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提高燃油税,难道要“杀贫济富”吗?
据国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1月12日印发的《关于继续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自1月13日零时起,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分别提高0.12元和0.10元,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从现行的1.4元/升提高至1.52元/升,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由现行的1.1元/升提高至1.2元/升。这是我国在不到1个月内又一次提高燃油税。
据有关方面说,提高燃油税的目的是为了节能减排、防治大气污染。如果真是这样,广大民众当然要支持。可是仔细想一想,又觉得这提高燃油税的事做得不太公平。
首先,汽车尾气不是造成我国大气污染的主要因素,最应该征收排污税的是钢铁、水泥、化工等高能耗、高污染行业。
中国当前如此严重的大气污染是从哪里来的?客观地说,汽车尾气的确与大气污染特别是雾霾的形成有关,但这个因素并不是主要的因素。
中国现在之所以出现这么严重的大气污染及雾霾,其主要的直接原因是工业排放造成的。特别是钢铁、水泥、化工等高能耗、高污染行业,是中国严重大气污染的“罪魁祸首”。请看以下数字:
2013年中国粗钢产量7.82亿吨,超过世界总产量的一半。
2013年中国煤炭产量37亿吨,约占世界总产量的一半左右;当年煤炭消费量36.1吨,超过世界煤炭总消费量的一半。
2013年中国水泥产量24.1亿吨,约占世界总产量的60%。
2013年中国的碳排放量占世界碳排放总量的29%,超过了美国和欧州的总和。……
这些数字告诉我们:工业污染是中国当今大气污染的主要的直接原因,这是任何人也无法否认的铁的事实。
由此可见,如果真要用税收杠杆来促进节能减排、防治大气污染,那么首先就应该向钢铁、水泥、化工等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征收污染排放税。然而直到今天,尽管许多人一再建议国家征收排污税,可是税务部门却一直没有向这些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开征污染排放税,而是单单征收并一再提高燃油税,这是不是有失公平呢?
其次,就是要向个人征收排污税也应让从污染排放中获利多者多交税,而燃油税的征收对象却主要是中低收入者。
按照公平征税的原则,就是要向个人征收污染排放税也应该是多排污者多收税,特别是由于中国当今的大气污染主要是工业污染造成的,征收污染排放税,就应当叫从工业污染排放中获利多的人多交税。然而,燃油税按照单位税额即用1升油收1升税的办法来征收,从表面上看似乎是公平的,但实际上却是不公平的。这是因为,我国民用机动车的拥有者主要是中低收入者,而从工业污染排放中获利较多的人则是一小部分富人。
据媒体报道,目前,我国民用机动车保有量已达2.64亿辆,其中汽车1.54亿辆(含私家小客车1.04亿辆),农用车和摩托车约1亿辆。这个数字说明:在我国,机动车的拥有者也就是燃油税的征收对象主要是中低收入者。
征收污染排放税,只征燃油税,却不同时开征房产税、遗产税和资本利得税等,实际上就是叫家庭年收入只有一、二十万的人,与家庭财产几千万甚至几百亿上千亿的人交一样的税,这公平吗?
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而形成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是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手段。这些年来,由于搞“按资分配”,已经使我国国民收入的分配严重不公,在此情况下,就应该更加重视通过税收来调节国民收入分配。可是税务部门却反其道而行之,对征收对象主要是中低收入者的燃油税一再提高税率,而对征收对象主要是富人的房产税、遗产税和资本利得税等却迟迟不开征,难道他们是要“劫贫济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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