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襄樊女到巴东女——湖北警察怎么了?
从襄樊女到巴东女——湖北警察怎么了?
钟 声
襄樊女者,高莺莺是也;巴东女者,邓玉娇是也。从地域关系上讲,二女皆为湖北人。同是受害的良家女,何以结果不同,即一个惨遭当今衙内蹂躏且被抛至楼下摔死,一个不畏强暴而刀毙淫官,却最终矛盾的焦点又多集中到当地警察头上?为此,湖北警察该如何应对世人的发问?
为人不做亏心事,不怕半夜鬼敲门。高莺莺冤死案未给世人一个合理的交代,其父亲迄今还在蒙受留在女儿内裤上的“精斑”之辱,而且众多警察强行抢尸焚化的骇人听闻的事件,能说不是湖北警察的切肤之痛!而联系到巴东女邓玉娇刀毙淫官一案,尤其是那个盛传互联网的以“故意杀人”罪名立案的拒捕证,稍具法律知识和懂得拘捕程序者,能不清楚湖北警察在这个淫官欲图施暴事实清楚的命案中,再次坐错了椅子,扮演了极不光彩的官家狗角色?
一会是“修脚刀”,一会是“水果刀”,再就是当事女子患有“抑郁症”和风传已送精神病院等等,既然你们自己连基本事实都未搞清楚,并且拒不回答和讳言来自社会各界的诸多质疑,用老百姓的话说,“这哪是人民警察干的事”!骂你们是“黑狗子”、“和小偷一个样”、“警匪一家”甚至“不如旧时代的警察狗子”,冤枉吗?而假如你们真正是站在人民的立场,最起码是站在维护社会正义的立场上不畏权贵,秉公办案,何能招致如此众多之骂?
记得《警风系于官风》的拙作在公安报刊发表后,不少昔日的普通警察兄弟或打电话,或来办公室致谢,称本人把普通警察和警官乃至掌管警界的各级党政官员区别开来,以此论证警风败坏的根源,为他们说了话、洗了清身。应该说,在“襄樊女到巴东女”的事件中,即便是直接办案的普通警察倾向于权贵,不乏庇官之嫌,也绝不能苛责他们。因为领导和指挥他们的警界之官特别是掌管他们的当地党政高官,才是庇官护官和导致官官相护的罪魁祸首。
襄樊女高莺莺冤死案中的当今衙内之父若不是原市委书记,掌管着全市的公检法系统,能使高莺莺案至今难以昭雪!以“故意杀人”之罪而为巴东女邓玉娇签署拒捕证的,能是一名属于“磨道驴——听喝”类普通警察所为!而面对足以掌握他们饭碗甚至生杀大权的上峰的命令,一名普通警察岂敢不去执行!
所以,湖北的公检法队伍即使再腐败透顶,也与长期奋斗在社会治安一线并且时刻有生命危险的普通警察关系不是很大。他们之中绝大多数人是好的和比较好的,甚至极少数害群之马也无不是上行下效的罪恶结果。就是说,无论是襄樊女还是巴东女的惨痛遭遇,也无论湖北的公检法队伍是很坏或者更坏下去,能否痛改前非,知耻而后勇,从严惩淫官、衙内和各类腐败入手,真正还两民女清白和社会正义,决定的因素无不是湖北的警界官员和掌管他们的党政高官。所谓“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道理也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