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言:对”见死不救“现象来个刨根问底
忠言 /文

“见死不救”、“见义不为”之类的事件常见于媒体。8月30日下午,这样的悲剧再次在河南开封上演:一位60多岁的老人,驾驶一辆电动车摔倒雨水中挣扎,多名路人目击,但并未施予援手,3分鐘后,老人被水浪冲离原位,才有几名路人将其拖到路边,但为时已晚,老人不幸身亡。此事,也再次引起了网民对“见死不救”现象的热议。
记得4年前,2岁的小悦悦在广东佛山相继被两车碾压,7分钟内18名路人视而不见,最后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将其抱起,但最终不治而亡。此类事件为何屡屡出现?毫无疑问,那些失去人类起码同情心和良知的冷漠路人应该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但是,是什么造成了一些人道德良知的泯灭?我们更应该给予关注和思考。
2013年,人民网曾做过一个“见死不救”问题的全国性调查。调查显示,八成民众认为“见死不救”并非因为冷漠自私,而是出于救人反被讹诈的担忧,不是不想见义勇为,而是不敢。这个调查数据告诉我们,社会道德的沉沦正在摇撼我们社会的根基。当“见死不救”、“见义不为”成为一种普遍现象,那就不能不说是我们的社会出了什么毛病。是什么让我们这个文明古国变的如此猥琐不堪?只有找准病根,才能对症下药。
以笔者之见,导致“见死不救”、“见义不为”者日增有五个方面的因素:一是一些官员的贪腐影响着人们对社会承担责任的激情。官员失去社会道德的示范作用,就会上行而下效。二是崇尚金钱物欲导致人们价值观的混乱。“一切向钱看”的拜金主义严重腐蚀了一些人的灵魂。一些社会舆论亵渎高尚、诋毁英雄,导致人们是非不辨、荣辱颠倒。三是教育远离高尚使很多人精神迷惘。当鲁迅、狼牙山五壮士、草原英雄小姐妹、雷锋、赖宁等一个个英雄从教科书消失,我们怎么能够奢望只知“风花雪月”的孩子们长大后就突然变成了英雄?四是社会褒贬机制出现问题。好人不得好报的例子让人们对见义勇为望而却步,南京“彭宇案”抛开社会道德的审判,起到了反面的示范作用。五是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残缺。教育、医疗、住房三座大山压得人们喘不过气,更伤不起、病不起,遇到突发灾难很可能毁了一个家,造成人们的极大不安全感,并直接影响人们道德滑坡,利益观念趋向自私。
记得六七十年代,不管你是谁,只要你是对社会作出了突出的贡献,都会受到社会的尊重。尤其对那些,见义勇为的英雄人物,国家和集体会对他负责到底,其家属子女也受到社会的关怀,那是一个人人学习英雄、争做英雄的时代。而如今,我们看到更多的是“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悲惨故事。有的人做了好事,有可能因此倾家荡产或去坐牢;有的人因见义勇为英勇献身,官方无动于衷,甚至以“以小人之心渡君子之腹”地怀疑他的动机;有的人因见义勇为受伤致残贫困潦倒,而得不到应有的救济。如此这般,谁还愿意去见义勇为?
精神文明建设需要社会综合治理,它绝不仅仅是某个部门的事。社会管理是以人伦道德为基础的,若抛开道德良心必然趋于兽道。当暴力执法泛滥,即使是“厅官夫人”也不能幸免,当小商贩摊点被城管不问青红皂白打砸掀翻,当被“钓鱼执法”者引入罚款陷阱,当自己的房屋被强行拆迁而得不到合理补偿.....人们势必会形成缺乏社会安全感、人人自危而乞求自保的可怕社会心理。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可以没有精神。而改变这一切,官员的表率作用,教育的潜移默化作用,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有机结合,切实有效的褒奖机制尤为重要。对那些见义勇为者给予大张旗鼓的褒奖,要让他们名利双收,要让人们对见义勇为的好人有更多艳羡,而不应让见义勇为者陷入困境,这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显得尤其重要。坚持不懈地惩恶扬善、扶正祛邪,让好人得到好报,岂有社会风气不好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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