所以他们骂你不是因为对药家鑫的恨,因为杀人的事在中国是天天有,也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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