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开“法制社会”的画皮看真相
文章揭露法制社会本质为统治阶级工具,批判法律公平公正的虚假宣传,分析清官平冤狱的迷信,揭示国家机器的阶级压迫本质。
剥开“法制社会”的画皮看真相
列宁在《论国家》一文里有段话这样说的:“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是迫使一切从属的阶级服从于一个阶级的机器。这个机器有各种不同的形式。奴隶占有制国家可以是君主国,贵族共和国,甚至可以是民主共和国。管理形式确实是多种多样,但是本质只是一个:奴隶没有任何权力,始终是被压迫阶级,不算是人。农奴制国家也有同样的情况。
不管一个共和国用什么形式掩饰起来,就算它是最民主的共和国吧,如果它是资产阶级共和国,如果它那里保存着土地和工厂的私有制,私人资本把全社会置于雇佣奴隶的地位,换句话说,如果它不实现我们党纲和苏维埃宪法所宣布的那些东西,那么这个国家还是一部分人压迫另一部分人的机器。因此要把这个机器夺过来,由必将推翻资本权力的那个阶级来掌握。我们要抛弃一切关于国家就是普遍平等的陈腐偏见,那是骗人的,因为只要剥削存在,就不会有平等。地主不可能同工人平等,挨饿者也不困难同饱食者平等。人们崇拜国家达到了迷信的地步......
从上面可以看出, 国家的法制也不可能是超阶级的东西。 所谓法制必然也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是统治阶级的“鹰犬”, 是统治阶级 为迫使一切从属的阶级服从于统治阶级的一种工具。
现在资产阶级大肆美化所谓“法制社会”, 把“法制社会”美化得无以复加,资产阶级口沫横飞,红口白牙,两张嘴皮翻进翻出,口若悬河说法制社会如何如何好,还列举许多民告官,穷告富的“成功”案例。以示多么公平公正,在官僚资产阶级的字里行间,媒体刊物充满了对法律的敬佩,对法律的带来的“好处”更是不惜笔墨大肆歌颂,真是全国上下一片“法制社会无限好”,有了法制,国家从此“风光无限美不胜收....”。
把法制美化得简直是比西施还要美吹捧得神乎其神 似乎“法制”法力无边包罗万象无所不能公平公正童嫂无欺。真的是这样吗?
下面我们来看看被官僚资产阶级煞费苦心的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这个“法制”到底有多美是不是比杨贵妃还美 我们就来揭开画皮看本质
从上面可以看出, 国家的法制也不可能是超阶级的东西。 所谓法制必然也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是统治阶级的“鹰犬”, 是统治阶级 为迫使一切从属的阶级服从于统治阶级的一种工具。
现在资产阶级大肆美化所谓“法制社会”, 把“法制社会”美化得无以复加,资产阶级口沫横飞,红口白牙,两张嘴皮翻进翻出,口若悬河说法制社会如何如何好,还列举许多民告官,穷告富的“成功”案例。以示多么公平公正,在官僚资产阶级的字里行间,媒体刊物充满了对法律的敬佩,对法律的带来的“好处”更是不惜笔墨大肆歌颂,真是全国上下一片“法制社会无限好”,有了法制,国家从此“风光无限美不胜收....”。
把法制美化得简直是比西施还要美吹捧得神乎其神 似乎“法制”法力无边包罗万象无所不能公平公正童嫂无欺。真的是这样吗?
下面我们来看看被官僚资产阶级煞费苦心的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这个“法制”到底有多美是不是比杨贵妃还美 我们就来揭开画皮看本质
《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一文中有一段话这样说的:“ 所谓“清官”“平冤狱”之类,作为国家问题的一部分,恐怕是被地主资产阶级弄得特别混乱的问题,成了毒害人民思想的一种迷信。马克思列宁主义者有责任揭露这种假象,破除这种迷信。《海瑞罢官》恰恰相反,它不但不去破除这种迷信,而且在新编历史剧的名义下百般地美化地主阶级官吏、法庭、法律,加深这种迷信。农民本来还知道“上下都是官世界”,“有理无钱莫进来”,海瑞一出场就愤慨地问农民,地主恶霸“凭的是哪条王法?”教训农民:“这又是你们的不是了,为何不告?”在“平冤狱”的过程中,又反复强调“王子犯法,与庶人同罪”之类掩盖“王法”阶级本质的话,并且用“实际行动”证明:只要有海瑞这样的“清官”按“王法”办事,就能使法庭变成保护农民的场所,就能“为民雪恨”,就能平反“冤狱”,使农民获得土地。这不是把地主阶级的国家机器统统当作保护农民的工具了吗?这不是把地主阶级专政镇压农民的本质一笔勾销了吗?这不是在宣传只要有地主阶级清官大老爷在衙门里“为民作主”,农民一“告”就能获得解放了吗?这种大肆美化地主阶级国家、宣传不要革命的阶级调和论的戏,......”
我们知道,所谓“法制”也是作为国家问题的一部分,其实也不过是被剥削阶级弄得特别混乱的问题,成了毒害人民思想的一种迷信。 所谓“法制”其实是从封建社会一代代传承下来的一种迷信,说近一点在清王朝就有《大清律》,远一点说,在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就铸造了“刑鼎”把封建法律写的鼎上广而告之可以说在春秋时期或更早我国就开始了所谓“法制社会”。 可一直以来实行所谓“法制社会”有没有能为广大被压迫者、被剥削者“法”出一条光明坦途呢?并没有。历史反复告诉我们,只要存在压迫、剥削、只要存在阶级,“法”既不能在阶级社会为广大百姓“平冤狱”,更不可能在阶级社会为被压迫被剥削者求得“好光景”的,“法”更多的时候只是为统治阶级,权贵阶级服务的,是为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而制定的 。历史上无数次的改朝换代,无数次农民起义,工人罢工和起义(巴黎公社起义十月革命京汉铁路27大罢工等)已经用实际告诉了我们 “法制社会”并没有象权贵阶级说的那样“美不胜收”,那样“万能”,那样的“法”力无边 。实际只要存在阶级, 就会有阶级斗争, 就会有暴力革命.。
而自从修正主义上台后,又把“法制社会”这个封建时代的陈芝麻烂谷子的东西又抛了出来,大肆吹捧,什么法不容情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了,几乎就是封建社会那一套“王子犯法,与庶人同罪”的陈词滥调的再现 。 在“法制社会”的名义下百般地美化权贵、剥削阶级官吏、法庭、法律,加深这种迷信。 大肆美化权贵剥削阶级国家,宣传不要革命,搞阶级调和、改良主义。
所谓“法制社会”并不是杨贵妃, 不可能有那样“美”。 这个所谓“法制社会”其实只是一个“无盐女”穿着漂亮的衣服, 顶多也就是个精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东西 。撕掉外面的“画皮”里面一堆糟粕, 如此而已 。
我认为所谓“法制社会”并不是一朵芬芳的花 ,而是一株毒草。如果不加以澄清,对人民的事业是有害的。有必要“触及”一下这个问题的根本,让广大人民群众以清醒的头脑来认识“法制社会”这个被权贵阶级美化得几乎可以“包治百病”的东西,自己加以分析、认识、判断,这是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
张丹青201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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