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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建议开展一次严打贪官行动》有感

火烧 2010-07-02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呼吁严打贪官,反思毛泽东时代反腐经验,指出当前贪官泛滥、举报难处理、裸官问题严重,强调需加强制度建设与监督,杜绝贪腐现象,维护国家稳定。

读《建议开展一次严打贪官行动》有感

请问毛泽东时代有贪污吗?有!但绝对不能与现在同日而语。为什么毛泽东时代贪官不敢猖狂?那是毛泽东时代的共产党有一套治理贪官的办法,有一套真实执行治理贪官污吏的制度。首先毛泽东本人就不贪,老婆孩子不贪,他家都没人贪,谁敢贪?这是关键的一条。没有这一条,有样学样,上梁不正下梁歪,中国还缺贪官吗?中国目前对贪官不是严打的问题,而是根本不打的问题。现在哪个是贪官?谁敢说大家不知道?除了纪委不知道谁是贪官,哪个老百姓不知道?要说贪一块两块钱没人知道,倒不可厚非,难道贪一亿两亿也没人知道吗?现在随便查一个县长、县委书记,哪一个在几百万以下?现在找十个县长、县委书记,谁敢保证七八个没有几百万以上的?剩下的两三个也不会少于一百万,否则他就当不了县长、县委书记,现在的官有哪个不是买的?没钱用什么买官?哪个不是凭钱当官?现在难的是,要在中国找十个举报不被打击的就难了。为什么?有谁不明白?举报被打击问题出在哪?有谁不知道?以上这些话随便到街上问有几人不相信?有谁能拿出事实来反驳?现在的贪官之所以倒,基本上不是职能部门尽责,而是狗咬狗,咬出来,或者是大贪抓小贪。这就是中国的反贪现实。

裸官是公开的,为什么不对裸官进行调查?就凭他老婆孩子出国钱从哪来?还不值得调查吗?为什么不对这样的裸官进行防范?暴露得如此清楚的贪官,为何非使用不可?难道国家利益不重要吗?

要对贪官进行大赦,是没有道理的。对贪官不是大赦,而是加大打击力度,用重手打击,让国家稳定一百年有何不值?只要重手打击,今后的贪官就望风而逃。今天的贪官可以大赦,以后的贪官是否可以有样学样?如此无后顾之忧的贪污,对多少人没有吸引力?其大赦实在是不可取。毛泽东杀了两个人,搞破私立公的思想教育及大民主、大字报的群众监督,中国就稳定了30年,有何不值得?这不是值得借鉴的吗?不要为贪官“同志”丢了党丢了政权,这才是真的不值得。

中国不是英国治理的香港,中国人民是经过毛泽东思想教育的,不是殖民地的民众。贪官要是胆敢学习香港警察,那就是飞蛾赴火。中国只要治理了贪污,人心必齐,人心齐,中国的强大还会遥远吗?当中国强大的时候,贪官污吏走到哪里,就叫哪里把他送回来。绝不能走赦免贪官污吏的路,更不能继续使用贪官污吏。给他们的出路就是把人民的血汗交出来,免其一死。那种建议使用贪官污吏的建议是不可取的。

权力是要监督的,但干部不是提起来监督的。干部使用时要学习毛主席的策略,不是选拔贪官污吏来监督的。现在不是没人监督,也不是没人举报,而是举报了不会有人处理,或者是举报了,让职能部门有关人员得到很好的回报。这才是人民反贪的难处。

对被索贿人员的关怀,是打击贪污的好办法。对行贿者的宽大也是一种有效策略,但必须举报方可宽大,不举报者必须同罪,且追究其主动行贿罪。

至于集体领导无人负责,只好叫不负责者回家卖红薯。领导岗位不是养混饭吃的人的地方。如是这点都解决不了,何不让贤?“若不给贪官一次出路.中国就不可能有出路”的说法是不正确的,中国的出路在于重拳打击贪官。中国的腐败问题关键在于无人肯反,无人敢反的问题,无人敢为反腐败负责的问题。老百姓都知道腐败是怎么回事,其他人就不知道?也不在于反腐败机构的级别问题,同级机构的腐败不容易反,下级机构的腐败又反了多少?同级的腐败反不了,下级的腐败也反不了吗?问题不在反腐败的级别问题,而在反腐败的人争级别问题。用这种为自己争级别的人能反腐败吗?

至于机构设置问题,不在谁当什么,而在要干什么?敢不敢为国家为人民做什么?毛泽东不设国家主席,也不当国家主席,他的政令会出不了中南海吗?他的的哪句话不是山呼海啸?原因在哪?在于他为人民依靠人民,失去这两条什么都没有用。

愚人之见不知当否?

附文:

建议开展一次严打贪官行动

在开展严打贪官之前.必须来一次大赦贪官

若不给贪官一次出路.中国就不可能有出路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每当社会治安恶化,犯罪分子猖厥,中央就对刑事犯罪开展一次严打斗争,每打一次,国家就稳定了十多年。现在贪官污吏十分猖厥,由单个贪官发展到群体贪官,由贪几万元发展到贪几千万元,党风政风每况愈下,清廉的人受到排斥打击,腐败分子越贪越升。党和政府威信遭受严重损害!目前的腐败问题已经到了官逼民反的程度,亡党亡国迫在眉睫,不用铁腕反腐不行了,中央应该对贪官污吏也开展一次严打斗争,扭转目前危局

中国问题;1.官商勾结,贪官和商人联合疯狂的掠夺国家和人民财产,甚至打上打死与之据理力争的百姓,这种现象从乡镇到县市到处都有,新闻也不断暴光,不用举例。2,贪官为了一己之利出卖国家秘密,给国家造成严重政治和经济损失。3,贪官保护黑社会,和黑社会沆瀣一气,人民被黑社会凌辱伤害,甚至杀戮,有怨无处伸,有状无处告。重庆的前司法局长文强成为黑社会的保护伞,使黑社会横行重庆。垄断合法和非法市场,连赌场也不放过,让起弟熄掌控。4,贪官为了金钱,让很多假冒伪劣产品在市场猖獗,给人民身体带来严重损害,甚至夺取消费者生命,毒奶粉,假药品,让儿童,患者身受其害。前药监局长郑筱庾,掌握医药审批权,疯狂受贿,让无数假冒伪劣药品堂皇进入卫生系统,害国坑民,民怨沸腾。5,贪官买官卖官,让真正德才兼备的好干部不能够得以提拔,长期下去,贪官墉官成为干部队伍的多数,我们国家还有什么希望,我们的党还有什么希望,无数烈士用鲜血换来的红色江山,将付诸东流,人民和党员能不痛心。6,一些贪官,把妻子,儿女先送到国外,自己在国内捞钱,人民叫他裸官,他把贪污的金钱带去国外,享受荣华富贵,贪官和富人这样移民,将对我国经济造成巨大损失。官员腐败问题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历史上改朝换代均与官员腐败有关,在这里我就不多说了。

在开展严打贪官之前.必须来一次大赦贪官.若不给贪官一次出路.中国就不可能有出路。

对于怎么惩治腐败要有切合实际和稳妥的措施,以免造成官员恐慌国家混乱.1993年韩国“总统”金泳三以身作则,在腐败积重难返的韩国闪电推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在这场史无前例的反腐风暴中,数千名官员受到惩处,包括国会议员、法院院长、部门长官、空军和海军总长等高官显要,一度造成政局恐慌。中国如果经历这样的反腐力度,政治和社会能不能继续保持稳定的局面,是个很现实的问题。香港廉政公署成立之初,严惩警察腐败,三年间两百多名警员入狱,最终导致1977年香港警员上街游行冲击廉署。在此压力下,港督当夜颁布特赦令,要求廉署对1977年10月1日前的贪污行为停止追究。港督为了让廉署这个重要机构生存下去,做出的一次艰难但正确的让步。既要破除官员的心理抵触又要避免社会动荡的现实考虑,

如果人民不放过一次贪官污吏,那么后果很严重,这些大量的资本转移到它国,肥了敌国,当然他们情感上也不愿意流落他乡,愿意生活在这片土地上,他们不愿意坐牢,就是他们坐牢,也只能增加人民的负担,更何况谁会傻到坐以待毙,如果人民不能原谅,就这么对峙下去,腐败一代接一代,人民最受伤,其后果就是经济趋向崩溃,最后受伤的还是老百姓,重新积累资本,还有消耗多少资源,多少环境的代价。如果人民原谅了,那么资本留在国内,或者流出的资本重新流入国内,无论怎样,他们的后人都会生活得很自在,这是现实,有钱哪里不能过好生活。我和大家一样恨贪官污吏,但不能意气用事,应当考虑到最有利于百姓着想,他们坐牢与不坐牢,我们又能得到什么,如果这些资本都留在国内,自然有利于人民,所以,我认为人民原谅更有利于人民,不过要有个条件,他们必须退回非法所得,希望大家理性思考这个问题。我认为;只有赦免以前的贪官污吏,才能惩治以后的贪官污吏.在法律上实行赦免制度:对之前的贪官污吏在规定时期内退还不法收入的,不论干部职级,不论问题大小,一律免除党纪、政纪处分,不追究法律责任,原政治、经济、生活待遇不变;对没有按期退还不法收入的,政治上,一律开除公职,并存档备案,永不叙用;经济上,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并处以高额罚金;法律上,按刑法的最高标准处罚。

为了国家的稳定.发出通告;对以前的贪污腐败.违纪犯法的官员.采取不惩处的办法.让他们30天内自首.交出以前的不法收入[可以设立一个公开退款帐号.让他们向公开帐号退款],不追究任何责任.不撤职.不公开,还要为其保密.解除他们的顾虑,对不自首的一定要严惩.其实现在这些贪污腐败分子,大部份还是因以前制度不健全而造成的.谁也不会天生就会贪污受贿.违纪犯法的.给他们一次自改的机会.以免他们携款逃跑[出国].迫急了还可能给我们国家带来混乱的.为了国家的稳定及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这样做会得到全国人民及党政官员拥护和理解的.让现有的贪污腐败.违纪犯法的官员放下包袱,专心地执政,否则,他们天天担心受怕被查处,他们还可能天夭只想怎么不被查处。那里有心执政呢?官员无心执政,国家怎么发展呢?政府怎么为人民服务呢?另外,他们不自首,查他们是不容易的。若不这样做.中国的贪污腐败问题永远得不到彻底解决的.赦免以后要制定新的制度预防腐败.新的制度应遵循以下八点。

1.权力要受监督。各新闻媒体要天天刊登司法举报机关的地址.电话.方便举报人举报.这样会给那些想贪污受贿.违纪犯法的党政官员很大的压力的.要依靠人民群众的监督.只要发动人民群众,相信人民群众,依靠人民群众,是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的。

2.立法规定.按贪污受贿一万判刑一年计算,二十万以上包括二十万的判死刑。只有严厉的刑罚才能让官员清正廉洁。

3.要激励人民群众举报.按贪污受贿官员被查处金额的百份之五十奖励给举报人,[也许有人说奖励太多,我认其实不多,如果没举报人的举报,大部分贪官污吏是很难被发现的,且举报人是担着被打击报复风险的],另外,做好保护举报人工作.对保护举报人不当的司法人员要从严惩处,还要规定接受举报的司法机关应直接去查处.不能当中转站.转到当地去查处.转来转去往往又转回到被举报人手里去了,接受举报的司法机关一定决不能犯官僚主义.

4.司法机关还要主动出击.不能在机关里等着举报才去查处.另外,以后不要只抓大案要案.不抓小案.其实大要案都是从小变大的.这和一个人生病一样.小病不治变大病就不好治了.

5.立即修改法律法规.对自首的行贿人及配合司法机关调查的行贿人不要定罪.按一般的举报人对待并给予状励.对不配合司法机关调查的行贿人要与受贿人同罪对待。此举是解决行贿受贿问题的最有力措施.最了解受贿人就是行贿人!现在对行贿人的处罚比受贿人还严厉,简直就是逼着他们结盟!行贿若无罪,受贿人就会自危,怕行贿人过河拆桥而不敢受贿.行贿人也就无处行贿了.行贿受贿问题也就解决了。

6.成立一个真正有权的巡查组.由中央纪委,监察部..最高检察院法院.公安部组成.不定时.不打招呼地到全国各地明查暗访.并有权直接查处各地各类党政官员的违纪犯法案件.此举一能克服各地党政官员天高皇帝远的思想.二能打击地方保护主义.三还能体现中央的权威.这个钦差大臣之制度是永远不会过时的.从古到今.好多大案要案,冤假错案.大都是钦差大臣出来才得以解决的.巡查组到地方时,要先暗访几天,然后通过各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暂驻地址.电话.方便举报人举报.这样也就是真正人民监督官员。上级监督下级才是真正的监督,无权的人民群众监督有何用?人民借中央的权力监督党政干部行为.中央使用人民监督党政干部行为.才能真正强有力监督党政干部的。

7.加强党政官员的思想教育及法律教育,让他们有执政无私为民的思想及知法守法。决不能让官员有做官是为了名利的思想,犯了法才知犯法的法盲。

8.以后的司法机关要在中国共产党中央领导下真正独立.不受地方任何干涉.也许有人会反对司法机关要在中国共产党中央领导下正独立.那如果最高司法机关出现贪官污吏怎么办?我认为司法独立要在中国共产党中央领导下独立为好.司法机关官员的权力不但要有人监督还要有人领导才能清正廉洁的。另外,现在全国人大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管理一府两院,那如果全国人大机关里出现贪官污吏怎么办?由谁去查处?我看全国人大也应在中国共产党中央组织领导下行使权力。你若想全国人大真正成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那我认为中国共产党的总书记任全国人大委员长更好些。中国领导人要集权才有权威.有了权威才能使令出中南海,现在中国最严重的问题就是;政令不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方不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使中央的决策得不到实行.解决不了这个根本问题.中央的方针政策再好也是没用的.中央不能搞集体领导了,集体领导导致政权各行其是,责任不易分清,出了事无人负责。且导致政权何无权威,全国政协委员杨志福曾当面向总理温家宝念出了一段近些年流传的民间顺口溜——“村骗乡、乡骗县、一直骗到国务院。国务院下文件,一层一层往下念,念完文件进饭店,文件根本不兑现。”他认为,夸张的顺口溜反映的虽然不是主流,但问题也的确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北京中美联合国际疑难病研究院院长陈中华认为解决这个问题.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让胡锦涛总书记集权,让胡锦涛总书记任中国的全国人大委员长,让他拥有立法权及有监督一府二院的执政执法权。使中国的最高权力真正归属全国人大。中国决不能再搞集体领导了,集体领导往往给人认为反正什么都是集体决定的,无所谓,出了事无人负责,无法追究责任,集体领导还导致政权无权威,作为国家最高领导人,他是不会有私心的。因为连国家都是他自已的,他没有理由去贪污受贿什么的,他会为国家和人民着想负责任的。无序的民主会使公民走上街头,举行集会,从而可能引发政局的不稳定;使一些在非民主条件下很简单的事务变得相对复杂和烦琐,从而增大政治和行政的成本;无序的民主往往需要反反复复的协商和讨论,常常会使一些本来应当及时做出的决定,变得悬而未决,从而降低行政效率;无序的民主还会使一些夸夸其谈的政治骗子有可乘之机,成为其蒙蔽人民的工具,无序的民主还可能破坏法制,导致社会政治秩序的一时失控,在一定的时期内甚至会阻碍社会经济的增长;无序的民主也可能破坏国家的和平,造成国内的政治分裂;中国要民主也是要有序的民主,真正的民主是有序的民主,有序的民主要有个主持的领导人,这个主持的领导人就是国家主席,人民群众有什么建议可以向国家主席提出,国家主席把人民群众个人的建议在网络及各新闻媒体公布出去,让大家讨论,或开会讨论,从中吸取受到多数人赞同的去做就行了。这就是有序的民主。也是真正的大民主,对于下任国家领导人由谁来当,也可遵循这个办法,在国家主席主持下实行有序的民主选举,由国家主席指定几个接班人,把指定接班人的理由及接班人的情况公布于众,从群众的意见中择优录取,这样的权力移交会顺利及稳定,而且也是真正的民主的。最近泰国和吉国乱纷纷,伊拉克和阿富汉乱得就更不用说了,这些国家无一不是民主多党制国家,从中完全可以看出中国的目前政治制度的好处。若向集权方面改革一下将更好。其实治理一个国家是十分容易的,首先.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得要有个主席,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就是中国的国家主席.中国的国家主席就应该集权,统管中国的党军政法。并主持制定法律,严格依法治国,实行政权责任制。国家主席只要把军队.国务院.法院及各省的领导管好就行了,有权对干不好的军队.国务院.法院及各省各市县乡村的领导随时撤换,国家主席要知道军队.国务院.法院及各省各市县乡村的领导干的好不好,可以自己亲自或派自己的亲信出去明查暗访.设立国家举报中心,直接查处举报问题。并设立一个吸纳民意的国是众议院,时刻关注并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军队.国务院.法院及各省各市县乡村的领导也遵循国家主席的管理办法就行了,这样的政治结构可以做到权责分明,有序稳定。司法独立。真正民主。

中美联合国际疑难病研究院院长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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