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三十年这三十年都不能混为一谈
那三十年这三十年都不能混为一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六十多年了。对六十年的建国史,不少人喜欢用前三十年和后三十年作分别评价。而且每每有着迥然相异的说法。有些人说起前三十年就牢骚满腹,哼哼唧唧,觉得是一无是处;有些人说到前三十年时则恰恰相反,无限陶醉,无限向往,无限自豪,认为一切都好,史无前例。同样的现象也出现在认识和评价后三十年时。有些人说到后三十年就牢骚满腹,有些人说到后三十年就赞不绝口,认为一切都好,好的无与伦比。
绝对的臧否,不仅有悖于辩证法,而且也不符合客观实际。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短短几十年的实践毕竟太过于短暂,无法真正透彻地检验出真理。时间也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但同样若是仅凭短暂的几十年也并不一定就能检验得真正的真理。
对同一事物有着迥然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认识证明了毛泽东关于“在阶级社会中,各种思想无不打上阶级的烙印”“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的论断是一条认识客观世界的真理。
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主席周恩来为国家总理的那二十七年,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思想道德建设,究竟做得怎样,国内评价不一,国外却相对地比较一致。原因在哪里?应该是有些人特别是有话语权的理论精英连要客观地、辩证地、全面地看问题,要具体问题做具体分析,都没有能做到。罔顾大多数人的意愿,只认一己之恩怨,结论当然就难以客观,述语当然也就无法真实。
譬如,前三十年毛泽东的治国之道是力行德治,侧重对人的思想改造,对战犯是这样,对罪犯是这样,对民众也是这样,通过宣传典型的人与事,揭批错误的言与行,让良好的社会风气蔚然成风,让邪恶的言与行不敢猖狂,让群众在参与教育中接受教育,提升道德水准。结果是世界人口最多的中国不仅黄赌毒无藏身之地,民众有枪在身边也绝少有持枪犯罪,而且实实在在地以助人为乐,以实干为乐,以奉献为乐,以爱国为荣。这一点真正认识的人至今仍然为数不多。同样,对于法制作用的过于夸大,并且在胡夸法制的同时刻意贬低德治的作用,所造致的后果,真正认识的人为数更少。
社会在发展,形势在变化,为与时俱进,在见贤思齐择善而从之同时,改革是必须的。犹如毛泽东强调继续革命一样,不断深化改革也是必要的。当然前提是这种改革或曰革命必须是有利于保护和提升最大多数国民的利益和权利的。所以,对于GK,也可以两段论,1976-1993为初始阶段,1994以来为深化阶段,至今为止,很少有人质疑1993年以前的除农业之外的改革。彻底取消粮票,不再用粮本购粮油,是在1995年,距小岗人的崛起已是17年。住房改革,商品房建设成支柱产业,是在1994年左右起始的。教育产业化,也是从那之后开始的。医疗事业成为追求盈利的产业,也是在那之后。退休人员双轨制,也是在那之后。这些明显是广受争议的。原因何在?是不是与由给民众谋利转而为向民众谋利有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