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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龄:从张女士骂法官被拘想到骂毛席的都平安无事

火烧 2015-04-30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通过张女士因辱骂法官被司法拘留案例,对比指出类似行为针对毛主席却未受惩处,引发对法律适用公平性的讨论,突出侮辱法官与开国领袖的法律处理差异。

  惠州张女士与厚街一楼盘开发商因购房纠纷打官司.本月13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张女士败诉,向开发商支付违约金7万元。

  张不服判决,4月16日下午,多次致电此案法官,质问判决依据。法官多次解释,仍无法接受,并在电话里辱骂法官。法官提醒张注意用词,但她置之不理。

  次日,张来到第二法院厚街法庭,找审判法官理论。经过法院1个多小时解释,并称如不服可向中院上诉,但张情绪激动,现场辱骂法官。

  法院当场作出决定,对张女士予以司法拘留3天,并罚款500元。法院称,侮辱审判人员情节严重的可能被判刑。(据《南都》4月28日信息)

  由此联想到侮辱谩骂毛主席的茅于轼、袁腾飞、毕福剑等,尽管人民群众强烈呼吁对他们绳之以法,却无一人受到应有的惩处。

  看起来,《刑法》的侮辱诽谤罪,是为维护受谤受辱法官的尊严而专设的,所以,不能用于维护被谤被辱的开国领袖毛主席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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