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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认为新闻和言论自由是造成社会缺乏信任的最大原因

火烧 2011-07-16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陈中华指出新闻和言论自由是社会缺乏信任的主要原因,内容涵盖行业、企业、官员信用缺失,强调诚信对市场经济的重要性,揭示信任危机对社会发展的阻碍。

陈中华认为新闻和言论自由是造成社会缺乏信任的最大原因

 

    中国的信任危机十分严重

 

    1.行业信用缺失。在学术领域,一些教材七拼八凑,一些学术著作剽窃他人成果。在教育领域,突出表现为教育乱收费,一些中小学校巧立名目收取费用。在传媒领域,一些媒体搞有偿新闻、虚假广告。在医药领域,一些医务人员对求诊者小病大治,开昂贵处方,哄抬药价,使患者和社会对医疗卫生的不信任感增加。在中介领域,一些中介组织必须坚守的诚信底线早已失守。

 

    2.企业信用缺失。主要表现在:第一,企业经营管理制度不健全,尤其是奉行诚信和守法经营上的制度建设跟进不足、保障不力。第二,企业信用行为的积极因素被否定,转向违法、违规经营,主要是存在隐瞒经营、欺诈经营、幕后操纵经营、暗箱交易等非规范化甚至非法行为。第三,具体到企业经营运作上表现为产品交易以次充好,以劣充优;招商引资坑蒙拐骗,不信守合同;合作开发架空卖空;拖欠赊销款,转移投资集资款,等等。第四,企业微观经济行为上表现为做假账、开假发票、伪造证件、漏税、骗税、抗税、拖欠各种规费等。

 

    3.官员信用缺失。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商潮阵阵撞击着素称“清水衙门”的党政机关。一些“公仆”忽视了他们的应尽责任,对百姓冷漠,把政府为民众服务的正当关系颠倒过来,会议上信誓旦旦,私下里把诺言弃之脑后,丧失了诚信为政的根本原则。钱欲和物欲使少数拥有行政职能的人私心膨胀,利用手中的权力徇私获利。这些人的所作所为被老百姓称为“四乱”———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他们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形象,疏离了党群、干群的血肉关系。

 

    诚信观念不被重视。在我们积极推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今天,毋庸讳言的是,“诚信”的实践者往往受骗上当,坑蒙拐骗行径常常得不到追究,诚信的道德观念受到人们的怀疑,使得社会上人与人之间诚信不足,造成社会整体道德水平的滑坡,阻碍了我国社会有序、快速、健康发展。诚信,作为体现一定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程度和发展水平的道德规范,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面临的主要困难就是诚信遭到破坏而使市场规则得不到遵守,进而导致市场秩序混乱。

 

    这种"诚信危机"不仅严重影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而且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象我们中美联合国际疑难病研究院的北京合作医院,为了响应中央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号召,也为了让患者相信医院的医疗技术,切实解决病人花钱或没钱治不了病的后顾之忧,开展治好病再收费,不收病人任何押金,治不好不收任何治疗费,这和举措根本不会出现欺诈行为的,因是治好病再收费,不收病人任何押金,这么好的举措却得不到病人的信任。不相信有这么好的事。从这一点上看,中国的诚信危机是十分严重的,希望中国政府要充分认识和解决诚信危机问题。

 

    现在假新闻和假言论常常满天飞,今天说这明天说那,人们不知信今天的或信明天的,新闻和言论自由是造成社会缺乏信任的最大原因.

 

    怀疑和警惕已经成为中国人的生活方式,地方政府越来越不被民众相信,有时越是被官方或专家澄清的事件,越遭遇网民的质疑。

 

    这篇刊登在新华社下属的《国际先驱导报》上的文章说,中国人曾经对一切都充满信任,对领袖、对革命、对资本主义的必将灭亡和共产主义的光明未来……但现在却似乎什么都不信,不相信地方政府的表态,不相信媒体的报道,不相信身边人。

 

    这种“不相信”的情绪,已然渗透进多数中国人的生活:吃饭不相信食品的安全性,出行不相信铁路行业解决买票难的能力和诚意,上医院不相信医生没有给自己多开药,打官司不相信司法会保持公正。“普遍的强大的疑虑已经成为社会的“精神疾病”。假的我们不信,真的我们也不信。”

 

    当怀疑一切成为整个人群的集体意识,中国人与幸福的距离又该有多远?”

 

    发生的北京“漂白蘑菇”调查、浙江乐清市钱云会命案等网络热点都正在成为地方政府和新闻媒体公信力的一面镜子。即使有些猜测事后证明不过是一场谣言,但民众当初一边倒的怀疑仍在隐隐透露着一些信息。

 

    北京市小学生张皓在家长和有关专业人士指导下,经过一系列抽检化验,得出北京市场上销售的九成蘑菇都含荧光增白剂,也就是“蘑菇被漂白”。

 

    北京市工商局随后发布抽检结果说:北京市场上“食用菌合格率为97.73%”,中国食用菌协会也在媒体上表示“不相信小学生的实验结果”。

 

    但在一家网站发起的投票中,1100多票选择“相信小学生”,只有8票投向“相信工商局”。

 

    学者:官员应焦虑

 

    文章引述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教授黄亚生说:“不管钱先生(钱云会)之死的真相如何,考虑到舆论的偏向,这难道不正揭示了一种危机?如果你是官员,你不应该感到焦虑和担心吗?”

 

    而需要焦虑和担心的还不只是政府官员,今天的中国,让人不相信的土壤几乎随处可见且都相当肥沃。“住,我们有楼倒倒楼脆脆楼歪歪楼薄薄;吃,我们得小心假烟、假酒、假鸡蛋、假牛奶、地沟油、人造脂肪、美容而成的大米、药水泡大的豆芽、避孕药喂肥的王八、洗衣粉炸出的油条;出门,我们要提防推销的碰瓷的钓鱼(执法)的;上医院,我们担心假药、无照行医、被过度治疗。此外,我们还要面对假票、假证、假中奖、银行诈骗、假老虎、假新闻等等。”

 

    普遍的做戏

 

    文章指出,信任是人与人交往合作的基础。无论夫妻关系还是官民关系,没有信任就只剩下彼此哄骗,自欺欺人。像一个段子形容的:官员们哄百姓开心做做秀,下级哄上级开心做做假,丈夫哄老婆开心做做饭,自己哄自己开心做做梦……哄来哄去的结果就是鲁迅说的比真的做戏还要坏的“普遍的做戏”,也是严复所说的“华风之弊,八字尽之。始作于伪,终于无耻”。

 

    对于地方政府不被信任的原因,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副秘书长单学刚认为,政府的话语体系与网民的期望有距离,这是影响政府公信力建设的主要障碍。

 

    人民日报前副总编辑周瑞金则认为,这两年中国基层政府的公信力下降往往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是涉及到土地和拆迁的农民权利的维护问题,另一个是官方的维稳的思维逻辑和农民维权的逻辑发生冲突。

 

    周瑞金举例说,从目前证据看,钱云会被谋杀的可能性比较低,但是要说是普通的交通肇事,很多人又难以相信。“我认为当地公权力介入时要注意,不要把很多知情人隔离起来。怎么做让老百姓觉得比较公正?这里有方式方法的问题。”

 

    案例一; 浙江温州市乐清寨桥村前村主任钱云会于2010年12月25日被发现死于村头公路,一辆工程车压断了他的脖子。乐清市和温州市警方先后宣布钱云会死于交通事故。但由于钱云会因征地补偿问题曾多次带领村民上访,先后三次坐牢,当地村民和众多网民认为钱云会可能死于谋杀。许志永、王小山等中立学者和网民组成的公民独立调查团调查后认为,钱云会应该是死于交通事故。但近来又有记者引述“目击者”说,钱云会死于谋杀。截至目前,相信钱云会死于谋杀的网民仍不在少数。

 

    案例二 .去年11月,北京市小学生张皓在家长和有关专业人士指导下,经过一系列抽检化验,得出北京市场上销售的九成蘑菇都含荧光增白剂,也就是“蘑菇被漂白”。北京市工商局随后发布抽检结果说:北京市场上“食用菌合格率为97.73%”,中国食用菌协会也在媒体上表示“不相信小学生的实验结果”。但在一家网站发起的投票中,1100多票选择“相信小学生”,只有8票投向“相信工商局”。

 

    案例三 .象我们中美联合国际疑难病研究院的北京合作医院,为了响应中央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号召,切实解决病人花钱或没钱治不了病的后顾之忧,开展不收取任何押金.治好病再收费,这么对国民有益的创举,不但病人不相信有这么的好事,而且无一新闻媒体给于报道,还常有记者来暗访,调查是真的不收取任何押金.治好病再收费后,却要我出钱做广告。希望有关部门尽快整顿新闻媒体.严惩不良记者。

 

    西方的政要一方面赤裸裸地说出他们称霸全球的政治野心;一方面却又假惺惺地宣传民主、自由。以美国为例,一方面美国国会1976年通过法案中规定:美国之音要成为一个始终可靠的、权威的新闻来源,它的新闻一定要准确、客观和全面。美国政客们还到处鼓吹“新闻自由”,口头宣称他们的新闻自由是彻底的、绝对的、超阶级的新闻自由;另一方面美国却没有任何法律来保障人民的新闻自由,在舆论实践中,积极动用行政、金钱力量来扼制新闻自由,实行严酷的新闻控制权。战争是政治的继续,如何进行战争报道,最能看出一个国家对新闻控制的行为,从而检验其对“新闻自由”的态度。在阿富汗战争中,由于美国实行严格的新闻检查,很少有记者能获准到现场进行战争报道。以捕捉新闻为己任的记者转向新兴的半岛电视台,因而美国电视观众看到的多是美军轰炸平民的画面,反而使塔利班和本·拉登的宣传得到有利地传播。于是在对伊拉克战争中,美国政府改变了新闻控制的策略,转而实行“媒体嵌入”的办法,国防部允许600多名记者(包括外国记者)随军采访,记者和部队同吃住、同行军,让记者体验士兵的艰苦,让记者感受伊拉克“敢死队”对美军的“袭击”,让记者观察美军士兵作战的“勇敢”,不知不觉地使记者改变了视角,以美方的眼光看待这场战争。于是全世界看到的是美军火力的威猛,士兵的勇敢与牺牲,似乎美军成了伊拉克的“解放者”,这种“嵌入”策略获得很大成功。被侵略者的反抗被“妖魔化”了,人民的灾难、痛苦被掩盖了,侵略者则变成了“为正义而战的斗士。”

 

    不仅如此,美国还故意制造假新闻以迷惑视听,在伊战期间,电视上出现过一个住在堪萨斯的伊裔美国人兴高采烈地对着镜头说:“谢谢你,布什。谢谢你,美国”。事后才知道这是美国国务院精心安排的“杰作”。伊战期间,布什出访,总是遇到示威抗议,为了抵消这些新闻,白宫官方网站刊载了布什出访受到“热情欢迎”的报道和画面。在战争中,连伊拉克民众推倒萨达姆的雕像也是苦心导演出来的。据纽约时报提供的数据,布什政府在其第一届任期的四年中,向全国各州电视台和大报提供了几百条“新闻”供媒体播发,而且绝对不说明这些新闻是由政府“加工制造”的。

 

    此外,美国政府还运用行政权力和金钱来打压说真话的媒体和新闻记者。在伊战中,至少有四名记者或主播因为不听话、或违规讲了真话、或发表了不利于军方的报道而被赶走。另外,政府还出钱雇用“制造新闻”的公司,不惜给丰厚的报酬;美国军方在伊拉克还以付费的方式让伊拉克媒体刊登有利于美军的新闻。总之,在使用枪炮的同时,美国还以金钱来收买舆论工具使之成为“御用”,所谓“新闻自由”在这里成了任人揉捏的面团。

 

    连《纽约时报》也曾批评过美国政府的这种善于“包装”的“不正当宣传”。该报曾刊发过一篇《布什当政:一个预先包装的电视新闻时代》,批评政府控制新闻是家常便饭。但布什却亲自出面辩解说:这些行为是合法的,而且他不会停止这种违背“新闻自由”的行径。对于美国新闻业的这种现状,美国报业专栏作家克鲁格曼说:“在这个国家,我们确实没有书报检查,找到不同的观点仍然是可能的。但我们确实有一个制度,在这个制度里,主要的媒体公司以取悦执政党的方式去报道新闻。”这种“制度”加上政府的操纵,美国的“新闻自由”就成了泡影。

 

    西方国家总是以“新闻自由”来责难社会主义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其目的是为干涉别国内政找借口。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美国、英国都没有《新闻法》,在出版法中只含糊地提出“出版自由”的模糊概念,根本没有“新闻自由”的概念,但其政治家和媒体大亨总是咄咄逼人地批判别人没有“新闻自由”。他们依仗其舆论力量的优势去颠覆他们不喜欢的政权,苏联、东欧的剧变就是明证。而在他们国内,则利用各种法规限制新闻、言论、出版自由。所以,许多西方国家的新闻学专家不相信什么“新闻自由”。法国的贝尔纳·瓦耶纳教授在其《现代新闻学》中说:“所有的政府都是以主权原则为理由,要对新闻的输出或输入进行独家控制”。日本的和田洋一教授在其《新闻学概论》中也指出:“国际报道实际上是处于西方经济发达国家通讯社的垄断之下的”,“在日本是信息输入国这一点上,可以说同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是一致的,但是从新闻自由这一点上看,日本又将站在发达国家的立场上应付发展中国家”。

 

    西方一些政治家和理论家喋喋不休地对别人大念“新闻自由”的目的何在呢?就是要制造一个幻象来恐吓、挟制别人。马克思早就指出了资产阶级这种虚伪性。他说:“在贵族统治时期占统治地位的是忠诚、信义等等概念,而在资产阶级统治时期占统治地位的则是自由、平等等等概念。总之,统治阶级自己为自己编造出诸如此类的幻想。”(《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上>第53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当工人阶级揭露资本主义残酷的原始积累时,他们便编造“原罪”的神话,“反复念叨这种乏味的儿童故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20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为其剥削罪行开脱。像封建贵族一样,他们也学会“把乞食袋当做旗帜来挥舞”,以欺骗人民。“新闻自由”就是资产阶级用以恐吓、攻击社会主义国家的虚幻的神话,至于他们自己是决不会真正实行的。

 

    20世纪新闻事业的发达与进步彰显了人类追求真理、光明与进步的历程。那些为人类进步事业奋斗的许多记者付出了他们一生的辛劳甚至生命,他们为此受到了资产阶级的残酷迫害。记录巴黎公社斗争的利沙加勒曾被法国政府拘禁,公社失败后流亡国外,得到马克思的支持,才得以出版《一八七一年公社史》。报道十月革命的美国记者约翰·里德,遭到美国政府迫害,两次被捕,最后在苏联出版了他的著作。采访过苏联的记者斯特朗一回到美国,就被联邦调查局塞给一张传票,要她当天就出席法庭受审,家中被安装窃听器,一直被折磨病倒。到过中国红区的美国记者、作家史沫特莱,被麦克阿瑟将军指控为间谍。采访过毛泽东的斯诺受麦卡锡主义迫害,流亡瑞士而病死。即使一直生活在资本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毫不沾边的德国记者君特·瓦尔拉夫,也因为揭露资本家的残酷剥削,一再被大企业主以“诽谤罪”告上法庭。20世纪这些记者的典型遭遇,充分暴露了资本主义国家所谓“新闻自由”的虚伪性。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的自由,但现在有人把言论自由泛化甚至神化,这样就会为荒谬言论甚至谎言争得所谓自由的空间。企图经这样的“神化”,使荒谬言论、谣言、谎言能有表达的自由而不受约束、不承担社会责任。造成社会缺乏信任.

 

    我们知道,任何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相对的、有前提的,我们提倡、主张的言论自由亦是如此。言论自由既是权利,也有相应责任,任何权利都是与责任对应的,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责任。因此,任何国家的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而不是超越于法律之外的抽象自由。一方面,这种言论自由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前提。孟德斯鸠有言,“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的事情”,言论自由也是如此。言论自由具有两面性,既可以为善,也可以为恶。它既能促进社会的正常交往,也能因挑衅性、诽谤性语言而恶化人们间的关系;它既能成为弘扬公序良俗的载体,也能沦为败坏社会风气的罪魁;它既能消解社会的各种愤懑和不满,也能在特殊场合扰乱公共秩序。言论自由的两面性,因现代通讯工具广泛的影响力而增强了法制规范的必要性,使社会责任意识更加凸显。《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但“权利的行使带有特殊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得受某些限制”,而限制的理由是“尊重他人的权利或名誉”,“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卫生或道德”。

 

    另一方面,言论自由还应该遵守道德的规范。像粗口谩骂、污言秽语等违犯公序良俗的言论都应当受到约束,真正的言论自由应该是在法律、道德的约束内对自己观点的负责任的理性表达。另外,言论自由还有不同场合、不同群体之分,不同的场合、不同的社会群体在享受着不同的权利的同时,也受着程度不同的约束。这在中国如此,在国外亦是如此。就言论自由而言,行政官员或公务员所受的限制就严于一般公民。如有的国家规定公务员在职期间无权向公众发表个人的主张和意见,不得以个人的观点来混淆国家在某一问题上的立场和态度等。

 

    言论自由是为了真理的表达,而不是脱离法治约束、越过法治边界、什么都可以说的所谓自由言说。“文革”给我们一个沉痛的教训,就是一旦没有法律准则,可以自由地诬陷、甚至捏造罪名,构陷他人,这种自由是多么可怕。在现实社会中,每个人都有言说自由,同时也有批驳错误、荒谬言论的自由。任何法治社会对诬陷、造谣造成后果的还要依法处理,绝不能使危害国家、社会、他人的言论自由地泛滥。如果造谣、说谎的言论被允许,这不仅与法治建设的目标背向而驰,而且真正的言论自由也无从谈起。言论自由必须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形成社会共识、促进人民团结、推动社会进步,有利于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言论自由是个外来思想,非真正国产。”西方所宣扬的言论自由是与话语权紧密相联的,谁的话语权强,谁的言论自由就大,没有话语权,言论自由就成为水中月,镜中花,根本不是现实。在某些西方国家的这种政治和舆论环境中,借着话语权强势,言论自由成了打击别人的工具和手段。在3·14拉萨严重暴力事件中,西方某些媒体不惜歪曲事实、捏造虚假新闻,对中国进行造谣,这能谓其言论自由吗?他们所主张的言论自由只是强势下的盛气凌人的言论自由、是罔顾事实打击别人的言论自由。种种事实表明,某些人提倡的言论自由,在很多场合下变成了政治工具,而且具有双重标准。他们可以随意捏造一个借口,对他人进行污蔑,这岂不是对其所宣扬的言论自由的绝好讽刺。

 

    所以,我们提倡言论自由,但不赞同那种抽掉言论自由的法律的、道德的、规则的前提和约束,空洞地、抽象地谈论言论自由的做法。那种将言论自由泛化甚至神化的观点和做法,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在实践上也是有害的。

 

    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完全就是虚假的广告的大后台

 

    网络报记者郝成北京报道;32岁的王建军就职于一家省级电视台广告部,“脑白金”展开电视广告攻势的时候,他曾向负责审查该广告的相关领导提出质疑:“当时一些涉及到疗效性内容的广告已经管得比较严了,所以我说广告里面所谓的‘脑白金体’说法是否合适,还有疗效方面的一些东西,是不是应该请权威医疗机构过来鉴定一下,这样更妥当一些。”而他得到的回答竟然是:“这些不用我们担心,广告费给得妥当就行了。”

 

    中美联合国际疑难病研究院院长陈中华认为;虚假广告应由广告人承担一切责任,没有广告人发布虚假广告,就不会有虚假广告的广告主,把广告人作为一切责任人后,广告人就不敢发布虚假广告的。目前因广告人大多都是政府属下的新闻部门,政府属下的新闻部门与政府属下的执法部门又是平级,政府属下的新闻部门又是政府属下的执法部门之监督者“舆论监督”,所以广告人很少被处罚的,罚的往往是广告主,可以说政府是虚假广告的大后台 ,也可以说政府和广告人在演双黄,让广告人叫广告主做广告,广告人挣了广告费,政府再去罚广告主,因广告不吹牛就没有效果的,广告主不吹牛就不会做广告,一吹牛就违法,一违法政府就可以罚款。当然广告主去掉广告费和罚款了还是会挣钱的。最后广告人把部分广告费上交给政府,政府不但能少为广告人的生存付钱还能挣钱,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这是虚假广告畅通无阻的真正原因,政府和广告人及广告主挣了钱,却害了不明真相的人民群众,希望各级政府要有良知,不要为虚假广告开绿灯。

 

    另外;现在有些新闻媒体和记者完全没有职业道德,滥用自己的特权。对党及政府和人民挑拨离间,尽找负面新闻,甚至敲诈勒索,象我们中美创新联合国际疑难病研究院的北京合作医院,为了响应中央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号召,切实解决病人花钱或没钱治不了病的后顾之忧,开展不收取任何押金.治好病再收费,这么对国民有益的创举,不但病人不相信有这么的好事,而且无一新闻媒体给于报道,还常有记者来暗访,调查是真的不收取任何押金.治好病再收费后,却要我出钱做广告。希望有关部门尽快整顿新闻媒体.严惩不良记者。

 

    建议;立即整顿新闻媒体;新闻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事关重大,现在出现了很不好的苗头,建议中央应尽快整顿,现在广播电视台.报刊杂志太多太杂,重复办各种报刊杂志.重复建广播电视台.致使互相争读者.听众观众.过多揭露党和政府的不良事件.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还大量浪费物资人员.而且为了经济利益搞有偿新闻和乱发非法虚假广告.坑害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方针和政策宣传不够重视,仅应付而以.对好人好事漠不关心很少报道,比如象我们中美联合国际疑难病研究院为了响应中央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号召切,实解决病人花钱或没钱治不了病的后顾之忧,出资出专利药物还出医学专家在北京几个合作医院里给各种疑病患者看病治疗,实行治好病再收费,也不收任何押金,对治没好病的患者不收任何治疗费用,这么好的举措,不但无一新闻媒体给于报道,还常有记者来暗访,暗访是真实后却不报道,还要我出钱做广告。这算什么事呀?且对那些偶尔发生的医疗事故却常常报道,造成现在病人和医生关系十分紧张.希望中国政府马上整顿新闻媒体.严惩不良记者,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的.整顿应照以下几条:1.尽快压缩广播电视台报刊杂志的数量。2.新闻媒体要与经济利益脱钩.决不能搞市场化,决不能搞有偿新闻。3.广播电视台和报刊杂志全部由党和政府办,决不能由私人办,更不能让外国新闻媒体加入搞竞争。 4.要各新闻媒体以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好人好事,普法科教类节目为主,身体健康,戏曲,歌曲,音乐为辅。其中普法宣传和健康教育最重要,现在好多人犯法被惩了才知犯法。得了病才知道为什么会得病,如果人知道干什么是犯法的,就不会有人去干违纪犯法的事了。如果人知道怎样能保持身体健康,就不会有人去做有害身体健康的事了,国家就不用那么多司法人员及建那么多监狱和不用那么医护人员及建那么多医院了。若加上招聘和房产信息更好,能使外出人员尽快找到工作和住处.若想办法把广播电视办成以科教为主就更好了,广播电视台把清华北大那些高校名师的教学课程制作在广播电视里播放 [直播也好],不但使学生在家听广播看电视就能学习,而且还能使人人都能享受高校名师的教育。另外要重新发展有线广播,有线广播是任何宣传工具也代替不了的宣传方式,能强制"人民群众听.有线广播应接上高音音响,每个村每条街道接上几个,统一控制,不得有个人控制."强制"人民群众听,早上六点至八点播出,晚上六点至八点播出,使人民群到那里都能听到.当然也要考虑人们休息时间,中午不要播.全部节目由中央政府的宣传部门统一制作,省市县乡村,只有转播权,无任何制作权(包括自办节目)要搞政治性的.决不能搞什么新闻自由.这对国家和人民没有什么好处的.要做到做自己的事.让别人说去.不要去害怕外国指责.我们国家人多地广.稳定压倒一切.国情不一样.施政也是不一样的.

 

    其实,我是言论自由的受害者,深受其害,没有切身体会真不知其苦,目前号称治疗各种难治病及各种疑难病的医院多,医生也多,疗法也很多,鱼龙混杂,病人往往是充满希望去治却带着失望回来,总是花了好多钱病却没治好。近年,中国还发生多起病人因花了钱病没治好而杀医生的案件,我为了避免各种疑难病人上当受骗。为了响应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号召,为了让患者相信我们中美联合国际疑难病研究院的医疗技术,切实解决病人花钱或没钱治不了病的后顾之忧,我院出资及用已通过国家申请的专治各种疑难病有独特疗法和较好疗效的十多项专利,在北京合作的医院实行治好病再收费,病人凭身份证明及诊断证明,不交任何押金,就可以先免费治疗,因举措比较创新,好多人有疑问,感觉是不是天上掉的陷饼,有什么圈套似的,打电话咨询的好比审犯人一样,还有,因开展治好病再收费后.损害了一些医院及医生的利益.有些医院及医生经常打骚扰威胁电话.还有竞争对手在网上发布不符合我院实际情况的言论攻击我们中美联合国际疑难病研究院.说我们中美联合国际疑难病研究院是骗子。我院是实行治愈后一年不复发了再收费. 不收任何押金的. 治疗前和治疗后都让病人去301医院和302医院及北京协和医院和北大人民医院等大医院检查确诊,对没有治愈的病人.我院是不收取患者任何治疗费的.治愈的患者可以在任何一级以上医院检查.也就是说病治好否由其他医院说了算,医患双方达还签订有协议.是法律保障的.这样做事还有人说我们是骗子。

 

    还有人瞎说我们是在拿病人搞试验,这怎么可能?每个病人都要用几千元冶治疗费的,国家又不给我们经费,想搞也搞不起的。我们用的都是目前已知成份和功效的中草药组合成方,并巳通过国家申请发明专利的药物给病人治疗。疗法都是十分确切的。若疗效不好或搞试验,治愈率肯定不会高的,我们是治好病一年后不复发了才收费,若治愈率不高,大部分病人都不交费,那我们怎么办?所以,我们没有一定的疗效是不会开展治好病一年后不复发了再收费的。按瞎说的人之逻辑,那各个医院都是在拿病人搞试验的了,我们的合作医院是经国家工商局和卫生局批准开办的正规医院,还是医保定点医院,我院的科研人员把执业医师证注册到合作医院,合理合法与其他医院一样给病人看病治疗.怎么能因我们实行不收任何押金,治好病再收费就说我们是骗子,是在拿病人搞试验。害得病人都不敢来享受治好病再交费了,我认为这样的言论自由不要也罢。

 

    我建议中国应实行网络实名制,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产物。但在浩如烟海的信息中,大量是无用的,有些甚至是“垃圾”,误人子弟.我建议中国应实行网络实名制,网络实名制好处最主要是为了防止匿名在网上散布谣言,制造恐慌和恶意侵害他人名誉的一系列网络犯罪。并使网友看到更有责任的言论,有利于建立社会主义信用体系,提高个人信息的准确度,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将更方便安全。你若发表的言论是为国家和人民负责任的,留下真实姓名怕什么,你若揭露一些不良之案件是真实的,就应不怕报复地留下真实姓名.帮助有关部门破案解决,邪是压不了正的。怕什么?要有正义的心还要有正义的胆才行。我认为那些反对网络实名制的人,不是胆小怕事就是图谋不轨之人。网络实名制并不是堵塞言路,而是规范网络环境,也不是限制言论自由,它强调言论要负责任,实名制不仅在减少网络虚假信息传播、恶意留言,以及由此引发的网络暴力等方面作用明显,在净化网络环境,维护网络安全等方面也能发挥重要作用。实行网络实名制的最大意义,在于树立网民的责任和自律意识,而自律才是网络管理的核心。

 

    中美联合国际疑难病研究院院长陈中华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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