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认为购买外国债券与汉奸卖国无异
陈中华认为购买外国债券与汉奸卖国无异
中国不能决定美国插手台湾,卖台湾武器,不能决定美国是否插手南海,不能决定美国分裂中国,会见达赖,不能决定美国的沿海挑衅和侦查,不能决定美国的围追堵截,中国唯一能够决定的事就是抛出美债,不买美债
不能决定的事政府做不好,那是没办法的事,唯一能做决定的事,还有人在卖国,那就不可饶恕了,
美国财政部的数据显示,截止2011年6月,中国持有的美国国债总计达11655亿美元,比5月份增持了57亿美元。在过去三个月中,中国已连续增持了美国国债总计206亿美元,其中4月份增持了76亿美元、5月份增持了73亿美元。中国仍是美国国债的最大持有国。
在美国经济局面全面恶化,美国国债价格一跌再跌、标普评级由“AAA”降至“AA+”,呈现“零偿还”迹象的情况下,中国不仅不做大量抛持的投资调整,反而继续巨额增持美国国债,这到底是为了啥?
中国是个出奇迹的国度。出现重大矿难,救出一些人,叫做奇迹;动车追尾,救出一些人,叫做奇迹;穷人出钱,帮助美国发展,也叫做奇迹!中国人民不要这样的奇迹!中国人民鄙弃这样的奇迹!中国人民厌恶这样的奇迹,中国人民憎恨这样的奇迹!
如果中国的科技进步不缺钱,教育投入不缺钱,卫生发展不缺钱,水利改观不缺钱,污染治理不缺钱,劳动保障不缺钱,计划生育不缺钱,城市建设不缺钱,航母建造不缺钱,南海护卫不缺钱,沙场炼兵不缺钱……总之一句话,如果国家复兴不缺钱,民生改善不缺钱,作为长期投资,购买一些美国国债,人们或许睁只眼闭只眼。现在的问题是,中国虽然GDP总量跃居世界第二,可人均GDP却排在世界百位之后,仍然是发展中国家。百姓看不起病、读不起书、住不起房、买不起生活物品,是社会的普遍现象;更令人痛心的是,许多地方的落后和贫穷,不比原始部落强多少。在这样的情形下,竟还用13亿中国人民的血汗钱购买已经是垃圾股的美国国债,到底安的是啥心?
有人说,救美国就是救中国;也有人说,美国的强大和稳定有利于中国;更有人说,中国的外汇不是老百姓的血汗钱!这样的话竟然从天天喊着用特色理论指导中国发展的官员口中说出,令人瞠目结舌!说这些话的人,说轻一点,他们是美国在中国的买办;说重一点,他们就是卖国贼!
在公众面前,有人说得多好哇。重大事项不能剥夺民众的知情权,重大决策要充分听取民意。而到了决策购买和增持已经成了垃圾股的美国国债这样的重大事项的时,某些人就偷偷摸摸着干,把中国人民的血汗钱当纸烧。如果不是美国财政部的公开,国家相关部门什么时候让民众知情了?什么时候听取了民意?这不是作秀是什么?这不是欺骗是什么?这不是专权是什么?这不是卖国是什么?
中国不能这么无骨气,不能这么无底气,不能这么无正气,不能这么无浩气,一味充当美国穷奢极欲的提款机。这是一种置国家和民族重大利益于不顾的自杀行为。
我认为中国最明智的选择就是任何外国债券能抛多少算多少
美国长期信用评级调降,我们从中可以看出,意图十分明显,制造恐慌,让债务抵消,就是要稀释美国债务达到洗劫包括中国在内的美国国债持有国目的。截至今年5月,中国持有的美国国债已达1.1598万亿美元,成为美国的最大债主。中国实际上落入了美国人设置的“美元陷阱”,令中国左右为难,这也许就是美国捆绑中国本质的目的。
摩根士丹利亚洲区非执行主席斯蒂芬·罗奇认为,美国有关债务上限和预算赤字的辩论让中国无法忍受。作为美国国债的最大海外买家,中国会对美国说,“够了”。中国不再愿为华盛顿的空口承诺和其低下的经济管理水平冒经济金融失去稳定的风险。中国人最终会对购买美国国债说“不”。
中国7月29日向美国发出了措辞严厉的抨击,呼吁美国负起责任,结束党派争执。但是,光说“不”字也好,还是抨击美方也好,都没有实质意义。当前,只有通过采取实际行动,例如减持美国国债,给美国施加压力才能解决问题。在这方面,号称“债券大王”的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总裁比尔·格罗斯是中国的一面镜子。
今年以来,格罗斯不仅押注美国政府没有能力控制预算赤字和债务负担,并且对美联储的超宽松货币政策投下不信任票。在具体操作上,他今年2月份将手上总额达2360亿美元的美国政府相关债券一举清光后,3月更是出手做空美国国债,显示他对于美国的预算赤字与债务负担已愈来愈悲观。
格罗斯看衰美国国债由来已久,在美国国债连跌两个季度后,在4月份的投资展望报告中直批美国国债“没啥价值”。他认为,美联储6000亿美元国债购买计划终结之时,美国债券市场将面临严重抛售的风险。当然,格罗斯的所作所为容易被很多人忽视,然而,它却向我们传递了一个重要信号:美国国债的30年牛市结束了。
过去几十年大量泛滥的美元和美国国债,必然要面临贬值的问题,也就是说中国现在买了美国10年的国债,10年后还是这么多美元还给你,还值这么多钱吗?这的确值得思考。中国可以学习格罗斯做空美国国债做法,分阶段、分步骤地减持,最有效的办法是把这些美债变成物质或商品,如储存工业发展需要的原油、成品油、铜铝铅锌镊等有色金属,有了这些东西就不怕贬值。至于其他愿意购买美国国债的国家就让他们去买好了,这与中国无关。
美国的问题实际上不再是经济问题,而是政治问题、社会问题和国家发展方向问题。美国社会处于一个转型期,各社会集团的利益纷争激化,征税富人不高兴,减福利穷人不干,整个国家的凝聚力在下降。对于中国而言,美国被降级将使中国外汇储备的多元化任务更加紧迫,必须当成一种战略性任务去实施。
美债危机,动摇美元储备地位,中国受损失最大。美国债务状况恶化,美元价值受到动摇已成定局,中国还有必要继续保持低汇率,牺牲环境和资源代价补贴全球消费吗?
我建议,能抛多少算多少,抛不掉的不要了,决不能再买任何外国债券了,不要越陷越深。国家有钱应该购买外国资源,或多投资搞科技.教育.医疗.武器等。储存白银黄金原油。 是最朴素,但是最有效的储备。那些什么股票,期货什么的,还有什么金融产品。 都是虚的,国家应该很明确.
中国要痛改前非,抛售美国债券是中国最明智的选择。美国是不可能偿还中国的,这是谁都知道的结局. 若因此而发生战争,那也不怕,中国决不能以韬光养晦的逻辑,使军队失去斗志;战争比的就是谁的损失更大,战争是政治的延续,战争也是矛盾不可调和的激烈表现,发展到战争阶段,一切皆有可能,任何打击对手的方式都会运用,对敌人的怜悯就是自杀.美国很强大,我们和他打可能自损一万杀敌一千,但那又怎么样,如果需要,即使杀敌一千自损一百万也得上,靠这种牺牲,我们在朝鲜给全世界一个全新的形象.今天也一样,和美国比,我们一直是光脚的,我们会有损失,损失会很大,美国会失去更多,和中国到战争那一步,美国可以肯定不会再是唯一的世界霸主,欧洲俄罗斯日本即使嘴上不说,对美国的坠落也是欢迎的,美国敢和中国决死一战吗?美国有和中国决死一战之后还能独霸世界的信心和能力吗?敢战才会有出路,当缩头乌龟,伸头一刀,缩头就不挨刀了吗,当挨刀的乌龟,但实在是太过窝囊.
如果中国政府不敢抛售美国债券.我怀疑中国外储管理部门就是汉奸卖国贼,对美国言听计从,就说明中国政府有什么把柄在美国手里,那就按我的给贪官污吏一次出路的思路来解决。
如果人民不放过一次贪官污吏,那么后果很严重,这些大量的资本转移到它国,肥了敌国,当然他们情感上也不愿意流落他乡,愿意生活在这片土地上,他们不愿意坐牢,就是他们坐牢,也只能增加人民的负担,更何况谁会傻到坐以待毙,如果人民不能原谅,就这么对峙下去,腐败一代接一代,人民最受伤,其后果就是经济趋向崩溃,最后受伤的还是老百姓,重新积累资本,还有消耗多少资源,多少环境的代价。如果人民原谅了,那么资本留在国内,或者流出的资本重新流入国内,无论怎样,他们的后人都会生活得很自在,这是现实,有钱哪里不能过好生活。我和大家一样恨贪官污吏,但不能意气用事,应当考虑到最有利于百姓着想,他们坐牢与不坐牢,我们人民又能得到什么,如果这些资本都留在国内,自然有利于人民,所以,我认为人民原谅更有利于人民,
毛泽东曾经告诫全党,腐败现象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基本乱源,轻则引起群众的反对和不满,重则会引起“第二次革命”,造成党和国家改变顔色的局面。党执政后最早领导的反腐败斗争是1951年12月开展的“三反”运动。这次运动创造了新中国初期的廉政局面,巩固了年轻的共和国政权。
邓小平曾经地指出:“打开窗户,新鲜空气进来了,苍蝇蚊子也进来了。”一些党员干部被腐蚀,不正之风来势很猛。党中央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改变以往靠群众运动的做法,坚持依靠教育和制度反腐败,反对和纠正领导干部特殊化,打击经济领域的各种犯罪行为,遏制了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
江泽民曾经明确指出:“腐败现象是侵入我们党和国家机关健康肌体的病毒。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任其泛滥,就会葬送我们的党,葬送我们的人民政权,葬送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业”。党中央提出“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坚持不懈地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大了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力度。
胡锦涛曾经强调:“在和平建设时期,如果说有什么东西能够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的话,腐败就是很突出的一个。”党的十七大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改革中创新,特别是在查办大案要案、深挖腐败分子、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治理商业贿赂、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每当社会治安恶化,犯罪分子猖厥,中央就对刑事犯罪开展一次严打斗争,每打一次,国家就稳定了十多年。现在贪官污吏十分猖厥,由单个贪官发展到群体贪官,由贪几万元发展到贪几千万元,党风政风每况愈下,清廉的人受到排斥打击,腐败分子越贪越升。
中国目前的腐败现象;1.官商勾结,贪官和商人联合疯狂的掠夺国家和人民财产,这种现象从乡镇到县市到处都有,新闻也不断暴光,我就不一一举例了。2,贪官为了一己之利出卖国家秘密,给国家造成严重政治和经济损失。3,贪官保护黑社会,和黑社会沆瀣一气,人民被黑社会凌辱伤害,甚至杀戮,有怨无处伸,有状无处告。例如重庆的前司法局长文强成为黑社会的保护伞,使黑社会横行重庆。垄断合法和非法市场,连赌场也不放过,让起弟熄掌控。4,贪官为了金钱,让很多假冒伪劣产品在市场猖獗,给人民身体带来严重损害,甚至夺取消费者生命,毒奶粉,假药品,让儿童,患者身受其害。前药监局长郑筱庾,掌握医药审批权,疯狂受贿,让无数假冒伪劣药品堂皇进入卫生系统,害国坑民,民怨沸腾。5,贪官买官卖官,让真正德才兼备的好干部不能够得以提拔,长期下去,贪官墉官成为干部队伍的多数,我们国家还有什么希望,我们的党还有什么希望,无数烈士用鲜血换来的红色江山,将付诸东流,人民和党员能不痛心。6,一些贪官,把妻子,儿女先送到国外,自己在国内捞钱,人民叫他裸官,他把贪污的金钱带去国外,享受荣华富贵,贪官和富人这样移民,将对我国经济造成巨大损失。官员腐败问题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历史上改朝换代均与官员腐败有关,在这里我就不多说了。我建议中共中央应开展一次严厉打击贪官污吏行动。
但是在开展严打贪官之前.必须要来一次大赦贪官.若不给贪官一次出路.中国就不可能有出路。
以前的贪官污吏,其实大部份还是因以前的制度不健全而造成的,谁天生就会去贪污受贿呢?
如果不让中国以前的贪官污吏放下包袱,他们天天担心被查处,无心执政,国家怎么发展呢?
如果外国手里掌握着贪官污吏把柄,他以公布来威胁,中国的贪官污吏们怎么对外国强硬呢?
如果没有切合实际的办法,天天只喊惩治腐败的口号,中国腐败问题怎么能得到彻底解决呢?
对于怎么惩治腐败,我认为要有切合实际和稳妥的措施,以免造成官员恐慌国家混乱.1993年韩国“总统”金泳三以身作则,在腐败积重难返的韩国闪电推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在这场史无前例的反腐风暴中,数千名官员受到惩处,包括国会议员、法院院长、部门长官、空军和海军总长等高官显要,一度造成政局恐慌。中国如果经历这样的反腐力度,政治和社会能不能继续保持稳定的局面,是个很现实的问题。香港廉政公署成立之初,严惩警察腐败,三年间两百多名警员入狱,最终导致1977年香港警员上街冲击廉署。在此压力下,港督当夜颁布特赦令,要求廉署对1977年10月1日前的贪污行为停止追究。港督为了让廉署这个重要机构生存下去,做出的一次艰难但正确的让步。既要破除官员的心理抵触又要避免社会动荡的现实考虑。
如果人民不放过一次贪官污吏,那么后果很严重,这些大量的资本转移到它国,肥了敌国,当然他们情感上也不愿意流落他乡,愿意生活在这片土地上,他们不愿意坐牢,就是他们坐牢,也只能增加人民的负担,更何况谁会傻到坐以待毙,如果人民不能原谅,就这么对峙下去,腐败一代接一代,人民最受伤,其后果就是经济趋向崩溃,最后受伤的还是老百姓,重新积累资本,还有消耗多少资源,多少环境的代价。如果人民原谅了,那么资本留在国内,或者流出的资本重新流入国内,无论怎样,他们的后人都会生活得很自在,这是现实,有钱哪里不能过好生活。我和大家一样恨贪官污吏,但不能意气用事,应当考虑到最有利于百姓着想,他们坐牢与不坐牢,我们人民又能得到什么,如果这些资本都留在国内,自然有利于人民,所以,我认为人民原谅更有利于人民,不过要有个条件,他们必须退回非法所得,希望大家理性思考这个问题。我认为;只有赦免以前的贪官污吏,才能惩治以后的贪官污吏.在法律上实行赦免制度:对之前的贪官污吏在规定时期内退还不法收入的,不论干部职级,不论问题大小,一律免除党纪、政纪处分,不追究法律责任,原政治、经济、生活待遇不变;对没有按期退还不法收入的,政治上,一律开除公职,并存档备案,永不叙用;经济上,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并处以高额罚金;法律上,按刑法的最高标准处罚。
总归一句话;不管什么问题,用和平的方式解决总比用暴力的方式解决好.用暴力的方式解决问题,最后一般总是两败俱伤的。目前中国的官员可以说是贪官污吏比清正廉洁多,解决办法无非二个,一个和平的方式一个暴力的方式。难道我们非得用暴力的方式解决吗?用暴力的方式解决就会引起贪官污吏带着贪来的财物逃向外国,还可能造成国家混乱的严重后果,遭殃的还不是我们国家和人民自已吗?
为了国家的稳定.发出通告;对以前的贪污腐败.违纪犯法的官员.采取不惩处的办法.让他们30天内自首.交出以前的不法收入[可以设立一个公开退款帐号.让他们向公开帐号退款],不追究任何责任.不撤职.不公开,还要为其保密.解除他们的顾虑,对不自首的一定要严惩.其实现在这些贪污腐败分子,大部份还是因以前制度不健全而造成的.谁也不会天生就会贪污受贿.违纪犯法的.给他们一次自改的机会.以免他们携款逃跑[出国].迫急了还可能给我们国家带来混乱的.为了国家的稳定及巩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这样做会得到全国人民及党政官员拥护和理解的.让现有的贪污腐败.违纪犯法的官员放下包袱,专心地执政,否则,他们天天担心受怕被查处,他们还可能天天只想怎么不被查处。那里有心执政呢?官员无心执政,国家怎么发展呢?政府怎么为人民服务呢?另外,他们不自首,查他们是不容易的。若不这样做.中国的贪污腐败问题永远得不到彻底解决的.赦免以后要制定新的制度预防腐败.新的制度应遵循以下八点。
1.期限过后,所有的官员[公务员包括所有的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应公开财产,公开家庭成员情况,权力要受监督。
2.立法规定.按贪污受贿一万判刑一年计算,二十万以上包括二十万的判死刑。只有严厉的刑罚,官员才能望而生畏,不敢贪污腐败。做到清正廉洁。
3.要激励人民群众举报.按贪污受贿官员被查处金额的百份之五十奖励给举报人,[也许有人说奖励太多,我认其实不多,如果没举报人的举报,大部分贪官污吏是很难被发现的,且举报人是担着被打击报复风险的],另外,做好保护举报人工作.对保护举报人不当的司法人员要从严惩处,还要规定接受举报的司法机关应直接去查处.不能当中转站.转到当地去查处.转来转去往往又转回到被举报人手里去了,接受举报的司法机关一定决不能犯官僚主义.
4.司法机关还要主动出击.不能在机关里等着举报才去查处.另外,以后不要只抓大案要案.不抓小案.其实大要案都是从小变大的.这和一个人生病一样.小病不治变大病就不好治了.
5.立即更改法律法规.对自首的行贿人及配合司法机关调查的行贿人不要定罪.按一般的举报人对待并给予状励.对不配合司法机关调查的行贿人要与受贿人同罪对待。此举是解决行贿受贿问题的最有力措施.最了解受贿人就是行贿人!现在对行贿人的处罚比受贿人还严厉,简直就是逼着他们结盟!行贿若无罪,受贿人就会自危,怕行贿人过河拆桥而不敢受贿.行贿人也就无处行贿了.行贿受贿问题也就解决了。行贿受贿,是经济领域犯罪的一种主要形式之一,是不法之徒与贪官污吏聚敛不义之财的一条重要渠道。如果有人要这样问:行贿者与受贿者哪个更可恨?我要说,受贿者千人所指、万人唾骂!行贿者与受贿者哪个危害更大?我要说,受贿者才是国有资产流失、土地资源减少、工程质量不达标、房市飙升等诸多问题的罪魁祸首!行贿者与受贿者哪个更应该受到严惩?我要说,只有加大对受贿者的打击力度,赦免行贿者的过失,才能更有力地遏制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才是源头治腐、科学反腐的真招实拳,更是提升反腐水平、推进反腐斗争的“杀手锏”!
从近两年曝光的案件看,受贿案跌出不止、愈演愈烈,受贿金额也越来越大,令人瞠目。这就不能不发人深思、引人质疑:究竟是什么样的“理由”叫受贿者如此肆无忌惮、胆大妄为?本民实在不敢斗胆进言,更无锦囊妙计,只是觉得法律法规似乎存在漏洞,让受贿者有机可乘。这一点,是本民一再坚持、也是引起众多网友关注的一个“拙见”。我认为,把行贿和受贿同时定罪,在当前形势下绝对有失公允,而且也是反腐斗争难以打开局面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症结之一。
如果把行贿和受贿同时定罪,无异于将二者有意无意地捆绑成难以瓦解的“同盟”关系,而要加大对行贿罪的打击力度,其后果就人人心知肚明了。其实,做任何一件事情,可能都会有得有失,如果下决心去做,就要权衡,究竟是“得不偿失”还是“得大于失”。就行贿受贿而言,如果减轻或者赦免行贿罪,对反腐斗争来说显然还是利的方面远远大一些、多一些。如此,一方面,从源头上就使受贿者不敢轻易伸手;另一方面,也使行贿者在受到受贿者剥削和勒索的情况下敢于揭发检举,从而使受贿者受到法律的追究和严惩。
近期,仍然听到个别网友如此说:“没有行贿哪有受贿?行贿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受贿是矛盾的次要方面。”对此我不认同这种儿童之见。行贿与受贿,哪个在先哪个在后,你可以去问问行贿者:谁愿意把自己的钱物主动送给别人?谁不是在受贿者的暗示或者在官场“潜规则”的左右下不得已而为之?谁不愿意我们的社会有一个公平竞争的正当渠道?至于说行贿受贿这对矛盾哪个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哪个是矛盾的次要方面?也决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法则。这一对矛盾的主次关系也会在一定的环境和条件下相互转换的。如果说在一个比较清正、公义的社会环境中,我们的干部人人都以廉洁自律为荣、贪污腐败为耻,那么,就完全可以说,行贿是这对矛盾的主要方面,行贿者也罪大恶极。因为,行贿者是在用“糖衣炮弹”拉拢腐蚀我们的公仆,是在动摇我们的国本,是在威胁我们的执政地位,故此怎么定罪都不为过。相反,如果在一个官场“潜规则”无处不在的社会环境中,受贿就不可置否地成为这对矛盾的主要方面,受贿者也才是需要予以严厉打击的对象。
6.撤销各地纪检和监察部门. 只留中纪委监察部作钦差 .目前各地方纪检监察部门作用实在太小,很多都与地方行政官员同流合污。比如市纪委书记要受到同级的市委书记管理。市监察局要受到同级的市长管理. 各地纪委与被监督对象联系密切,纪检人员与查处对象低头不见抬头见,纵使不直接认识,想托点关系也不难。毕竟真正的黑脸包公还是少数,况且历史上那位也未必就像戏台上演得那么好。既然如此,中纪委就应该考虑推广异地办案的路子。虽然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什么都不熟悉,但不要忘记了,举报人是群众,只要真心办案,并不缺少支持力量。
钦差就是巡按,唐天宝五年(746),派官巡按天下风俗黜陟官吏,巡按之名始此。明永乐元年(1403)后,以一省为一道。派监察御史分赴各道巡视,考察吏治,每年以八月出巡,称巡按御史,又称按台。巡按御史品级虽低(监察御史为正七品官),但号称代天子巡狩,各省及府、州、县行政长官皆其考察对象,大事奏请皇帝裁决,小事即时处理,事权颇重。清初亦有巡按御史,其好处有。增加中央对地方的监察力度,防止地方上山头林立,对中央指令阳奉阴违,对加强中央的权威有巨大的作用。其次可以有效的缓解百姓对地方政府的对立程度。让百姓有可以控诉、申告的地方。对换回百姓对党的信任有重大的作用。
近年,领导干部腐败之风有越演越烈之势,腐败之风多年来无法根除,与反腐手段没有创新及制度缺陷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建议;撤销各地纪检和监察部门. 只留中纪委监察部作钦差.成立一个真正有权的巡查组.由中央纪委,监察部.最高检察院法院.公安部组成.不定时.不打招呼地到全国各地明查暗访.并有权直接查处各地各类党政官员的违纪犯法案件.此举一能克服各地党政官员天高皇帝远的思想.二能打击地方保护主义.三还能体现中央的权威,使中央的方针政策得以执行.这个钦差大臣之制度是永远不会过时的.从古到今.好多大案要案,冤假错案.大都是钦差大臣出来才得以解决的.巡查组到地方时,要先暗访几天,然后通过各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暂驻地址.电话.方便举报人举报.这样也就是真正人民监督官员。上级监督下级才是真正的监督,无权的人民群众监督有何用?人民要借中央的权力监督党政干部行为.中央要使用人民的力量监督党政干部行为.才是真正强有力监督党政干部的。 另外;中纪委和监察部应公开办公地址电话和网站邮箱,方便人民群众申诉,接到人民群众申诉后由中纪委和监察部直接派人去查处,同时要严惩捏造事实乱告者。
7.加强党政官员的思想教育及法律教育,让他们有执政无私为民的思想及知法守法。决不能让官员有做官是为了名利的思想,犯了法才知犯法的法盲。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职试用期等制度。加强人事管理和监督方面的制度建设,逐步形成相互配套、约束有力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
8.以后的司法机关要在中国共产党中央领导下真正独立.不受地方任何干涉.也许有人会反对司法机关要在中国共产党中央领导下正独立.那如果最高司法机关出现贪官污吏怎么办?我认为司法独立要在中国共产党中央领导下独立为好.司法机关官员的权力不但要有人监督还要有人领导才能清正廉洁的。另外,现在全国人大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管理一府两院,那如果全国人大机关里出现贪官污吏怎么办?由谁去查处?我看全国人大也应在中国共产党中央组织领导下行使权力。你若想全国人大真正成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那我认为中国共产党的总书记任全国人大委员长更好些。中国领导人要集权才有权威.有了权威才能使令出中南海,现在中国最严重的问题就是;政令不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方不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使中央的决策得不到实行.解决不了这个根本问题.中央的方针政策再好也是没用的,全国政协委员杨志福曾当面向总理温家宝念出了一段近些年流传的民间顺口溜──“村骗乡、乡骗县、一直骗到国务院。国务院下文件,一层一层往下念,念完文件进饭店,文件根本不兑现。”他认为,夸张的顺口溜反映的虽然不是主流,但问题也的确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
解决这个问题.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让胡锦涛总书记集权,让胡锦涛总书记任中国的全国人大委员长,让他拥有立法权及有监督一府二院的执政执法权。使中国的最高权力真正归属全国人大。中国决不能再搞集体领导了,集体领导往往给人认为反正什么都是集体决定的,无所谓,出了事互相推诿,无人负责,无法追究责任,集体领导还导致政权无权威,造成政令不畅。当然,民主还是需要的,但民主是要有序的。中国要民主也是要有序的民主,无序的民主会使公民走上街头,举行集会,从而可能引发政局的不稳定;使一些在非民主条件下很简单的事务变得相对复杂和烦琐,从而增大政治和行政的成本;无序的民主往往需要反反复复的协商和讨论,常常会使一些本来应当及时做出的决定,变得悬而未决,从而降低行政效率;无序的民主还会使一些夸夸其谈的政治骗子有可乘之机,成为其蒙蔽人民的工具,无序的民主还可能破坏法制,导致社会政治秩序的一时失控,在一定的时期内甚至会阻碍社会经济的增长;无序的民主也可能破坏国家的和平,造成国内的政治分裂;
中国要民主也是要有序的民主,真正的民主是有序的民主,有序的民主要有个主持的领导人,这个主持的领导人就是国家主席,人民群众有什幺建议可以向国家主席提出,国家主席把人民群众个人的建议在网络及各新闻媒体公布出去,让大家讨论,或开会讨论,从中吸取受到多数人赞同的去做就行了。这就是有序的民主。也是真正的大民主,对于下任国家领导人由谁来当,也可遵循这个办法,在国家主席主持下实行有序的民主选举,由国家主席指定几个接班人,把指定接班人的理由及接班人的情况公布于众,从群众的意见中择优录取,这样的权力移交会顺利及稳定,而且也是真正的民主的。
其实治理一个国家是十分容易的,首先.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得要有个主席,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就是中国的国家主席.中国的国家主席就应该集权,统管中国的党军政法。并主持民主制定法律,严格依法治国,实行政权责任制。国家主席只要把军队.国务院.检察院.法院及各省的领导管好就行了,有权对干不好的军队.国务院.检察院.法院及各省各市县乡村的领导随时撤换,国家主席要知道军队.国务院.检察院.法院及各省各市县乡村的领导干的好不好,可以自己亲自或派自己的亲信出去明查暗访.设立国家举报中心,时刻关注并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直接查处举报问题。军队.国务院.检察院.法院及各省各市区县乡村的领导也遵循国家主席的管理办法就行了,一级一级地下级对上级负责,比如一个村出问题就追究村的领导人责任,一个乡镇出问题就追究乡镇的领导人责任,一个市区县出问题就追究市区县的领导人责任,一个省出问题就追究省的领导人责任,可以细化规定一下省市区县乡镇村领导人的责任制度,这样的政治结构可以做到;民主有序。权责分明,司法独立。
省市县区乡镇村领导人应实行有序的民主选举制度,村长在中国共产党村党委主任领导主持下由村民选举产生,乡镇长在中国共产党乡镇党委书记领导主持下由村长选举产生,市县区长在中国共产党市县区委书记主持下由乡镇长选举产生。省长在中国共产党省委书记主持下由市县区长选举产生。国家主席由原国家主席推选,在原国家主席主持下由各省市党委书记和省市长选举产生。省市县区乡镇级的政治制度应实行司法独立,建议设立司法院,与国务院平级,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管理公检法独立执法。以后的司法机关要在中国共产党中央领导下真正独立.不受地方任何干涉.但中国国家主席要大权独揽,中国国家主席和中国全国人大委员长及军委主席应由中国共产党的总书记或主席一人担任,也就是中央集权,地方分权,地方分权会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不会出现藩镇割据,中国的政治体制会更加稳固。这是与我们国家的国情是相适应的。
政治改革; 有人说,在现代社会西方发达国家,都是多党轮流执政。其实这是一种任意的夸大和欺骗,甚至是有人恶意伪装。我们以美国为例,首先我们说美国从来不是多党轮流执政。即使以美国包装出来的伪装来看。美国主要就是两大党派。很多时候,一个党的总统可以连续多任。实际上美国的总统更多的时候并不代表自己所在的党派。而是利用一个党派来取得自己的任职资格。因此一个政治家改换党派很正常。但是美国总统并不是美国的权利核心,很多时候美国的议院比美国的总统具有更大的权力。这就是制定法律的权力。而美国的议院很少一党独大,而是多数情况下,必须两大党派合作。也就是说在制定法律方面,其实这两个党大多时候是一致的。美国两院还不是美国的权利核心,很多时候美国的法院比参众两院还具有更大的权力,这就是宪法的解释权力和法律的裁决权。可以说美国的权利核心就是美国的宪法,它的权力支柱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司法,掌握在司法体系主要有法院、监狱、军队;二是立法,掌握在议院体系,主要包括制定行政法律、核定行政编制和经费、对行政人员进行检察;三是执法,掌握在行政体系,主要有总统、国务院、军队参谋总部。因此事实上,在美国只有一个政党,那就是美国宪法党。民主党和共和党不过是这一个党中的两个派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