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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民资可参与城中村改造建设

火烧 2012-04-09 00:00:00 经济视点 1025
温州城中村改造启动,鼓励民间资金参与建设,提供多种融资方式及优惠政策,包括BT投资、保障性住房租赁等,推动市区城中村改造与住房保障结合。

 4月6日,鹿城、龙湾三个城中村一同打响拆迁“第一枪”,由此正式启动市区城中村改造。此前一天,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温州市区结合城中村改造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明确,今后,温州民间资金可投资市区城中村改造建设。

  据悉,温州市区规划建设城中村改造项目50个,涉及96个村,建筑面积400多万平方米。市区城中村改造需要大量资金,为此,三个区均建立了各自的融资平台。

  该意见指出,我市将把城中村改造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同时,将采用企业发行债券、银行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城中村改造建设,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和其他房地产开发企业、民间资金投资城中村改造建设。

  记者了解到,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和其他房地产开发企业、民间资金投资城中村改造建设,可享受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的有关优惠政策;城中村改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将予以免收,经营性服务收费也将减半收取。

  民间资金如何参与市区城中村改造建设,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因为市政府办公室的这份文件刚刚印发,具体操作办法有待进一步明确。不过这位负责人表示,据他了解,民间资金如参与建设市区城中村改造,可通过BT或委托银行贷款等方式。有意向者可向当地房管部门咨询了解。

  BT投资方式,即通常所说的“代建”,也是一种“交钥匙工程”。这种投资方式就是社会投资人投资、建设,建设完成以后“交钥匙”,政府再回购。政府回购时考虑投资人的合理收益。

  此外,我市将结合城中村改造,采取多种形式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其中之一是鼓励村民留足自住房外,把多余的住房以租赁的方式纳入政府公共租赁住房体系,向社会出租。经政府审核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承租对象,可以承租村民房屋。承租人按保障性住房标准缴纳租金,房租差价部分由政府补足。

  记者芮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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