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事件,每个人都像患了受迫害妄想症
华为251事件沸沸扬扬闹了几天,有些诡异的是,无论是参与者还是围观者,将自己置于弱势地位,久而久之地像是受迫害妄想症,最新的受迫害妄想者是华为的余承东。
1,12月4日,华为消费业务CEO余承东转发《针对华为的黑公关狂欢》,将指矛头指向黑公关和美帝:“有刁民想害朕”;

2,吃瓜群众,存在同情同理心,在“强势”的华为面前,天然同情“弱势”的员工,事件想象成大象踩蚂蚁,蚂蚁受到迫害,自然会支持蚂蚁;
3,媒体自媒体反击华为,因为华为姿态高傲、还有404,他们认为华为动用公权力在删稿,这是资本挟公权力肆意妄为,压制舆论是他们所不能容忍的;
4,一些企业家为华为作辩解,诉说做创业做企业的不易,办公司会经常遇到李洪文这样偏执、不好管理的员工,自已也很弱势。
5,还有长公主孟晚舟,软禁在加拿大一年,发了封“苦难把岁月拉长”,没有获得多少同情,反而迎来251式的奚落,她穿的名牌衣服被扒出来,沦为阶层对比的工具。

这是一场舆论大戏,卷入了各方群体,不明真相、不讲逻辑,却有强烈的时代代入感。参与各方,激动不已,表达情感诉求,又像是舌头吞蛇尾,没有赢家。
华为事件,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国内问题、社会百态。
华为事件,发生在中美贸易战的关键时期。人们对华为的支持,是天然的民族感情,华为是民族企业的代表。持有民族主义、自由主义价值观的群体,在国内重大舆论事件上,都闪现着身影。当有外部矛盾时,集体主义民族主义会形成对外的凝聚力。但是,当外部矛盾缓解时,个体更关注的是个人权益。
李洪元事件,涉及到员工个体利益。“华为举报、离职员工关押251天”这类大标题让人不寒而栗,容易唤醒个体意识,寻找身份的认同。
世界上大多数人还是自我为中心,同情弱者,这是一种天然朴素的道德观。当华为以傲慢的公关姿态回应舆论:你来告我呀。加上不断的删贴,迅速产生蝴蝶效应。
一篇流传甚广的评论《拒不道歉的华为:没有同理心让人害怕》写道:华为变成了一个陌生的庞然怪物,失去人应有的同理心、变得蛮横霸道、肆无忌惮起来。
还有一著名的段子流传:大象踩了一脚蚂蚁,没踩死,对蚂蚁说,不服你也踩我一脚呀。在华为与员工的对决中,蚂蚁迎合了群众的天然想象。
而华为的举动,被视为巨头隆隆碾压个体,道德光环与公民个体出现了矛盾,个体作一种自我保护的选择。华为公关的失策,进一步强化“强弱对比”,支持弱者李洪文,也是出于害怕自己会掉入这样的境地。
在这场争议中,20万华为员工似乎缺席,只有各种价值观的自媒体引发持续的口水战,让吃瓜群众应接不暇。而引发舆论风暴的李洪文,像是置身事外。他之前采访说要看看全国人民怎么说,看了两天还是不知道全国人民在说什么!他最新一次接受媒体采访说道歉赔偿不是目的,而是要见任正非,要推销他的专利。
也就是说,这个李洪元的诉求和舆论的期待的根本不在一个频道上,舆论是希望绑架蚂蚁对抗大象、控诉资本的罪恶,结果李洪元不领情,一心想着的是和“大象”合影、推销他的人事管理专利,解决华为的管理偏差,有点出乎意料,被骂成猪队友!
在华为的舆论炒起来之时,他还声明说要起诉那些兴风作浪的大V、稳定军心。这场针对华为的舆论审判,不是他的初衷,他也不可能把华为放在被告席上审判,而是各路媒体和吃瓜群众情绪激动。
这起事件,国内诸多问题在华为身上的投射。劳资纠纷,N+1\N2,公司管理体制、又上升到司法体制,警察权力,加上还触及到敏感的收入差距,阶层分化等问题。
每个人都像在自己的频道里自说自话,表达着自己的情绪。每个人都像是受迫害似的,希望借华为这起举国关注的舆论事件,表达个体与群体的诉求,舆论不断裹挟着华为、任正非,孟晚舟也没能幸免。
华为这起事件,争论无解,除了不同价值观、不同阶层的人群进行一场没有结果的口水战外,有一个有点意义的话题是:羁押权。
长时间羁押一个犯罪证据不足的公民,这些年屡有报道,最近的山东被羁押1127天的清华博士,河北涞源反杀案等。这些人羁押几个月甚至几年,最终却是无罪,然后还给国家赔偿。华为员工李洪元也如此,公诉机关不予起诉,他因为羁押251天,获得了10万元的国家赔偿。
华为事件的折射的问题之一在于司法制度中的羁押问题、保释制度!
官方语境是这样的:“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的原则之一。而与之相配套的限制嫌疑人人身自由的羁押必要性制度在实践中几乎付之阙如,特别是,以部分限制人身自由的取保候审为常态、以羁押特别是看守所羁押为例外的诉讼原则在实践中没有落实。这导致一些无辜公民在诉讼过程中就受到严重的合法伤害。”
通俗地说,警方的权力有点大。在国内,检方不批捕,不代表公安就会放人。公安抓人,法院无权以理由不充分、证据不足等要求公安放人,这也是我国保释制度的缺陷!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最近央视有个不当羁押的节目,有组数据:全年递送检方199万人,也就是近一半的人没批捕,有非常多的人涉嫌不当羁押。
12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最高检相关负责人介绍,要对非公经济在法律限度内适当倾斜,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涉嫌犯罪的,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法律界说法是:未经法院审判有罪的人,应以羁押为例外,以取保为常态!
华为251事件有一个这样的制度缺陷的背景,目前案件细节没有披露。但华为举报、关押251天、无罪释放,形成一个逻辑合理的社会想象:检方无罪不起诉等于华为诬告了,进一步联想,华为是联合当地公安把离职员工整进去关了251天,员工关了251天,华为一句道歉没有。
根据目前公布的判决书,检方不起诉是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不起诉是无罪,华为有没诬告,有赖于进一步的调查结论。但在社会想象之和媒体推动之下,舆论早已判定为华为诬告,所以社会讨论的焦点就成了“华为要不要道歉”的问题。
华为相当于间接地背了一回制度的锅,加上公司管理问题、公关问题,叠加各类社会矛盾、自媒体节奏等,多方因素参杂一起,造成这起大的舆论事件。
说点实际的,希望华为251事件,能成为推进中国司法进程的标志性事件,如此,也不枉费一番吃瓜群众论战的辛苦。
金微(财经媒体人、市场观察者,微信:19168286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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