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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人富起来了,另一部分人怎么办?

火烧 2009-08-19 00:00:00 网友杂谈 1044
文章探讨中国如何从一部分人富裕转向共同富裕,实现社会公平与经济战略升级,走向世界领袖之路。强调国家兴亡与每个人息息相关,提出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

中国路在何方?
      ——目前的形势与对策:转危为机,走向世界领袖之路
      悟实蜃辉 著

   朋友你好!如果你是知道鸦片战争、火烧圆明园、八国联军入侵中国、南京大屠杀的炎黄子孙,如果你是一个尚有血性、不甘中国再度覆亡的中华儿女,如果你是关心中国前途命运的人:你就应该看一看这本书。因为,中国目前又陷入了百多年前的危境,甚至比百多年前更为危险,可能遭遇种族灭绝,我们却没有认识到危险的程度。“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即使种族不遭灭绝,“亡国奴”的覆辙恐怕也不是广大中国人民的向往。因此,国家的兴亡,关系着每一个国人的前途和命运,每个国人也都需要关心。与此同时,世界正走向统一,美国正走向衰落,中国还遇到一个成为世界领袖的绝好机会。中国何去何从?是亡国灭种,还是成为世界领袖?这取决于我们这次关键性的选择,我们这次关键性的作为。在这个关键性的过程中,作为一个普通中国人,你可以做什么?本书在纷繁复杂的关系中,拨冗去表,直抓问题的核心和主要矛盾,深入浅出,见解独到,指出了国家和民族的生死存亡之道,设计了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希望给关心国家民族前途命运的人们提供一个参考,给你未来奋斗方向提供一个参考。

一部分人富起来了,另一部分人怎么办?  

“共同富裕”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目标,“让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是邓小平提出来的一种“共同富裕”试验的第一步。经过改革开放30年,这一步取得了巨大成功:“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了。  

今天,国家应该让“另一部分人也富裕起来”,实现第二步,达到“共同富裕”目标。  

   

1、“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邓小平确立的致富战略的第一步(7)

   

中国共产党一贯实行富民强国政策。1978年12月,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改革开放序幕,正式确立了四个现代化的目标。 1987年4月30日 ,邓小平在同西班牙政府副首相格拉的会谈中,第一次比较完整地描述了从新中国成立到21世纪中叶100年间中华民族百年图强的“三步走”的经济发展战略。他说:“我们原定的目标是,第一步在80年代翻一番。以1980年为基数,当时国民生产总值人均只有250美元,翻一番,达到500美元。第二步是到本世纪末,再翻一番,人均达到1000美元。实现这个目标意味着我们进入小康社会,把贫困的中国变成小康的中国。那时国民生产总值超过1万亿美元,虽然人均数还很低,但是国家的力量有很大增加。我们制定的目标更重要的还是第三步,在下世纪用30年到50年再翻两番,达到人均4000美元。做到这一步,中国就达到中等发达的水平。这是我们的雄心壮志。”当年10月召开的十三大上,邓小平提出的这个分步实现现代化的经济发展战略,得到全党的确认。  

1992年1月,邓小平南巡讲话中说,走社会主义道路,就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在当时的条件下,允许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就是所谓“先富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即沿海城市和一部分有能力有条件的人率先富起来后,带动其他人或地区共同致富。“先富论”战略的确立,为中国的现代化和共同富裕打开了突破口,激发了中国民众发展经济的热情,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改善,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中国经济发生了巨变,造就了中国30年经济发展奇迹。不仅仅是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整个中国的经济地位都有了显著提高,这是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最大成果。  

但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比如贫富不均拉大。20世纪80年代城乡收入差距是1.8倍多,90年代中期是2.4倍,2001年是2.9倍,2009年中期达到3.5倍,而且还在快速扩大。不仅是农村和城市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即使在同一个城市里,很多人有豪华的住房,有的还不只一套,但也有一些人买不起房子;农村的差距更大。中国2007年基尼系数已高达0.48,超过世界银行认定的0.4的警戒线,而且还在迅速扩大。同时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也引发了一些矛盾和纠纷。所有这些,影响着中国进一步发展,影响中国社会的健康成长。

收入差距过大会产生什么结果?首先,当社会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的时候,会降低社会购买力,产生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阻碍社会发展。这已经是社会常识。少数人的购买力十分有限,大批穷人买不起东西,工厂生产的商品就卖不出去,积压在仓库里;由于商品积压,工厂又不得不裁员,工人又大批失业,更买不起东西;工厂为此继续裁员,直到全社会生产活动停止。这就是典型的经济危机。有人说,美国2008年引爆发了全球金融危机,中国成为受害者。但是,如果没有这次金融危机,中国不久也会爆发危机,那就是经济危机。因为中国的贫富悬殊状况已经奠定了产生经济危机的充足条件。

其次,由于收入悬殊过大,而财富又是生活的基础,就必然引起一些缺乏足够财富的人对拥有过多财富人的屈从,结果导致嫖娼、二奶、腐败、黑社会、犯罪率上升、道德滑坡、信用丧失、离婚率升高等社会不良现象急剧增加,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毛泽东时代为什么就消灭了这些问题?有人说,那是因为国家太穷。这不能解释许多比中国更贫穷的国家也产生同样的社会问题,也不能解释更为贫穷的中国旧社会为什么长期一直存在这些问题。相反,新加坡比中国富裕多了,不但没有这些严重的社会问题,还保存了儒家赡老育幼、和睦相处、三世同堂的传统。为什么?原因只有一个,就是社会贫富差距不大,财富收入左右不了公民的人生选择。收入差距过大还产生许多其他问题,这里不再列举。

与此同时,“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后也遇到了一系列尴尬事情。他们就像彗星一样,迅速升起,又迅速陨落。在中国,获得成功的最明显标志就是打入富豪排行榜,但富豪排行榜几乎成了警方的拘捕记录簿。这里不列举有多少中国富豪成了“彗星”,2008年11月国美电器集团的创建人兼董事会主席黄光裕是较近的一位。  

中国尚未脱离私有化过程中不守规矩的初级阶段。许多中国民众认为,有钱的企业家是隐匿了“原罪”——通常是侵吞国有资产,以及通过不正当手段或私人关系赚钱。许多商人选择加入中国共产党,设法成为与共产党有关联的团体的成员,以便为企业扩张铺平道路。在胡润排行榜上,有超过15%的上榜者要么是人大代表,要么是政协委员。但即便如此,也不能让他们避免成为“彗星”。  

这就给中国的富豪们带来了危机:提心吊胆挣钱。这种情况,既不利于富豪们的持续发展,也不利于国家和民族经济的持续发展,有必要进行改善。  

在改革开放中已经富起来的人,实际上是国家的宝贵资源:他们积累有可观的资金和经营管理的经验。这些都可以为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下一步“共同富裕”所利用。  

   

2、怎样“让另一部分人也富裕起来”,实现“共同富裕”第二步(9)  

   

“让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只是邓小平“共同富裕”战略的第一步,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这一步上。当“一部分人富裕起来”后,必须走第二步:“让另一部分人也富裕起来”,实现“共同富裕”。怎样走向第二步呢?

当年小平提出了一个消除两极分化的办法,就是让先富起来的地区多交点利税,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应该说是宏观上的调控,是 “通过收入再分配”实现“共同富裕”,而目前国家也正是这样做的。  

实际上,国家还可以从微观上调控。通过让“先富起来的人”帮带、支持尚未富起来的人共同致富,达到“共同富裕”。两者并行不悖:都符合社会主义原则和邓小平“共同富裕”的目标和设想。

因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建立在政策条件的不公平基础上的,这部分人得到了政策优惠,他们也被赋予在富裕起来之后支持、带动另一部分人富裕起来的义务。  

中国与俄罗斯有大同小异的情况,都是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国家,在改革中“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只不过中国没有改变社会性质。在2008年经济危机后,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要求这些“先富起来的人”把自己得到的好处分享给另外一些人,说这是要他们“清偿道德债务”。意识是目前富裕的商人是得到国家政策的好处才富裕起来的,因此要履行社会责任,现在到了把员工利益摆在自己利益前面的时候了。中国也应该让“先富裕起来的人”“清偿道德债务”。

但是,“清偿道德债务”听起来有强迫味道,我们可以采取更“和谐”的措施:建立共同富裕委员会,利用“先富起来的人”的优势,组织实现“共同富裕”。国家设立共同富裕委员会,在各省市自治区、县、乡镇、村、街道设立垂直系统,把目前已经富裕起来的人和尚未富裕起来的人分别进行登记,提倡已经富裕起来的人“帮带”尚未富裕起来的人富裕起来。让“先富起来的人”根据自己的情况写出帮带计划,经过共同富裕委员会审理,确定帮带对象,以及帮带的人数、途径、效果和目标,签订帮带协议。为了取得理想的效果,共同富裕委员会需要做好领导和组织工作。  

为了促进共同富裕措施的实施,国家需要设立“共同富裕基金”。原来小平曾说过,要先富起来的地方多交点利税,支持后富裕地区的发展,但并没有说这个钱具体如何使用。这就看我们新一代的智慧了。目前这方面的款项都是政府直接分配给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使用的。我们可以拿出来一部分建立“共同富裕基金”,专门支持“共同富裕”帮带协议项目,促进帮带项目的实施。这种方式能更大限度地调动广大人民的生产积极性,配合国家经济建设,取得经济的快速发展,提高帮带项目的效果。  

中国人民有热情互助的历史传统,睦邻友善的良好心态,民富国强的共同理想,对党、对国家、对民族过去屈辱历史的同仇敌忾和对未来美好前景的无限热爱与憧憬,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信任,只要政府提倡和支持,并做好组织工作,其效果将是能够期待的。  

为了促进共同富裕委员会的工作,还需要设立“共同富裕奖”。对于帮带效果显著、帮带贡献突出的,要给予一定奖励和荣誉。除了各级地方委员会进行奖励外,国家要设立国家级的奖励;因为“共同富裕”是国家改革开放的目标,也是中国现代化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提出的,可以定名为“小平奖”。  

这样做的好处有:一、保证了已经富起来的人们继续发展的空间,减轻思想压力;二、消除一些人的心理不平衡,促进社会稳定;三、带动“另一部分人也富裕起来”,推动“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四、推动国家经济的发展,促进国家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五、加强社会中互帮互助精神,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由于2008年发生了经济危机,许多人失去工作(超过2000万)。新毕业的大学生还将有许多人找不到工作(200万)。这是个坏事,但也可以转变为一次让他们提升自身素质的机会。英报文章《北京怎样才能增加其人力资本》给中国提出了一项策略,说可以利用4万亿刺激方案中的部分款项雇用大学毕业生到师资匮乏的农村当老师。这是一个不错的主意,与共同富裕的帮带方法不谋而合。文章说,除了学校学生外,还可以对农民工进行免费再教育。这个建议是中肯的。2009年4月,政府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目标是在未来两年内努力为3600万人提供就业机会,向1.1亿人提供职业培训,减少劳动事故的受害者人数。这是一项好政策。  

这里补充一点,就是培训的内容和方式。再教育不仅是知识再教育,还应该是科技、经商、致富能力再教育。俗话说“一年学会个庄稼汉,十年学不成买卖人”,可见商业经营的学问是相当丰富的。在今天的世界上,商业服务业已经成为超过农业和工业重要的社会活动,中国必须适应形势发展,有计划地把国民训练成商业服务人员,对农民工的再教育就成为其中重要的一环。与之相配套的,方式是半自助式培训。因为大多数农民工已经闯荡了多年,他们已经积累了不少经验。如果在老师们的帮助下,让他们把自己的经验教训整理成文章,作为讲稿,由自己来讲,既提高了自己的文化水平,又能传播和交流致富经验,使尚缺乏经验的“另一部分人”获得尽快“富起来”的经验,还消灭了许多人的失业窘境,可谓一举多得,可以促进互相帮带,共同富裕的目标更快达到。  

从历史上看,农民离开土地,变成自由职业者,聚集在一起进行社会化生产才促进了工业化进程,提高了社会生产率。一个国家的现代化过程,实际上也是工业化过程和城市化过程,这个过程一般在资本主义阶段实现。但是中国的资本主义没有得到充分发展,因而现代化过程便滞后到社会主义阶段进行了。在改革开放多年后,中国具备了城市化的条件,城市化进程迅速发展。  

然而,由于中国已经存在的户籍制度,又对城市化构成影响:农民工虽然为城市中“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做出了巨大贡献,却不能因为他们在城市里的贡献自然成为城市市民。他们中的很大一部分已经离开家乡多年,在城市组织家庭,可是只能忍受恶劣的工作场所和低贱的工作,不能享受当地的公民权和福利。城乡户籍、差别有扩大化、世袭化的趋势。  

这是不公平的,不符合社会主义原则,不符合“共同富裕”精神,不符合“和谐社会”宗旨,也会影响中国的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影响社会的发展。为了促进“共同富裕”战略目标的实现,需要政府对城市化进程进行规划,逐步废除农民工制度,让农民工也能够与城市市民“共同富裕”,享受当地的公民权和福利。  

2009年2月,上海户籍新政出炉,试运行3年。根据规定,在上海住满7年并满足其他一些条件的持有本市居住证者可申办落户。这是一个尝试,它拉开了中国户籍改革的序幕,给农民工转变为市民、与城市市民一起“共同富裕”开创了道路。  

实际上,中国可以制定合理的农村人口转入城镇户口的措施,有计划地促进城市化进程。对于在某地工作生活超过一定年限的人,如果为当地做出了一定要求的贡献,由本人申请,可以取得当地户口,享有当地公民权和福利。这样做一方面会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使他们能够更专心地为城市建设贡献力量,另一方面由于他们取得了城市的福利,能够专心致志地在城市里“致富”,原来农村的土地就不再需要费心去管理,又为农业生产机械化规模化经营创造了条件,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让农村的乡亲们与他们一起走向“共同富裕”道路。同时,他们农村的住房和宅基地也不再需要保存,还能扩大农村耕地面积(因为目前中国耕地面积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民工在城市打工,家中的房屋和宅基地长年闲置,造成房屋和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如果让他们转为城镇户口,这些土地就可以重新利用,他们农村的房屋也不再需要维持)。  

此外,对于目前令人头痛的大量“流动商贩”(危机前据说有3000万,现在危机情况下大概多得多),有人认为他们如果失去唯一收入来源,会造成社会不稳定,因此主张让他们“合法化”。但开商店的商人认为,如果流动商贩合法化,不需交纳税收、租金和管理费,他们就无法与“流动商贩”竞争。实际上,可以定一个标准,比如家产在2万元或5万元以下的家庭允许成为“流动商贩”,2万元以下者享受免税免费经营,5万元以下者交纳50%税费,达到5万元以上者就必须与开商店者同等待遇。但必须提交财产证明,不得隐瞒,如隐瞒财产,隐瞒部分被查知则处罚。如果只有不动产,可以抵押到银行申请小额贷款,银行不得拒绝。这会有效消除赤贫家庭,对于缩小贫富差距有重要意义。  

如果能做到这些,“共同富裕”的第二步也就达到了,中国将进入一个公平正义、繁荣昌盛的新时代。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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