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清:评张维迎“国家所有制下的企业家不可能定理”
陈世清:中国主流经济学批判(10)
——评张维迎“国家所有制下的企业家不可能定理”
一旦政治体制改革完成,真正形成政府法人人格化,不但可以用企业家定位国有企业管理者,而且可以用企业家来定位政府官员。
张维迎认为,由于政企分开的不可能性,所有权约束的无效性,解决经营者行为短期化的不可能,所以国有制下根本不可能有一支“有志实业,无意仕途”的职业化经理阶层。张先生把其概括为“国家所有制下的企业家不可能定理”。
张维迎“国家所有制下的企业家不可能定理”其前提不成立,或者是把结论当前提。
国有企业要成为合格的市场经济主体,关键正在于国有企业人格化。国有企业人格化包括国有企业主体地位的确立、劳动力产权制度的建立、企业家阶层的形成。国有企业能否形成企业家阶层,关键在于国有企业能否人格化;国有企业能否人格化,关键在于政府法人能否人格化;政府法人能否人格化,关键在于政治体制改革能否成功。因此,要使国有企业成为合格的市场经济主体,使国有企业也能形成自身的企业家阶层,不是取消国有企业,而是推动政治体制改革。一旦政治体制改革完成,真正形成政府法人人格化,不但可以用企业家定位国有企业管理者,而且可以用企业家来定位政府官员。韩国总统李明博不正是称自己为“CEO总统”吗?
一个经济学家给企业家下定义,为企业家划边界,取决于他所属的经济学范式。一个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只能以私营企业为模本、以配置经济学为参照给企业家下定义、划边界;在他们看来只有能随心所欲处置资产、随心所欲兴风作浪、为利润最大化不择手段的“经济人”企业主,才可以称之为企业家。但从再生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企业家的本质,是具有较高的主体性、能通过自身创业和管理活动,使游资和其他生产要素以经营权为中心直接结合、更快更好地实现资源的优化再生与配置的经济主体。企业家的最本质特征是创业能力;至于在创业过程中所组织支配的生产要素的产权属性和产权结构,虽然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企业家的价值取向、经营方向与管理方式,但这只是企业家的特殊性,同企业家之所以是企业家的本质没有内在的、必然的联系。所谓“国有制企业家不可能定理”,是从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范式出发、把结论当前提的范式偏见。
至于现有的国有企业由于存在着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的现象,使真正的企业家阶层难以形成,那是需要深化改革、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而不是什么“不可能定理”。如果有问题就“不可能”,哪还要改革做什么?如果不改革,没有健全的市场体制,那么不但国有企业、而且私有企业也难以形成真正的企业家阶层。
市场原教旨主义者一方面主张经济体制改革可以离开政治体制改革来进行,另一方面却提出所谓“国家所有制下的企业家不可能定理”,是自相矛盾的悖论。这个“定理”缺乏公理前提。
可以说,国有企业改革是连接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的承上启下的环节。经济体制改革的完成有赖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成功,国有企业改革的成功有赖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成功。国有企业改革不成功,将拖住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后腿,使经济体制改革无法成功。因此,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以国有企业改革为接口,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互为前提、相辅相成。国有企业改革是否成功,是改革整体是否成功的综合标准。而改革,只能是一个整体;改革成功,只能是一个整体。
国有经济比重和一个国家的法制化程度成反比只是现象,政府法人没有人格化与民间一样享受国民待遇才是本质。而政府法人人格化、消除权贵市场经济本身只能通过民主法制建设来解决,而不是靠消除国有经济来解决。你不能让克林顿下台后不讲课,你不能让克林顿把巨额讲课费不拿去投资,你不能让克林顿利用他的高知名度和广泛的社会联系赚到更多的利润,但你可以通过法律制约他不出卖国家机密、不搞内线交易、不利用人际脉络搞权钱交易。权贵市场经济本质和要害不在于“权贵”,而在于人治。在健全的法制下,与其说是“权贵”,还不如说是“人贵”,克林顿的高额讲课费和姚明的高额出场费没有本质区别。政府法人人格化是二次改革的核心;只有政府法人人格化,才能在制度上保证劳动力产权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得以确立,使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得以确定,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以真正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