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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47号文件真相应有司法介入

火烧 2011-08-19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47号文件真伪引发争议,司法介入成关键。个税改革政策被质疑伪造,媒体广泛报道引发公众关注,呼吁真相公开与法律追责。
 陈中华;47号文件真相应有司法介入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15日发布的一则声明,在国内掀起不小的波澜。声明称,此前有媒体发表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及解读稿均系伪造,而此时距该报道的发出已有2天。(8月17日中国新闻网)

 

    这几日媒体真是热闹非凡,从广州某媒体13日最先报道“国税47号文件”以来,先后有央视、新华网等权威媒体的相继报道。“47号文件”原本已为公众所接受,并为其中涉及的个税新政向纳税人的倾斜欢呼时,国家税务总局15日发布的声明却一石激起千层浪,不仅称此前媒体报道的“47号文件”是子虚乌有,称有人盗用了税务总局的名义发布假文件,还将追究造谣者的责任。

 

    “47号文件”之所以被公众所关注,其中最具吸引力的地方是给出了两种年终奖缴税的计算方法,对纳税人有利,自然能得到民众的广泛认可。受到民意支持的“47号文件”如果是假消息,对于民众来说显然无法一时接受,这也难怪媒体调查时发现,不少民众呼吁国税部门不妨“将错就错”,尽快调整年终奖个税征收方法,因为按照现行的计税方法,会产生“年终奖越多,税后所得越少”的问题,个税改革的优越性并不能充分体现出来。相反,“47号文件”即便是伪造,却道出了民众的心声,这不能不说是一件咄咄怪事。

 

    倘若“47号文件”是假文件,那么它又是如何“出炉”的,又是如何“骗”过各大新闻媒体,从而成为街头巷尾热议的公共事件?让公众质疑的还有,媒体13日就对“47号文件”进行了报道,并登上了央视新闻,国家税务总局为何直到15日才发布声明?这一“姗姗来迟”的声明背后是否隐藏有什么“猫腻”或“难言之隐”?正所谓“无风不起浪”,各大媒体对“47号文件”的报道应该有据可寻,尤其像央视等中央级权威媒体,如此大规模的聚焦“47号文件”,报道中纷纷提及的“国税总局内部人士”能否最终浮出水面?

 

    个税改革,事关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自然不容许假文件的混淆视听、误导民众,如果“47号文件”伪造属实,也不能简单地呼吁国税部门“将错就错”,这关系到国家税务政策的严肃性与权威性,至于税务部门是否调整政策、倾听民意则需另辟捷径。换言之,所有的政策法规都不能视为儿戏,而应该上升到受法律保护的层面,如此才能形成公信力和执行力。“47号文件”真真假假、众说纷纭,揭开个中迷团,应有司法介入,公众有权知道真相,司法部门也有责任让真相大白于天下,并让涉及“47号文件”的相关人员及单位受到应有的惩处,才能避免下一个“47号文件”的粉墨登场。

 

    新闻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事关重大,现在出现了很不好的苗头,建议中央应尽快整顿,现在广播电视台.报刊杂志太多太杂,重复办各种报刊杂志.重复建广播电视台.致使互相争读者.听众观众.过多揭露党和政府的不良事件.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还大量浪费物资人员.而且为了经济利益搞有偿新闻和乱发非法虚假广告.坑害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方针和政策宣传不够重视,仅应付而以.对好人好事漠不关心很少报道,比如象我们中美联合国际疑难病研究院为了响应中央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号召切,实解决病人花钱或没钱治不了病的后顾之忧,出资出专利药物还出医学专家在北京几个合作医院里给各种疑病患者看病治疗,实行治好病再收费,也不收任何押金,对治没好病的患者不收任何治疗费用,这么好的举措,不但无一新闻媒体给于报道,还常有记者来暗访,暗访是真实后却不报道,还要我出钱做广告。这算什么事呀?且对那些偶尔发生的医疗事故却常常报道,造成现在病人和医生关系十分紧张.希望中国政府马上整顿新闻媒体.严惩不良记者,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的.整顿应照以下几条:1.尽快压缩广播电视台报刊杂志的数量。2.新闻媒体要与经济利益脱钩.决不能搞市场化,决不能搞有偿新闻。3.广播电视台和报刊杂志全部由党和政府办,决不能由私人办,更不能让外国新闻媒体加入搞竞争。 4.要各新闻媒体以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好人好事,普法科教类节目为主,身体健康,戏曲,歌曲,音乐为辅。其中普法宣传和健康教育最重要,现在好多人犯法被惩了才知犯法。得了病才知道为什么会得病,如果人知道干什么是犯法的,就不会有人去干违纪犯法的事了。如果人知道怎样能保持身体健康,就不会有人去做有害身体健康的事了,国家就不用那么多司法人员及建那么多监狱和不用那么医护人员及建那么多医院了。若加上招聘和房产信息更好,能使外出人员尽快找到工作和住处.若想办法把广播电视办成以科教为主就更好了,广播电视台把清华北大那些高校名师的教学课程制作在广播电视里播放 [直播也好],不但使学生在家听广播看电视就能学习,而且还能使人人都能享受高校名师的教育。另外要重新发展有线广播,有线广播是任何宣传工具也代替不了的宣传方式,能强制"人民群众听.有线广播应接上高音音响,每个村每条街道接上几个,统一控制,不得有个人控制."强制"人民群众听,早上六点至八点播出,晚上六点至八点播出,使人民群到那里都能听到.当然也要考虑人们休息时间,中午不要播.全部节目由中央政府的宣传部门统一制作,省市县乡村,只有转播权,无任何制作权(包括自办节目)要搞政治性的.决不能搞什么新闻自由.这对国家和人民没有什么好处的.要做到做自己的事.让别人说去.不要去害怕外国指责.我们国家人多地广.稳定压倒一切.国情不一样.施政也是不一样的.

 

    其实,我是言论自由的受害者,深受其害,没有切身体会真不知其苦,目前号称治疗各种难治病及各种疑难病的医院多,医生也多,疗法也很多,鱼龙混杂,病人往往是充满希望去治却带着失望回来,总是花了好多钱病却没治好。近年,中国还发生多起病人因花了钱病没治好而杀医生的案件,我为了避免各种疑难病人上当受骗。为了响应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号召,为了让患者相信我们中美联合国际疑难病研究院的医疗技术,切实解决病人花钱或没钱治不了病的后顾之忧,我院出资及用已通过国家申请的专治各种疑难病有独特疗法和较好疗效的十多项专利,在北京合作的医院实行治好病再收费,病人凭身份证明及诊断证明,不交任何押金,就可以先免费治疗,因举措比较创新,好多人有疑问,感觉是不是天上掉的陷饼,有什么圈套似的,打电话咨询的好比审犯人一样,还有,因开展治好病再收费后.损害了一些医院及医生的利益.有些医院及医生经常打骚扰威胁电话.还有竞争对手在网上发布不符合我院实际情况的言论攻击我们中美联合国际疑难病研究院.说我们中美联合国际疑难病研究院是骗子。我院是实行治愈后一年不复发了再收费. 不收任何押金的. 治疗前和治疗后都让病人去301医院和302医院及北京协和医院和北大人民医院等大医院检查确诊,对没有治愈的病人.我院是不收取患者任何治疗费的.治愈的患者可以在任何一级以上医院检查.也就是说病治好否由其他医院说了算,医患双方达还签订有协议.是法律保障的.这样做事还有人说我们是骗子。

 

    还有人瞎说我们是在拿病人搞试验,这怎么可能?每个病人都要用几千元冶治疗费的,国家又不给我们经费,想搞也搞不起的。我们用的都是目前已知成份和功效的中草药组合成方,并巳通过国家申请发明专利的药物给病人治疗。疗法都是十分确切的。若疗效不好或搞试验,治愈率肯定不会高的,我们是治好病一年后不复发了才收费,若治愈率不高,大部分病人都不交费,那我们怎么办?所以,我们没有一定的疗效是不会开展治好病一年后不复发了再收费的。按瞎说的人之逻辑,那各个医院都是在拿病人搞试验的了,我们的合作医院是经国家工商局和卫生局批准开办的正规医院,还是医保定点医院,我院的科研人员把执业医师证注册到合作医院,合理合法与其他医院一样给病人看病治疗.怎么能因我们实行不收任何押金,治好病再收费就说我们是骗子,是在拿病人搞试验。害得病人都不敢来享受治好病再交费了,我认为这样的言论自由不要也罢。

 

    我建议中国应实行网络实名制,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产物。但在浩如烟海的信息中,大量是无用的,有些甚至是“垃圾”,误人子弟.我建议中国应实行网络实名制,网络实名制好处最主要是为了防止匿名在网上散布谣言,制造恐慌和恶意侵害他人名誉的一系列网络犯罪。并使网友看到更有责任的言论,有利于建立社会主义信用体系,提高个人信息的准确度,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将更方便安全。你若发表的言论是为国家和人民负责任的,留下真实姓名怕什么,你若揭露一些不良之案件是真实的,就应不怕报复地留下真实姓名.帮助有关部门破案解决,邪是压不了正的。怕什么?要有正义的心还要有正义的胆才行。我认为那些反对网络实名制的人,不是胆小怕事就是图谋不轨之人。网络实名制并不是堵塞言路,而是规范网络环境,也不是限制言论自由,它强调言论要负责任,实名制不仅在减少网络虚假信息传播、恶意留言,以及由此引发的网络暴力等方面作用明显,在净化网络环境,维护网络安全等方面也能发挥重要作用。实行网络实名制的最大意义,在于树立网民的责任和自律意识,而自律才是网络管理的核心。

 

    中美联合国际疑难病研究院院长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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