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信仰、真理、实践的“三统一”
论信仰、真理、实践的“三统一”
前言:此文目的,是为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正本清源。一切相关论述,都是按照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进行纯粹的理论性探讨。文中所有名词概念的理解解释和谬误与真理的相关讨论,皆对事不对人。孰是孰非仅限于个人的认知范畴,不涉及人的主观动机及其他任何非认知因素。作者认识水平有限,错误可能难免,望帮助指正。
先从信仰、真理、实践的基本定义说起。
所谓信仰,是指对某种主张、主义、宗教或对某人、某物的信奉和尊敬,并把它奉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信仰带有主观和情感体验色彩,特别体现在宗教信仰上,极致甚至会丧失理智。哲学家定义的信仰:“一种强烈的信念,通常表现为对缺乏足够证据的、不能说服每一个理性人的事物的固执信任。”
所谓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们意识(大脑)中的正确反映。马克思认为,真理在形式上是主观的,因为真理属于认识范畴。不能把真理等同于客观实在。真理在内容上是客观的,来自于物质世界的客观事物及规律的认知和把握,客观性乃是真理的根本属性。不依赖于人和人类的主观意志。
所谓实践,一般是指人们有意识的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一切活动,包含实行、履行的意思。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是指人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是人所特有的对象性活动。
这样,我们似乎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即信仰、真理与实践定义上虽各不相同,但究其本质,三者在内涵及逻辑上构成一个相互依存、缺一不可的完整统一关系。也就是说对于任何一个人或者是组织来说,没有信仰,就谈不上有真理和实践;同样,没有真理,就谈不上有信仰,也就没有了实践;没有实践,就说明其不相信有真理,更谈不上信仰!
说到这里,有人可能要提出质疑。他们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原著及毛泽东思想有关的表述,或许更愿意承认并相信“理论与实践二者的统一”,而非如作者所述三者的统一。譬如,毛主席说:“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297页)。相信大家对此深信不疑。其实,我们只要再稍微思考一下,就会发现,马克思、恩格斯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作者,毛泽东同志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他们都是马克思共产主义理论的坚定信仰者,我想这一点也是丝毫不需要怀疑的!也就是说,他们对于真理与实践的有关论述,既是建立在自己作为坚定信仰者基础之上的,又是针对千千万万信仰马克思共产主义理论的共产党员们来说的。他们所说的“真理与实践的统一”与本文所正在论证的“信仰、真理、实践的统一”之间一点也不矛盾!
如果作者的以上论点是正确的,那么,我们以此来看一个阶段以来的某些观点,就存在着理论认知上的瑕疵或者干脆说是错误。
比如,所谓“真理(检验)标准大讨论”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结论”。
按照文章前述内容,对于信仰者来说,对于一个“主义”或者是“理论”,是否认为是真理,主要是一种个人主观上的理性认识。是不需要经过实践检验的。如果谁认为该“主义”或“理论”必须经过实践检验后才能确定其是否是真理的话,那这个人一定不是“信仰者”,或者说其称不上是真正的信仰者,有可能是半信半疑或者假信仰者。
对于以马克思共产主义理论为信仰的共产党人,对于“坚信”真理与实践相互统一的革命领导者,真理的标准就是实践!还需要公开讨论吗?答案是不需要,除非是非信仰者。
我们再看“讨论”后所得出的结论,即“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当年“评论员文章”中引经据典得出来的,实际上稍加分析,就会发现这个“结论”不仅剥离或者说抛开了信仰这个前提,而且与文章中自己引用的“真理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是完全背离的。我们暂且不去看当年文章的引用及论述错误,仅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说法来看,说明“真理不经过实践的检验就不能称作是真理”,从而得出“实践”与“真理”不具有统一性。这不仅是对中国共产党创始人、马克思主义的真正信仰者毛泽东同志 “真理只有一个,而究竟谁发现了真理,不依靠主观的夸张,而依靠客观的实践。只有千百万人民的革命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尺度。”(《新民主主义论》)“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实践论》)的歪曲和背离,而且成了社会主义中国特别是共产党人产生信仰危机的总根源。
当然,“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说法也不能说是完全是错误的,正误与否要看说者的立场如何了。如果这是出于一个信仰马克思主义理论为真理的人之口,那这种说法就是错误的。如果是出于一个非马克思主义信仰者或反对者之口,那就是有些道理的。
简而言之,任何一个组织,一个社会,离开了信仰,去空谈什么“真理与实践”,就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像无头苍蝇东一头西一头嗡嗡乱飞,最终不断碰壁折翅而毁!这也是强调“信仰、真理、实践”三者统一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