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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龄:请龚柏华教授论证一下《美国不是华盛顿的儿子》

火烧 2016-10-08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文章质疑龚柏华教授对‘祖国妈妈生日’的法律论证,认为其逻辑不一致,同时探讨‘美国不是华盛顿的儿子’的合理性,引发对国父与国家象征的深层思考。

  鹤龄:请龚柏华教授论证一下《美国不是华盛顿的儿子》

  ——贺合林——

  高中历史选修四《中外历史人物评说》第三单元第二课,讲的是《美国国父华盛顿》。

  “美国国父华盛顿”,按照语言法则和自然法则的解释:美国的父亲是华盛顿,美国是华盛顿生的儿子。在法律意义上来说,两人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义务和权利关系。

  然而,谁都知道,这个“美国国父华盛顿”的实际表意与上述表意毫不相干,它仅仅表示美国人对华盛顿的高度尊重而已,属于约定俗成大家都能理解都能接受的专表情感的语句。绝对不会有人因此而提出“美国妈妈是谁、美国爸爸华盛顿是怎么生下美国的”之类的傻问题来。

  自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年年的“10.1”国庆节,民间都会出现一些“祝祖国母亲生日快乐”之类的祝福语,以表达对祖国的热爱之情。 几十年了,人们习以为常,就这么祝福着。没有人会因这样的祝福而认为中国只有67年的历史,更不会有人把祖国母亲当作自己的妈妈。

  今年的国庆节,出了一个小小的插曲,掀起了大大的波澜,网上汹涌的波涛至今没有平息。起因是复旦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授龚柏华先生写的一篇《十月一日不是“祖国妈妈的生日”》。龚教授用法律(包括国际法)对他的课题进行了充份论证。在他的论证下,“祝祖国妈妈生日快乐”之类的祝福语都将成为违法的错误言论,至少是不合法的错误言论。

  龚教授的论证很专业、很投入、很令我钦敬!所以,长期存在脑子里的一个问题也希望龚教授能代为论证论证:美国凭什么是华盛顿的儿子,华盛顿凭什么是美国的父亲!如此滑天下之大稽的谎言,几百年了,不但美国人相信,如今连我们很多中国人也相信,甚至有的中国人比美国人更相信!

  龚柏华先生:您说,我提出的这个课题有没有必要论证论证?

  龚柏华先生:我的这个不情之请,你是答应还是不答应?

  当然,我非常清楚,这是多此一问了。龚教授是不会答应的。因为他无法答应。

  其实,我们中国也有国父之说。我读小学时,就有“国父孙中山先生”的课文。这种提法,一直保留到了今天,虽然已不为大多数中国人认可,却不见龚教授依法论证其“违法”存在?

  那么,同样是一句表达情感(尊重和热爱)的不符“客观规律”的句子,龚教授为什么放任“国父”而独独拿“祖国妈妈生日”大动刀笔呢?

  不管他承不承认是不是这个目的,但其论证的结论却是非常明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不等于中国,且只能是“一般可以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来代表中国。”

  那么,又得请教了:“特殊”怎么办?由谁来代表中国?由大清国还是由中华民国!? 或者,由您来代表中国!

  附一、高中历史选修四《中外历史人物评说》第三单元第二课美国国父华盛顿

  http://wenku.baidu.com/view/a06860e0168884868662d60e.html?re=view

  附二、钱昌明:“祝贺祖国母亲生日快乐”错了吗?

  http://www.szhgh.com/Article/opinion/zatan/201610/1222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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