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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秋石客先生商榷“新社会主义”

火烧 2014-09-29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针对秋石客提出的‘新社会主义’概念进行商榷,质疑其定义与旧社会主义的区别,并引用1975宪法内容讨论人民当家做主与公有制分配等核心问题。

  与秋石客先生商榷“新社会主义”

  石人

  最近,秋石客先生创造了一个“新社会主义”概念或叫理论。他把他的新社会主义概念定义如下:“新社会主义概念,是在共产主义方向前题下,不走特色资本主义道路,也不走传统旧社会主义道路,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

  政治上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经济上坚持公有制挂帅和公平分配,文化上坚持利他主义的百花齐放,思想上强调意识决定作用,主张灵魂深处革命,提倡去物化的低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生活方式,摧生新人类,建立新社会。

  新社会主义性质,是不走特色资本主义也不走旧社会主义的新毛主义,是旧社会主义的扬弃、是当代的科学社会主义。”

  我对秋先生的“新社会主义”实在不敢苟同,下面我就逐条的对秋先生的“新社会主义”概念提出几点质疑,还请您不吝赐教!

  1、什么是特色资本主义,什么是旧社会主义?能否解释?

  2、毛主席创建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度是新社会主义还是旧社会主义?

  3、请你明确指出“新社会主义”和旧社会主义到底有什么区别?

  4、“人民群众当家作主”,这些是毛主席创建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还是您第一次在“新理论”中提出的新概念或新理论?

  5、1975宪法中关于社会主义制度的规定:第二条中国共产党是全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工人阶级经过自己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实现对国家的领导。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以工农兵代表为主体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民主协商选举产生。原选举单位和选民,有权监督和依照法律的规定随时撤换自己选出的代表。

  请问秋先生1975宪法中的这些规定算不算人民当家做主人?如果不算请您指出来您的“人民当家做主人”与宪法中的人民当家做主人的区别来好吗?

  6、您在您的“新社会主义”中说:“经济上坚持公有制挂帅和公平分配”

  我们先看看1975宪法中是怎么规定的。1975宪法对公有制度和财富的分配是这么说的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现阶段主要有两种: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国家允许非农业的个体劳动者在城镇街道组织、农村人民公社的生产队统一安排下,从事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不剥削他人的个体劳动。同时,要引导他们逐步走上社会主义集体化的道路。

  请问秋先生,75宪法中规定的这些制度和分配的原则是不是公有制制度?是不是公平分配的原则?

  请问您的“新社会主义”的公有制与毛主席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到底有什么具体的却别?还请你详细解释解释?

  7、您在您的“新社会主义”中说,新社会主义“文化上坚持利他主义的百花齐放。

  早在1956年4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正式提出在科学文化工作中,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即艺术问题上“百花齐放”,学术问题上“百家争鸣”。他还强调“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一个基本性的同时也是长期性的方针,不是一个暂时性的方针。1956年5月,又在最高国务会议上正式提出实行“双百”方针。

  早在1944年9月8日毛主席就写出了《为人民服务》这篇著名的著作

  “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精兵简政”这一条意见,就是党外人士李鼎铭先生提出来的;他提得好,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采用了。只要我们为人民的利益坚持好的,为人民的利益改正错的,我们这个队伍就一定会兴旺起来。”

  另外75宪法第十一条还提出:“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无产阶级政治挂帅,反对官僚主义,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各级干部都必须参加集体生产劳动。

  第十二条无产阶级必须在上层建筑其中包括各个文化领域对资产阶级实行全面的专政。文化教育、文学艺术、体育卫生、科学研究都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为工农兵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第十三条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是人民群众创造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新形式。国家保障人民群众运用这种形式,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以利于巩固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巩固无产阶级专政。”

  您的所谓“百花齐放”,这不就是毛主席早就提出过的著名的 “双百”方针吗?你只不过把双百方针剽窃成了单百方针罢了。

  您的所谓“利他主义”不就是毛主席早就提出过的为人民服务吗?你只不过对毛主席的主张、著作和著名的观点做了一些修正,但是您的修正却大大降低了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和水准。

  8、您在“新社会主义”中还说:“思想上强调意识决定作用”。

  这一观点严重的背离了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是反马列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

  毛主席早在1942年的延安文艺座谈会上就讲:“我的意思是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和学习社会。一个自命为马克思主义的革命作家,尤其是党员作家,必须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知识。但是现在有些同志,却缺少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比如说,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存在决定意识,就是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的客观现实决定我们的思想感情。但是我们有些同志却把这个问题弄颠倒了,……这是表明这些同志是受了资产阶级的很深的影响。应该很彻底地清算这种影响,很虚心地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

  马列主义和毛思想都主张:存在决定意识,而你非要搞个意识决定一切,这不就是唯心主义吗?这不就是反对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吗?

  9、您还在“新社会主义”中说:“主张灵魂深处革命”。其实这不就是毛主席时代,毛主席领导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所实践的方法吗?

  当年文化大革命就提出并实践过“狠斗私字一闪念,灵魂深处闹革命”等。就是叫人们在思想上自己革命,自己净化自己,就是自己检查自己的缺点错误和不足,然后加以改正,不断提高。

  10、至于什么提倡去物化的低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生活方式,摧生新人类,建立新社会等。无非是名词的堆砌。

  实际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本质就是去物化的。而低碳是近代的科学环保名词。至于什么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生活方式、新人类、新社会等名词更是在人类社会存在几千年甚至上万年了,这些都不是秋先生的发明。秋先生的作用就是把这些名词堆砌起来加上低碳二字,就变成秋先生的发明和创造了。

  以上我已经对您的“新社会主义”概念或叫理论逐条逐句的进行了批驳和论证。纵观你的所谓的“新社会主义”我没有看到半点新意。

  说一千道一万,你的所谓“新社会主义”与你说的旧社会主义并无半点区别。说白了你的“新”就是剽窃、篡改和修正。从你的“新社会主义”论中可以得到如下结论:

  1、 剽窃

  比如你的“新公有制”,就是剽窃75宪法,剽窃毛主席建立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度。你的“新公有制度”与毛主席建立的“旧的”公有制度没有半点区别;

  比如你的“百家争鸣”就是剽窃毛主席的双百方针;

  比如你的“人民民主”就是剽窃75宪法中关于人民民主的规定,剽窃了毛主席为中国人民建立的人民民主制度;

  我实在不明白,明明好些东西早就存在了,您为什么你还要标新立异?明明是早就存在几十年的事物您还要说是您发明创造的?是谁给您的胆量在光天化日之下就敢名目张胆的剽窃那?

  2、篡改

  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都主张存在决定意识,而你却偏说意识决定一切。这明明是反马列主反毛泽东思想的,但你却说是坚持“新社会主义”就是坚持毛泽东思想的。这就是篡改。

  明明你是反对毛泽东思想的,但是却口口声声喊着发扬光大毛泽东思想。

  您把社会主义公有制度随意篡改成您的东西,并加进资本主义私货,还把它说成是“新社会主义”真是太佩服您了!

  3、修正

  毛主席在1956年就提出了“双百”方针,即“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而您却把双百修正为单百,修正成为“百花齐放”,然后就说是您的发明。

  谁的东西你都敢剽窃,谁的东西你都敢据为己有。您真够能事的了!连国家宪法、国家的制度、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你都敢剽窃,不知道是您的思想有问题还是世界观的问题亦或是人品有问题。你的胆量真够大的了!

  我们先抛开马列主义毛主席的主张和社会主义公有制度是对还是错,但是作为一个人,一个文化写手,一个号称是左派的大佬您难道就不知道尊重人家的版权和创造吗?您这样剽窃别人的东西这算什么人民品又算什么人格那?

  您作为左派的大佬,在这个时候,用这样的手段发表“新社会主义”之说实在令人费解?您的“新社会主义”之说起到了混淆是非,搞乱人们的思想的作用,特别是搞乱了左派的思想的作用。您如此这般还怎么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那?真不知道该尊称您是左派还是右派?

  以上就是我对您的“新社会主义”之说的质疑。如有不对之处还请秋先生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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