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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周来:“罪富文化”而不是“劫富文化”

火烧 2008-09-14 00:00:00 思潮碰撞 1025
文章探讨‘罪富文化’与‘劫富文化’的区别,指出西方基督教传统中富人原罪观念对文化的影响,并以卡耐基、洛克菲勒等人物为例,说明财富与慈善的关系。

“罪富文化”而不是“劫富文化”

 卢周来 中国经营报


 
这些年,不少经济学家认为,中国人习惯“红眼病”,有仇富情结。并且还把仇富情结说成是中国传统文化一贯的东西,是中国人的劣根性。其实根本不是这样。

对富人持排斥态度,在西方文化中比我们更深厚,这源于基督教传统中对“富人原罪”的说法。早期基督教谴责、愤恨和否定整个世俗世界的财富、富人和人的情欲,对商业活动,基督教会更是持极端否定的态度,认为商人贱买贵卖,其罪恶甚至超过盗窃;商业贸易会助长人的贪婪而放弃对上帝的追随;“基督徒绝不应该做商人”。因此,在基督教的传统中,认为富人天生就是“罪恶之人”,并以下地狱和“上帝”的震怒作为对罪恶之人的威慑。而富人要想进入天堂,唯一的途径就只能是将自己的全部财富都捐赠给穷人。

《新约/马可福音》记载了这样一件事。耶稣出来行路的时候,有一个人跑来,跪在他面前,问他说:“良善的夫子,我应当做什么事,才能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诫命你是晓得的: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做假证,不可亏负人,当孝敬父母。”他对耶稣说,“夫子,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耶稣看着他,就对他说:“你还缺少一件,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他听见这话,脸上就变了色,忧忧愁愁地走了,因为他的产业很多。于是,耶稣环顾四周,对门徒说:“有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地难哪!”门徒不明白他的话。耶稣又对他们说:“小子,倚靠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地难哪!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

尽管后来随着资本统治的发展,商品经济的繁荣,使得基督教关于富人原罪的观念与整个社会经济环境发生激烈的冲突,使基督教教会不得不重新以上帝的名义解释商品经济。但整体上讲,基督教义中关于富人原罪的说法却早已深入西方人的骨子里头,潜存在其文化血脉之中。

美国钢铁巨头安德鲁·卡耐基(Andrew Carnegie)被公认为美国私人慈善事业的伟大奠基者之一,他于1889年发表的题为《财富的福音》一文已成为美国现代慈善事业的经典之作,而恰从这篇文章中可以看出基督教关于“富人原罪”的教义深深扎根于卡内基人生哲学之中。他写道:“过不了多久,那些遗留下巨额财富(而不在有生之年将之捐赠出去)的人们就会受到公众的唾弃。人死富有,死而蒙羞。”而另外一位美国现代私人慈善事业的奠基者石油巨子约翰·D·洛克菲勒,从小笃信基督教。尽管他发了财,但他生平多次公开宣称他对财富的厌恶。于是他一直践行着基督教义所倡导的最艰苦朴素的生活方式,一辈子从没有抽过一支雪茄,也没有喝过一口酒。并在去世前将其绝大多数财富捐赠出来。

可以说,正是“富人生而有罪”的潜意识像一根无形的鞭子不停地抽打着提醒美国那些信仰基督教的富豪们:想进入天堂吗?先将你的财富捐赠出去才有可能。美国富豪们热衷于慈善事业的最深层次文化动因正是这种“罪富文化”。尽管有人争辩说基督“罪富文化”未必对富人真正公平,但无论如何,它构成了对富人的一种有效的心理制约,使他们不致于滥用财富。

中国传统文化之中,也不是没有“罪富文化”的一面。众所周知,中国“重农抑商”以及“重义轻利”的传统沿续了数千年,而且在这种传统下,中国古代富人乐施好善的事迹与历史也相当久远,但为何到了今天,这种文化传统反而对中国发迹富人失去了作用呢?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的“罪富文化”已经受到了彻底的摧毁;整个民族心理由“罪富”变成了“崇富”与“罪穷”:富人成了人人仰慕的对象,而穷人反而被认为天生该穷,身负原罪;而在基督教义中,穷人才是清洁的。

算得上中国富人中一个异数的搜狐总裁张朝阳曾有一席谈话对此有最深刻的揭示。在某次福布斯中国论坛上,张直言不讳地说:“中国的富人都在喊中国人有强烈的仇富情节。 而我却认为中国不仅不仇富而且很崇富。都希望自己也能成为一个富人。可以说是连做梦都想。哪里会仇富?”“中国不仇富,相反中国人仇穷。不仅中国的富人仇穷。中国的政府也仇穷。在哪个城市要搞什么招商引资,他们首先做的就是把平民居住区的穷人赶走,足见中国政府仇穷爱富。”

即使在这种情势下,中国的某些知识分子与经济学家竟然仍然在用尽手段摧毁中国文化中最后一点“罪富意识”:连国家按照法律规定追究某位富豪偷漏税,也被这些知识者与经济学家斥之为“仇富运动”;而“仇富情结”已被他们视为妨碍中国走向现代化的最大障碍。而实际上,中国有些富人与早年的欧洲富人以及当下的美国富人相比,他们致富的手段与路径之“恶”,更应该让他们良心感到有“罪”。


正是因为缺乏罪富文化的制约,头上三尺没有神明,所以与美国富豪热衷于私人慈善事业相比较,尽管中国富豪中也不乏慈善家,但整体上讲中国富豪们的形象并不佳:一方面在生活上穷奢极欲,另一方对慈善事业上十分吝啬。

美国《时代》周刊前年关于中国富豪们生活方式的报道曾在国内引起极大反响。该报导指出,中国富豪大多穷奢极欲,挥金如土。文中不仅援引了中国内地一些学者与官员们的话,认为这些富豪们的生活方式“已经对中国社会造成不好的影响”,而且文章本身也包含了美国记者本身的价值取向,比如文中说,“很多富庶阶层不负责任的挥霍行为应该归咎于他们的低素质。”“或许正是因为很多中国富豪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迅速地发家致富,他们的财富给他们带来的仅仅是盲从和眩晕。很多时候他们所做的已经不仅仅是无度的挥霍,更是愚蠢的攀比。”

为了使中国富人成为慈善家,我还是主张需要适度的“罪富文化”,只要不是“劫富文化”就行。相反,如果中国社会仍然一味朝着“嫌贫爱富”方向走,对富人没有约束,在当前中国贫富差距已经十分惊人的背景下,最后,社会倒可能真会因断裂而走向对富人的清算。因此,从这点上讲,适度的“罪富文化”,使中国更多的富人成为慈善家,使社会更加公平,也符合中国富人的更长远利益!

作者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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