顽石:心中有话向党说 心中有话向党说
文章围绕《刑法修正案(九)》中传谣入刑规定展开,作者顽石对相关法律条文提出疑问,认为编造历史、丑化英雄等行为是否应入刑存在困惑,表达对依法治国与网络谣言治理的思考。
心中有话向党说
据中新网北京11月1日消息,8月底获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将于今天起正式实施,医闹、袭警、替考、虐童、传谣等一系列曾引发舆论关注的违法行为,被正式纳入刑法制裁的范畴。
顽石赞成依法治国,支持刑法修正,对大部分新法没有异议,但对备受关注的传谣入刑的相关规定还是不甚明了。
有关传谣入刑的法律条文: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国新闻网对传谣入刑的背景说明如下:当前,诸如微博、微信、论坛等网络社交平台上的虚假信息屡见不鲜,其中不乏一些“贫困求捐款”、“帮忙找孩子”等看似传递正能量的文章,却有可能暗藏诈骗电话。然而,网友跟风、盲目转发则容易进一步扩大虚假信息的传播。此次修订案出台,“网络造谣”等行为要负刑事责任,这也是对“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的最好诠释。
上述条文界定清楚,相关解释也明白无误,顽石还有什么疑问吗?可别说,还真有。原以为此前备受瞩目的编造历史、丑化英雄的造谣、传谣行为能列入刑法,制造和传播这类谣言者能受到法律惩处,现在看来,顽石不过是异想天开。
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观点,在网络等各种渠道编造谣言丑化开国领袖、污蔑民族英雄是不是就不算违法了?继续抹黑毛泽东、刘胡兰、狼牙山五壮士、毛岸英、邱少云、黄继光、焦裕禄……继续编造党史是不是就无法受到法律追究了?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呢?
心中有话向党说,顽石坦诚说出对于传谣刑法的疑惑,不算妄议吧。
2015.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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