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家庭看护移工月薪仅达最低工资70% 工会吁调涨 劳动部:持续研议
由印尼家务移工组成的台湾照顾劳动产业工会(SBIPT),今天(11/24)上午赴劳动部递交380份移工连署书,诉求调涨家庭看护移工薪资至最低工资。台湾自2007年开始将家庭看护移工排除在基本工资外,明年起台湾最低工资将达到新台币28,590元,但家务移工月薪约新台币20,000元,仅有最低工资的70%。
在台移工根据职种有不同法规适用,蓝领产业移工与机构看护皆适用《劳基法》,但家庭看护移工则被排除在外,薪资则是由劳雇双方议定,其最低薪资是根据就业安定基金管理会订定的「家事移工建议调薪方案」,2015年方案提出时,从15,840调整到17,000元(当年度通过的《劳基法》基本工资为20,008元);2022年又调了一次,调到20,000元(当年度通过的《劳基法》基本工资为26,400元),家事移工薪资和基本工资的关系,是「越追越远」。
今日台湾照顾劳动产业工会提出共七项诉求,包含:包含调升家庭看护移工薪资,与台湾最低工资一致;将家庭看护移工纳入劳动法令保障与长照计画范围;给予国定假日,且雇主不得以购买形式剥夺休假;提供隐私保障空间;废除在台工作年限的限制;简化转换雇主程序;为中低收入雇主家庭提供补助。
台湾照顾劳动产业工会理事Arrey表示,看护工是许多台湾家庭的支柱,但领到的薪水却无法反映其贡献。移工生活在台湾,和本地人承受一样的物价水平,但薪资增幅却微乎其微,完全追不上通膨和不断上升的生活成本,看护工理应获得与台湾基本工资相等的薪资。
印尼劳工团结组织(GANAS)成员Suhartini表示,劳动部日前才召开记者会,声称台湾已经落实了国际劳工组织的《家事移工公约》( ILO Convention 189),但实际上在台家庭看护移工仍面临结构性的歧视,工作时数完全任何上限,加班费计算方式不透明,薪资也未达合理标准,家庭看护移工与正式部门工人的薪资差距甚至高达42%,而且还不能自由选择更换雇主。
桃园市家庭看护移工职业工会成员Maria也表示,很多人瞧不起看护工的工作,但看护工为台湾的老人及障碍者群体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服务,让台湾的年轻人得以外出就业,也为台湾的照顾经济有贡献,却无法跟其他产业的工人一起分享经济成长的果实,非常不公平。
妇女新知基金会董事梁莉芳表示,台湾从1992年起使开放家庭看护移工,至今只调薪过两次。目前全台有超过22万的家庭看护移工,其中绝大多数是女性因为不受《劳基法》保障,普遍面临工时长、没有加班费和固定休假的处境,社会认为照顾是女人的天赋本能,不需要太多的专业训练和技能养成,不把照顾工作视为正式的工作,照顾工作的低薪,就反映出社会长期贬抑女性劳动的价值,也是一种性别歧视。呼吁劳动部应调高家庭看护移工薪资,研议将家庭看护移工纳入《劳基法》或另立专法保障,肯认照顾工作的价值。
劳动部现场由劳动力发展署跨国劳动力管理组科长于晓秋接受陈情并带回连署书,于晓秋表示,针对提高薪资的诉求,为兼顾家事移工的权益,并衡平雇主的合理经济负担,劳动部将会持续研议。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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