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教“反腐倡廉”者学文化
本人很少登陆强国论坛,也不敢在此发帖。主要是考虑此坛强手如云,大家颇多,拙作难登大雅之堂。然昨日注册后刚一登陆,便发现其“反腐”栏目中屡屡可见一令人不齿的谬词:“反腐倡廉”。由此不揣冒昧,斗胆为“反腐倡廉”者上一课,教教他们学文化。
其实,自打“反腐倡廉”一词出笼以来,争议之声就不绝于耳。有谓之“倡廉”如“唱廉”,对利欲熏心的贪官毫无约束力;有谓之“病句”,说其画蛇添足,把并列关系的一对动词组前后倒置;亦有一文笔了得的朋友干脆大笔一挥,改“倡”为“兴”,使“反腐兴廉”成了既合乎文理,又有利于现实的递进词组和佳句。真是一字千金,令在下心悦诚服,茅塞顿开,进而大发了许多谬论,如“倡廉与唱廉”、“除腐才能兴廉”和“官文更须重文法”等等。
尽管这是多年以前之事,及因拙作难入一些主流媒体编辑慧眼,但毕竟骨鲠在喉之疾已除,心亦快之。然遗憾的是,近来在下发现,“反腐倡廉”这个病句不仅被当今照样使用,还递进成了“反腐败工作”,很有无官不贪,无处不腐,必须常抓不止的味道。似乎腐败已属正常,把反腐当作一般性工作亦属自然;或许还可以促进就业为名,为官僚们安排些党羽、亲朋故旧创造条件。
“什么叫工作?工作就是斗争”!这是毛主席说的。对于日趋严重的腐败而言,这斗争不仅不能等同于一般性工作,而且必须当作是极其严肃、艰险甚至是充满血腥的阶级斗争!愈演愈烈的腐败,已经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了,许多举报腐败问题的正义人士因之惨遭贪官污吏的打击、报复甚至迫害致死,尤其是面对社会主义公有制资财被蛀虫们挥霍和吞噬殆尽的恶果,如果还有一点共产党人良知,谁还能把反腐败看作是一般性工作而非你死我活的激烈斗争?!因此,只有把反腐败当作是一场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这项“工作”才能得到全党上下和举国上下的足够重视,才能达到“工作就是斗争”的目的,同时创造具有强大的政治威慑力的反腐环境!无数实践证明,一般性的工作只能获得一般性成果,而非一般性的“斗争”却可获得极其重要和影响深远的成果。党和毛主席在“三反”斗争中把“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视为反革命一样论处,而且“杀了两大贪(张子善、刘青山),兴廉三十年”,还不足以说明问题!
稍有文理知识者都应明白,“倡廉”之于“反腐”,纯属“脱了裤子放屁——费二遍事”。“倡廉”意在教育,而坚决“反腐”,尤其是诛杀一批陈良宇类大贪,对党员领导干部队伍不仅也是一种教育,而且是最直观、最现实和最具震撼力的教育!所以说“反腐兴廉”合乎文理,是由于改“倡”为“兴”,使这两个动词组变成了递进关系,让世人一看或一听便知,只有反腐才能保廉、促廉和兴廉。而作为病句的“反腐倡廉”,只会带来消极反腐甚至放纵腐败的恶果。
“倡”者,提倡和引导也;明显缺乏约束力和威慑力,甚或只会给一些思想颓废、意志薄弱、信念丧失和腐化堕落的领导干部造成可贪可不贪、可廉可不廉的错觉。不然的话,何以“倡廉”多年而贪官污吏前腐后继,并无明显减少,以致反腐斗争不得不因此打持久战并演化为例行公事式的“工作”?
总之,理论是行动的先导,谬误的理论必将导引出谬误的实践。如果说当今腐败问题所以日趋严重,与“反腐倡廉”这个谬论大有关系,那么坚决推翻并抛弃这一谬论,或改之为反腐“兴”廉,能否对反腐败斗争大有裨益?当然,果真向反腐要廉洁,必须主动、坚决、大力而彻底地反腐,从严从重惩治各类贪官污吏而非网开一面,无疑是对当今是真反腐还是假反的试金石和严峻考验。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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