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公有制”,共同致富就是鬼话!
离开“公有制”,共同致富就是鬼话!
现在大家说的最多的,就是“做蛋糕”和“分蛋糕”,大家欢呼于重庆的“分蛋糕”,鄙视广东之“做蛋糕”,是没有道理的。
实际上,“做蛋糕”和“分蛋糕”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不“做蛋糕”,哪来的“分蛋糕”,“蛋糕”不大,也分不均匀,这个道理,是显而易见的。只要“蛋糕”能分,“做”与“分”就不矛盾,只是一个着眼于现在,一个放眼于将来。
但有谁想过,无论“做蛋糕”还是“分蛋糕”,这个“蛋糕”归谁才是一个最主要的问题。这个“蛋糕”无论做多大,能不能分,怎样分,是由“蛋糕”的所有者决定的。
在私有制下,“蛋糕”当然归老板所有。老板要处理的问题,一是把这个“蛋糕”分一部分给国家(纳税),二是给制造“蛋糕”的工人一部分报酬,这些帐算清之后,老板就可以尽情的享用这个“蛋糕”了,其他人要共同享用这个蛋糕,必须经过老板的邀请才行。你想“分蛋糕”,是不可能的。
在私有体制下,国家能分的,就是纳税人缴纳的税收。在私有体制下,重庆又能分什么呢?除了税收是由重庆市政府掌握之外,政府能够做决定的,就没有了。问题是,重庆的税收还要分一部分给国家,重庆可以分的税收有多少可以分,就是一个问题。要提高劳动者的收入,只能是依靠私人老板的施舍而已。但老板的“蛋糕”做出来后,首先是要纳税的,在国家的税额不减反在每年递增的情况下,老板再要提高工人的工资,在“蛋糕”不涨价的情况下,恐怕老板也做不到。在私有体制下,要分好蛋糕,关键在老板。其它的人,喊无数的口号,也没有用。
在私有体制下,是不会有“共同富裕”的。为什么?马克思告诉我们:“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决定了产品的分配形式。”。私有体制下,私人资本是最主要生产要素,劳力只是私人资本购买的商品,是为私人资本进行生产用的工具而已。劳力就在剩余价值的分配上处于次要地位,劳动分配到的价值,只能是维持劳力的生存或略有剩余而已,在私有体制下,靠劳动致富就成为不可能。
一切离开“公有制”谈共同富裕的,都是欺骗人的。在私有制下,只要国家不发展到穷凶恶极,只要富人不发展到利令智昏,劳动者的生存,还是能够得到保障的,你想过老板一样的生活,是不可能的。
没有经济体制的变更,在现有私有经济体制下,是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的。要“分蛋糕”,除非是私人老板发善心,除非是再次“打土豪,分田地”。
离开“公有制”,共同致富就是鬼话!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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