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女”林昭,不过是某些文人的意淫而已!
林昭,女,原名彭令昭,乳名苹男,1932年12月16日生于苏州,1968年4月29日以反革命罪被枪决,1980年8月以“精神病”为由平反,随后被捧为英雄、“圣女”。林昭之死固然可惜,但分析她从被划右派到被枪决的整个过程,会发现某些人对她的评价言过其实。
1.林昭名字的由来
林昭信仰基督教,毕业后不顾母亲反对,于1949年7月报考苏南新闻专科学校。为此与母亲决裂,离家出走,并留下“活不来往,死不吊孝”的纸条,此后3年杳无音信。
1950年5月,林昭从苏南新闻专科学校毕业,随即参加苏南农村土改,期间,曾将地主放在冬天的水缸里冷冻,任其彻夜嚎叫,林认为这是“冷酷的痛快”,被江苏省委组织部点名批评。
1952年,到《常州民报》社、常州文联工作。在《常州民报》担任副刊编辑时,深入工人撰写大量报导,设有专栏“斯大林的故事”,在读者中影响甚广。
1954年9月,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新闻专业,报考北大时名为彭令昭,入学后改名林昭,一直比较活泼,据说喝酒抽烟无所不能。1955年春参加北大诗社,任《北大诗刊》编辑;《北大诗刊》1956年秋停办后,林昭成为综合性学生文艺刊物《红楼》的编委会成员。
2.被划右派后,持续对抗
1957年鸣放期间,林昭因支持一名叫张元勋的右派学生,于当年秋天被打成右派。她曾自杀抗议,后被及时抢救,但由此被认定“态度恶劣”、“对抗组织”,被判“劳动改造”3年;因体弱多病,得以留在北大新闻专业资料室“监督劳动”。
1958年6月,北大新闻专业合并到人民大学新闻系,林昭到人大新闻系资料室监督劳动,“主要任务是翻阅国民党的报纸,写卡片,为编写中共报刊史收集资料。”改造期间,林昭与人大另一名右派学生甘粹恋爱。两人虽都是右派分子,但每月分别有29元和25元的助学金,除各自留七、八元生活费外,可以逛公园、看话剧、到教堂做礼拜、伙食不好时还能加点餐,生活水平并不差。也许为表达抗议,两人故意在公开场所表现亲密,从而激化了与校方的矛盾,结婚请求遭拒绝,甘粹还被分配到新疆工作,两人从此天各一方、只得分手。
甘粹走后,林昭与张元勋关系日趋密切,为抵制改造,两人订立攻守同盟,互换家庭住址,声称“要做好被捕准备”,曾秘密前往英国驻华代办处寻求帮助,虽然没有结果,但使事件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张元勋被捕入狱,但林昭被宽大处理,仍在学校接受改造。
3.上海养病期间,因参与地下组织被逮捕
1959年底,林昭以支气管扩张为由向校方申请回上海养病。林昭母亲许宪民原是国民党六大代表,时任“民革”苏州市委副主任、市政协委员、中国民主同盟盟员等职,她通过民盟中央副主席、中国第一任司法部长史良找到人大校长吴玉章,吴玉章批准申请,林昭便在母亲陪同下回到上海。没想到林昭不仅没有安心养病,反而与右派们打成一片,传阅手抄本,散发“反动”作品,结识兰州大学历史系右派学生张春元和物理系研究生顾雁,随后成立地下组织,并策划发行地下刊物《星火》,还购买了油墨、印刷机等物资。1960年10月,《星火》只发行一期,就被查获,林昭在苏州老家以“反革命罪”被捕,关押到上海第一看守所。林昭入狱后,供述了《星火》部分成员,上海、兰州、天水三地参与《星火》的右派分子30多人被抓。由于当时蒋介石正利用国内困难时机反攻大陆,形势比较严峻,很多人被判了重型,如主犯张春元被判无期,苗新久20年,向承鉴18年,谭蝉雪、胡晓愚、何之明各15年,顾雁、徐诚均10年以上,杨贤勇10年,陈德根7年,杜映华5年等。
4.保外就医期间,仍然试图组建地下组织
1962年初,狱方考虑到林昭病情较重,准其保外就医。但林昭拒绝这一好意,声称要把牢底坐穿,后被母亲强行带离监狱。保外就医其间,林昭需要按时到派出所报道,但她对警察声明“随时准备重新入狱”;1962年7月,又致信北大校长陆平,呼吁他效仿蔡元培校长,营救被“迫害”学生;9月,在苏州与右派分子黄政、朱泓等人商量并起草了“中国自由青年战斗同盟”的纲领和章程;同月,在上海市淮海中路与无国籍侨民阿诺联系,要求阿诺将《我们是无罪的》、《给北大校长陆平的信》等带到海外发表。
5.再遭逮捕后,继续通过绝食自杀对抗改造
鉴于林昭保外就医期间的表现,公安机关于1962年12月23日再次拘捕林昭。狱方曾安排上海精神病医院院长粟宗华为她作精神鉴定,判定为精神不正常,狱方向林昭提供了药品,由狱医专门照料,林昭则用绝食和自杀回报狱方的友善和好意。 其中,1963年6月18日,写《绝食书》云:“一息尚存,此生宁愿坐穿牢底,决不稍负初愿,稍改初志。” 1964年2月5日,吞食药皂自杀未遂;1964年11月4日,谢绝营养荤菜;1964年11月10日,以玻璃片割破左腕血管自杀未遂,从此林昭变得疑神疑鬼,一直怀疑监狱要毒死她,11日开始绝食,狱方则采取鼻饲方式对其进行人道救治,一直坚持了10天;1965年3月6日,再次绝食。林昭还向人民日报、副总理柯庆施等人写信“反映案情并表达政治见解”,并企图通过狱警向日本律师长野同治和智利记者罗哈斯邮寄信件。基于林昭狱中表现,法院于1965年5月判处有期徒刑20年。
6.关押期间,因查出“重罪”被处以极刑
1968年,公安机关查出林昭在1962年保外就医期间,在苏州成立地下组织“中国自由青年战斗同盟”,并请阿诺将大量文稿带到海外发表等“罪行”,随后将20年有期徒刑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林昭4月29日被执行死刑,享年36岁。
7.经妹妹活动,被以“精神病”为由平反
1980年8月,在林昭妹妹的老领导、时任上海高院院长关子展的帮助下,林昭以精神病为由予以平反,上海高院的《刑事判决书》是这样说的:
【现经本院复查查明:林昭在1958年被错划为“右派份子”后,因精神上受到刺激,1959年8月开始就患有精神病,嗣后,曾以写长诗、文章等表示不满,并非犯罪行为。1965年对林昭以反革命罪判徒刑显属不当,应予纠正。林昭被错判服刑后,精神病复发,又曾用写血书、诗歌、日记以及呼喊口号表示不服,1968年将林昭在病发期间的行为,又以反革命罪处以极刑,显属错杀,应予纠正。】
梳理林昭1957年5月到1968年4月间12年间的大致经历,不难发现:
一是林昭被划右派并不冤枉。从经历看,林昭交往多是右派分子,有的还是犯罪分子,而且她还参加了地下组织,进行了一系列活动,诸如“向西方和外国求助”等行为即便放到现在也很出格;从言论看,她爱的是上帝,追求的是 “人权、民主、和平、正义”,批判的是“阶级斗争、极权统治”,这跟某些公知的言论非常相似,即表面上高大上,实则暗藏玄机。二是林昭被处决实属咎由自取。林昭被划为右派后,在她母亲许宪民等人的努力下,学校安排她劳动改造,其内容无非是打扫卫生、整理书籍、收集资料等,每月有25元助学金,劳动量不大,生活水平尚可,还有一定的自由,所受惩罚并不重,而且学校、公安等单位也给了她数次改正的机会,如上海养病、保外就医等,但她性格偏激、一意孤行,不仅没有珍惜来之不惜的机会,反而参加地下组织,向英国驻上海代办、海外组织寻求帮助,最终导致矛盾逐渐升级,直至被判死刑,她的死也许是悲剧,但她只要在任何一个关口有所收敛,就不会酿成如此悲剧。三是林昭在狱中曾受到人道待遇。从《林昭年谱》看,在1962年12月—1968年4月被处决的5年5个月时间内,她多次精神错乱、自杀绝食,还曾对狱警及参与救治的医生恶语相向,但狱方没有嫌弃,始终从革命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给予积极救治。四是林昭平反理由值得深究。1980年8月林昭被平反,其原因是林昭患有精神病,这个说法需要推敲,因为如果她真的有精神病,就不会写出数十万字的材料,而且,从其参与地下组织、撰写材料、向柯庆施、人民日报及西方求助等一系列行为看,其精神并未错乱。因此,《林昭年谱》一方面说她有精神病,一方面又说她在狱中写了几十万字的材料,如此自相矛盾,只能说明包括《林昭年谱》在内的许多材料涉嫌造假。五是林昭所写材料多系伪作。林昭在狱中写的数十万字材料,很可能是后人伪作,因为在当时情况下,监狱不会给林昭提供写那么多“反动”材料的机会,即便写了也会销毁,根本不可能流传至今。而且林昭材料中多次出现“极权”一词,而“极权”或“极权主义”1978年后才传入大陆,直到上世纪90年代才在学界流行,林昭不可能未卜先知地使用这一词汇,如果她真想表达类似观点,完全可以用“法西斯”、“独裁”等词汇。可见,林昭在狱中也许真的有血书或遗言,但不会太多,目前流行版本多是假冒伪劣,所谓“圣女”林昭,也不过是某些文人的意淫而已!
(2022-4-11)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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