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调控为何只见 “粉拳”,不见“铁拳”
如今,这帮子与房地产有关的人行事、说话已变得没有底线:成都拆迁唐福珍自焚后,短时停职的那位当时的现场主要拆迁指挥者之一成都市金牛区城管执法局局长叫钟昌林,他在最近接受记者采访时大言不惭的表白我大致看了一下,核心内容主要有两点:1.她唐福珍是法盲,而我钟昌林则是在严厉执法,捍卫法律的威信;2.对唐福珍的死不觉得有该道歉的地方,她唐福珍完全是咎由自取,应该自负其责。
如果没有弄懂这位局长所代表的立场,这些话听起来好像并不是那么强横。事实上开发商与各级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已不再是“瓜田李下”或那种朦胧的“眉来眼去”的关系,而是在“花前月下”的“卿卿我我”中早已公然“明铺暗盖”,打得一片火热且毫不避人耳目了。对作为利益攸关方的另外一方被拆迁者而言,拆迁者如果没有撇清这其中有没有损人利己的行为,遑论执法?换句话说,如何证明政府的行为出自公心,因为“无公心,则无公信”;“公信之皮不存,公器之‘法’又于何附焉”?此时为钟昌林所津津乐道的“法”我看其实无外乎官长的意志或为自己强词夺理的遮羞布而已!
何况这七八年来,各级政府在“想开发商之所想,急开发商之所急”;“权为开发商所系,权为开发商所用”的执政理念中,开发商的利益已经拔高上升到凌驾于一切之上的层面。国家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它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 公民合法取得的对财产的使用权,也应该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 ...之后又有《物权法》出台。为什么最后的结局却是房地产商的利益攸关方--地方政府死抱着2001年6月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出台的一个什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不放,去无限发挥呢。严格意义上讲,这是一个连“法”都算不上的一个东西啊(国务院不是立法单位)。最后弄到出了人命,还在那侮辱死者,讲人家是法盲。这像不像封神演义里面的那些斗法的各路神仙呢,可怜的唐福珍,见来了对头,信心满满,也亮出了自己想当然的护身法宝:《宪法》、《物权法》和国旗还有自己的性命(或许她想这是人民内部矛盾,所以自己的性命会是一个很好的法宝,就想到以己命为质),她满以为这几样东西会是保护她,救她的好法宝。结果呢,她错得一塌糊涂,人家一出手就不同凡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法宝被祭出后,这个妖异的东西加上执行者的冷血以及执行者对这种矛盾性质的准确判断与把握(不达目的不收兵),以及执行者团队对事后事情进退自如的处理方式,足以将唐福珍手中自以为管用的所有法宝打落尘埃。最后,唐福珍手中法宝全部失灵的直接后果就是赔上了自己的性命,但同时也教育、警醒了世人,原来唐福珍眼中的法宝在现实中其实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算!
这不,完事后,人家拍拍自己手上硬邦邦的东西,轻蔑地说:我这个才是“法”,你法盲吧!同我斗,到死什么是法都没整明白吧!
除此之外,钟局言下之意,还有没有别的潜台词呢?
处于上位的《宪法》、《物权法》和处于下位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冲突时究竟谁更权威,谁才是这个时候真正的“法”呢?这是一个地产行业潜规则盛行带出的荒谬的常识解构还是一个法理上的悖论?唐福珍的错也许就错在她对常识判断的自信以及对“人民内部矛盾”认识的执拗上!或许她想,难道《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可以因为地方政府的利益而被曲解、而凌驾于《宪法》、《物权法》之上么?她觉得那是一个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常识”,而且我们大家都认为这是一个“常识”;也或许她想,我们这无非是民与官的利益之争,属“人民内部矛盾”无疑,在“以命为质”时,父母官当不会过于无情和强横。事实证明她错了,而且错得不轻!唐福珍最终没能弄懂这她错在哪里。所以在她惨烈身死后就会有那无法被感动的父母官来宣布她为不懂“法”的“法盲”,从而以此给她做最后的“盖棺”定论!
一个正常的人处于一个过度不正常的社会,常常会有错乱感,会找不到北,唐福珍就是如此;而不正常的人处于一个不正常的社会,则会如鱼得水,睥睨芸芸众生,难免横生豪情,俯视万民众生皆若蚁类,我们的钟昌林局长也许恰好是这一类吧?
这是唐福珍的悲哀,也是我们这些正常的固守法律一隅者的悲哀,更是这个时代的悲哀!----因为法律已被现实的冷风风干,成了被人随意操弄,随意解读的一个怪物:落在权贵身上,如一片风中的枯叶,一拂不沾身;而对底层民众,则成了可随时夺人性命闪着寒光的柳叶刀!
中华民族过去的几千年岁月中,好像还从来没有这样一个强横的群体:在肆意掠夺的同时,不忘拿一些毫无底限、毫无道德的言语来恣意凌辱、挑衅这些被掠夺者,-----自古商经有云“闷声发大财”嘛。掠夺时,假如能批上一件略显温情的面纱,其实对大家都好,都和谐啊:在掠夺者的商人而言,可以消解被掠夺者的反抗意识,延长掠夺周期,将掠夺利益最大化;就被掠夺者而言,只要一息尚存,没有撕破脸,也犯不着拿命去拼、去反抗吧,---毕竟反抗或者革命还是有风险在,弄得不好还会掉脑袋的;而于统治者而言,发财的同时,能做到稳定地世袭罔替,这算是代表他们自己的最高利益吧;同样,从道德的层面,人家供你掠夺,供你挥霍,确是衣食父母来的,给一点起码的尊重,也算还有那么一点点的天良吧。----“帝王家爱民若子,商家敬客如衣食父母”这是一种流转了几千年的典范,这也是一种起码的维持压迫与掠夺的伦理吧。
可是现在呢,一切已经被颠覆,一个崭新的、冷血的、超级强横的群体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不知他们出于什么目的,或者是有点丧心病狂,或者是一种下意识的精神与阶层的优越感使然,在肆意掠夺的同时,毫不嘴软,出言不逊!在以高房价对这些底层百姓实行物质上赤裸裸掳掠的同时,不忘毫不留情地从精神上击打、羞辱这些底层的被掠夺者。试图从实现从精神到肉体两个层面彻底而野蛮的征服被掠夺者的目的,以体现他们无所不在的优越与强势!
这种精神上的征服尤为可怖:它不是讲道理似的说教,也不是以利益为导向的循循善诱,而是通过一些看似没有逻辑,不符合客观规律、荒唐不经的观点,通过行为上各种不道德的利益勾兑,最后在你面前将那些错乱的东西一一反证,来让你沮丧、让你崩溃。这是一种全新形式的指鹿为马!在让你倍感焦虑、屈辱、愤怒、无助的同时心生错乱!
眼下,这个群体已形成一个完美的结合:他们来自政界、商界、学界和资本界不同的地方,为了巨大的利益,这些兖兖诸公们已经配合得日臻天衣无缝。可以这样说,中国的房地产现在就宛如那个传说中长有多个脑袋的邪恶 “九头鸟”再世!它无所不能,又无恶不作!其中典型的代表人物有国有地产的老总任志强、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姚景源、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龙永图、住建部部长姜伟新等等。
而这中间最为兴致盎然、最富斗争精神的恐怕要数 任志强 先生了。他曾对其屡与大众为敌的“争话”逻辑做了如下精彩表述:“不得不承认,这个社会里的‘乌合之众’是一个常态,对乌合之众的迎合,是人们首选的表达方式。但很遗憾,我不迎合乌合之众。”这种出言不逊大概是对他所有荒唐言论的一个最真实的内心表述,这其中精神与社会阶层方面的优越感何等彰显!曾几何时,开国之父毛泽东对于大众和人民的评论与讲话言犹在耳,那是何等谦卑!毛泽东说:“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和历史的动力”;“卑贱者最聪明,高贵者最愚蠢”;他还谆谆教导“高贵者”们:“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
而此时,站在才跨过去一小步的历史面前,真有一种时空错乱,不知今夕何夕的感觉!对比毛泽东,看看我们现在的这个大大厉害的地产国企总经理任志强吧,如此牛B!这样狂妄!你还敢信他是在代表我们老百姓,代表他眼中的这群“乌合之众”在管理国企吗?这不十足一副《天龙八部》里那个充满了邪恶、狂妄的“任我行”嘴脸吗!
再请听听此君高论吧:什么“房地产就应该具有暴利”、什么“不能让穷人买得起商品房”、什么“禁止炒房就是违宪行为”、 什么“商品房定价无需公众监督”、 什么“历史证明房价永远都是上涨”、 什么“买不起房你为什么不回你农村”、什么“85%家庭买不起房结论简直荒谬”、 什么“中国人太有钱,房子太便宜”、 什么“房地产比鱼翅,鱼翅再贵也不是泡沫”、什么“房地产是北京发展的重要支柱,住房价格本身就是控制人口增长与控制人口素质的门槛”、什么“ 房地产非暴利,农民工也买得起房子”、 什么“如果你不是中高收入阶层,你就别在这谈房地产市场,这个市场和你没有什么关系”、什么“宏观调控的目的不是为了让房价下跌,而是让房价稳定增长,不能因为房价没有下跌就认定宏观调控不到位”、什么“买房子其实不是解决居住问题,房子是一种财富,就像钻石戒指一样”、什么“买不起房别指望房子降价”、 什么“大多数骂房价高的人都是买不起房,又不敢说政府,就只剩骂开发商了”、什么“房地产打下去GDP就掉下去了,GDP掉下去,温总理比我们开发商还急”---不一而足。
一段段强盗的逻辑,毫不遮掩,无所顾忌,讲来可谓酣畅淋漓!完全无视民生,罔顾社会正义!难道就因为你有幸拿到了一副好牌,占了一个好位置,就要将其他的人通通置于死地吗?传统道德里的“推己及人”、“与人为善”丝毫都不要了吗?资本(搞清楚,那还是全社会的财富来的,并不是你任某人私家的!)一定要这么充满血腥与暴力才好吗?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们凭什么要你们这帮毫无道德感的人代表我们来管理我们全民的财富?况且,若不具备起码的道德,权利信托的基础---你们执政掌权的合法性又何在?现在这样的时代,你们别给我们讲你们“受命于天”啰,那个没用的,会迟早摆不脱被推翻的命运的!而且,似你们现在这般一遭有幸站在上风,就可肆无忌惮的赢者通吃,丝毫不顾其他人死活的言语与行为与希特勒的“优等民族应该征服世界,劣等民族应该灭绝”又有何不同?
再退一万步讲,在商言商,或者无商不奸!有一帮“好舅舅”在那给您撑着腰,对您大赚特赚我们的血汗之钱,我们确实也无可奈何,但您大可在那边稍歇,闷声数钱好了。何必非要那样财火、肝火两旺,又要抢钱、又要骂街,万事都要压人一头呢?!这么做,居心何在?这是不是故意要扰乱社会秩序呢,维稳的人要不要找这般子家伙好好聊聊,让他们趁早闭嘴呢?
最近看到有人在网上提了个问题征答案,说:“要是任志强这帮家伙出现在街头,会有多少人想上去拍死他?”结果是应者踊跃。现实中,我也绝对相信这老东西不敢独自上街!不知他有没有这个勇气反证我的观点之错,可以让我们惊喜地看到他正在某条街上安全地独自遛弯。不用想,这帮连独自上街都成问题的家伙最后会忠实于这个国家。我看也许过不了几年,这帮人就会捏着拳头向米国或者英女王或者谁宣誓效忠了,也或者现在就已经宣誓过了究未可知。
不事稼穑、不事生产,短短时间内通过巧取豪夺、官商勾结,累积起惊天巨富的同时,不思回报,不思自省敬畏,反而变本加厉、食髓知味。谓之国蠹民贼,又夫何如是!!
大家再看看这个团队中一些其它人的观点吧:统计局总经济师姚景源说“房地产作为我国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一点也不能动摇,不但不能动摇,还要进一步发展”、“双方父母和祖父母为独生子女购买婚房的‘第三方埋单’现象,推高了房价”;万通集团董事局主席冯伦著名论断:未婚女青年推高了房价,丈母娘推动房价;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龙永图坚称“中国房地产是健康发展,不需要打压房价”;李光斗“离婚催涨房价”;住建部部长姜伟新“稳定房价‘不行也得行’”到“中国未来20年房价上涨的压力仍然很大”-----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一个个观点似庄重、似诙谐,顾左右而言他,乱云飞度,诚可谓五花八门,千奇百怪!不过,万变不离其宗,这其中最根本的东西,显然是相通的,那就是“利益”!只不过他们各方的利益在被充分表达或是过度表达的同时,代表消费者一方的广大群众的利益表达却不幸恰好缺位,沦落成了“任我行”们眼中所见的“乌合之众”---既不足挂齿,也无足轻重!
这显然又是一个“被代表”后的悲剧!可以这样说,是体制把我们送到“任我行”们的魔爪下去肆意压榨,也是体制让最大多数的我们变得无足轻重,变成任人宰割而没有声音的“乌合之众”,让“任我行”们在残酷掠夺我们的同时还对我们充满了不值一哂的蔑视!
古今中外,大概没有这样一帮商人,在明明知道已经激起这么巨大的民愤后,还是视万众如无物,不知收敛,无所畏惧,相反还乐此不疲,屡屡主动寻衅,一再挑战大众容忍的底线,以与大众为敌为乐!难道这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我想,如果没有有关当局的溺爱、娇纵,没有背后那撕扯不开的共同利益,他有那个胆吗?“任我行”先生的那句“房地产打下去,GDP就掉下去了,GDP掉下去,温总理比我们开发商还急”的名言,倒是很有嚼头,一语就道破了个中的玄机。
再看看网友们总结的“两个凡是”-----凡是有利于保护开发商利益的政策,总是雷厉风行被加倍的执行;凡是有害于开发商利益的政策,总是被默默的消解,直至最后“铁拳”终变“粉拳”,直弄得这些个开发商春心荡漾、销魂不已!
所以,今天如果讲“房地产绑架了中国的经济”,我认为那是不全面的,真实的情况应该是“房地产在绑架了中国经济的同时也绑架了中国的政治”。这句话,过去还没有人讲过,但看得清楚其中道理的人绝对不在少数,只不过都不出声罢了,今天我且做《皇帝的新装》里面的那个小儿吧,把它喊出来,看看上面的皇帝到底是不是真的在光着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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