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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为何在公安部门成了儿戏?

火烧 2022-07-08 00:00:00 网友杂谈 1028
昔阳县公安局执法违法,交警队程序违规,专家被用作挡箭牌,赔偿协议引发争议,法律被视作儿戏,引发公众强烈不满。

  在《乌有之乡》网站看了昔阳县公安局“执法”与“赔偿”糊弄老教师的报道,十分令人义愤填膺。

  谁都知道,公安局是执法机关,是依法保卫国家和人民安全的重要支柱,应该最清楚法律、最懂得法律的意义与运用。但是,从昔阳县公安局对待老教师的态度来看,不仅视法律为儿戏,且与骗子毫无两样,令人费解与气愤。

  首先,昔阳交警队在下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时,按照晋中市交警支队的说法,存在“事实不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问题;其次,在重新认定中,尽管请专家做了挡箭牌,却还是进一步违反法定程序,除了没有证据公开、没有听取当事人申辩、逾期一个月下达《认定书》等外,就请专家一事,同样有违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条明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复核委员会,由办理复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会同相关行业代表、社会专家学者等人员共同组成,负责案件复核,并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名义作出复核结论。”,可见代表、学者和专家应该由晋中交警支队邀请复核,而不是由昔阳大队越级邀请总队派专家复核。那么,支队为什么不去自己复核呢?肯定不是案情复杂。如果复杂,就没必要责令大队重新认定了。支队可以直接依法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复核委员会去解决。奇怪的是,支队却又邀请总队专家到大队参与认定,有没有猫腻就说不清了,可以肯定的是,这是违背法定程序的。

  昔阳交警大队既然要请专家作出《复核认定书》,为什么又要找人与老教师商议赔偿呢?因为他们心怀鬼胎,知道本身执法违法。但他们又寄希望于“专家”身上,如果专家能够做挡箭牌,那就会“柳暗花明又一村”。没想到的是,老教师仍然不信邪,只好把专家帮助出台的《复核认定书》收起来,再次跟老教师商量“赔偿”。

  交警队有法不依,却出馊主意用“赔偿”捉迷藏,不是把法律当儿戏吗?

  交警队不送达《复核认定书》,也未作出前《认定书》作废之决定,是否违反《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警队明目张胆以权代法、欺压当事人,不是明摆着吗?

  更为令人不解的是,晋中支队王处长的“不分对错”。这四个字明确告诉我们,在他们那儿法律已经靠边站了!

  王处长替县交警队出面,作出“赔偿”决定后,县公安局副局长直接出面,让老教师在《司法救助申请审批发放表》和写有“如果上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不上访承诺书》上面签字后,一反常态,以“不敢承担责任”否定了“赔偿”协议。

  公安局和交警队这么做,是毁约还是失信?是无赖还是诈骗?

  既然原形毕露,就应该把所有骗取签字的材料退还当事人,但公安局一直压在手里,意在何为?

  公安机关与个人协商解决纠纷,笔者认为应该是平等关系,公安机关可以让老教师作出《不上访承诺书》,老教师让他们作出《赔偿承诺书》也是天经地义的。“单位给个人承诺不合适”完全是谬论!说来说去,就是一个“权”字,有了权,就可以执法违法、以势压人么!

  交警队有国家的钱,但他们不会花到一个老教师身上。当然,他们还可以随便搞到钱,他们违反财务制度让老教师开具虚假发票,又用两万元现金晃诱,足以可见他们对于钱财的随意性。他们手中的钱,必须花到对他们有利的地方,比如请挡箭牌、找保护伞……

  昔阳县公安局的财务是否也没有法律规定?

  公安局两次在没有《受理告知书》的情况下,突然下达《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不按照规定时间处理事项,又不通知当事人延期理由,明显违反《信访工作条例》。再回想交警大队两次逾期下达《认定书》,足以说明他们处理问题的随意性。

  昔阳县公安局不单如上对待当事人,而且还向上级信访部门谎报说“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进行了证据公开,并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不是欺下瞒上吗?

  老教师曾经三次上访于山西省信访局,但三次都转回到昔阳县公安局。尽管老教师在写给信访局的信中强调“此问题晋中市公安局已经进行过解决,但又在解决中出现了新问题,也就是说问题在晋中市没有得到解决,敬请不要再转给昔阳县公安局。”但山西省信访局还是照常转给了昔阳县公安局。这样循环往复,猴年马月能够解决?

  这种不讲事实、不依法律、诈骗作假、毁约失信的事情,普通老百姓都不会干出来,公然发生在执法机关中,是谁给了他们这个胆子?

  老教师在法律面前显得太苍白无力了,因为他的对手是一个利益集团,一个权势集团,一个特权阶层,他还能够怎么样?

  党中央和领袖告诉我们:“中国共产党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在这里,斗胆问一问,他们这些人究竟还是不是共产党员?

  昔阳交警队、公安局、所谓“专家”及市交警支队的某些人,联合起来出卖党纪国法,联合起来欺骗一个老教师,实在令人触目惊心啊!

  中央指出:“特别是对那些攫取国家和人民利益、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动摇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人,对那些在党内搞政治团伙、小圈子、利益集团的人,要毫不手软、坚决查处!”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忠于党,“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日常言行上”,对这种拿法律开玩笑的人绝不姑息,给广大人民一个交待!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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