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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市委 雁塔区委是真正的共产党

火烧 2011-08-11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通过对比两个毛主席纪念馆的不同命运,突出中共西安市委雁塔区委对红色教育的支持,强调其作为真正共产党的体现。

中共西安市委 雁塔区委  

是真正的共产党  

近几天在网络上读到两则关于“毛主席纪念馆”的消息:  

一则是河南省方城县土山村毛主席纪念馆,是农民兄弟自费建设起来的,用于农民群众自觉歌颂共产党,歌颂毛主席,敬仰毛主席,宣传和学习毛泽东思想的一个重要的文化阵地。可是,世事难料。纪念馆不幸收到了方城县国土资源局的一纸强拆令,非要把纪念馆拆掉、把毛主席雕像搬走不可。  

另一则是陕西省雁塔区月登阁村毛泽东敬览馆关于举办“劳动者讲坛”的公告。这则消息特别公告:  

 敬览馆已被中共西安市雁塔区委列为红色教育基地,中共西安市委列为党史教育基地。  

 敬览馆是红色教育基地。已多次举行纪念毛主席的活动。现已接待工人、农民、干部、青年学生及国际友人5万余人。  

这两则消息能证明什么呢?能证明一个重要问题:谁是真正的共产党?!  

两个纪念馆,一个修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月登阁村平原上,一个建在河南省方城县土山村山岗上;月登阁村纪念馆是村党支部书记张德本自筹资金创办的,土山村纪念馆是村党支部委员徐保卿等人带动当地群众捐款捐物、自发修建起来的;前者于2007年12月23日免费向社会开放,后者于2009年4月11日建成开馆。  

月登阁村毛泽东敬览馆开馆以来,已多次举行纪念毛主席的活动。现已接待工人、农民、干部、青年学生及国际友人5万余人。被中共西安市雁塔区委列为红色教育基地,中共西安市委列为党史教育基地。  

    土山村毛主席纪念馆开馆之日,几辆警车、几十名警察及政府官员将小小“土山”团团围住,纪念馆已经挂上的匾额被强行摘除,墙壁被贴上“严禁靠近、禁止入内”的警示标语,敲锣打鼓自发从四乡赶来庆贺的群众被驱散。主办者徐保卿被施以高压:“文化大院”里不准设“毛主席纪念馆”;立即撕掉宣传毛主席光辉形象的照片资料等展品。  

2011年“七一”一大早,从省道通往土山村的路口即被警车把守,盘查来往车辆,阻止群众前往土山;数十名警察及政府官员出现在毛主席纪念馆,意图干扰群众自发组织的庆祝活动。当四面八方赶来的群众将近千人,政府官员已经不便再公开“阻止”时,“碰巧”停电了,而且一直到活动结束才又“碰巧”来电了。  

不比不知晓,一比就知道。一样的纪念馆,不一样的命运。“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经过实践检验,证明中共西安市委雁塔区委是真正的共产党!西安市委雁塔区委把月登阁村毛主席敬览馆列为红色教育基地和党史教育基地,其决策是正确的,是英明的。  

在今天这个社会里,毛主席纪念馆是一块试金石。能够测试出谁是真正的共产党,谁是真正的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旗帜?!  

方城县还是共产党的天下吗?是共产党的天下,方城县怎么会出现咄咄怪事?堂堂的县委、国土局党组、乡党委,不但不支持农民群众自建毛主席纪念馆,而且把他视为“洪水猛兽”,象“围城打土匪”一样包围一个小山岗。居然还用下三乱的手段“碰巧”停电来破坏人民群众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纪念活动。  

更为恶劣的是,七一建党节刚过,当地竟然一纸红头文,下达拆迁令,非要动用公权力压制人民群众怀念毛主席,信仰毛泽东思想。  

方城的山啊,方城的水,记念毛主席的恩,记念毛主席的情。  

方城的党啊,方城的官,要做人民的公仆,莫做人民的敌人。  

   

附1:  

陕西毛泽东敬览馆劳动者讲坛公告  

定于从2011年7月10日——9月4日的每个星期日上午9时学习毛主席关于文化、政治思想教育、知识分子等的有关文章。下次学习定于8月14日上午9时。
附:毛主席有关文章题目
     1、新民主主义论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部分
     2、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
     3、应当重视电影《武训传》的讨论
     4、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第五、八部分
     5、在中国共产党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参加者:有兴趣者皆可  

可免费参观毛泽东敬览馆  
乘车路线:  

西安火车站乘351路到交大驾校下车即到
西郊乘400路到终点站下车
换乘351路交大驾校下车即到  
陕西毛泽东敬览馆简介  
     毛泽东敬览馆是西安市雁塔区等驾坡街办月登阁村党支部书记张德本自筹资金创办于毛主席诞辰114周年前夕( 2007年12月23日 ),免费向社会开放。  
      张德本,1952年生。曾任生产队队长、大队长多年,为农业生产作出了应有贡献。受到群众好评。  
     敬览馆大楼有5层,建筑面积5千余平米,分23个展厅和1个大展厅。  
     敬览馆建馆时得到原省委副书记蔡竹林,省电视台副台长张书省,毛主席机要秘书高智,韶山纪念馆馆长马玉卿等同志的指导支持帮助。  
     毛主席女儿李呐,女婿王景清应邀来馆。赠送檀香木毛主席雕像。陕西省委书记赵乐际曾给于指导。  
     敬览馆是红色教育基地。已多次举行纪念毛主席的活动。现已接待工人、农民、干部、青年学生及国际友人5万余人。  
     敬览馆已被中共西安市雁塔区委列为红色教育基地,中共西安市委列为党史教育基地。
     敬览馆办有奋进网    

附2:  

村民自建的“毛主席纪念馆”面临被强拆  

来源:红色中国网  作者:方红
2011年7月20日,河南省方城县券桥乡土山村毛主席纪念馆收到了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对于这个农民自办的毛主席纪念馆来说,这种“灾难”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这次无疑是灭顶之灾。
土山村,位于方城县城南5公里,因村子北靠一座孤零零的荒土岗而得名。毛主席纪念馆,就建在村外这座名为“土山”的荒岗之上。它是2005年在村党支部委员徐保卿等人带动下,由当地群众捐款捐物、自发修建起来的。严格来讲,“毛主席纪念馆”只是这栋两层小楼的一部分,村民们要建的其实是一座“农村文化大院”。但捐建者们财力有限,不可能一气呵成,最早建好的主体工程即“毛主席纪念馆”。虽然当地政府对这个“名头”实在太过敏感,偏偏它对老百姓又太具亲和力,所以自存在之日起,从官方到民间,都单单记住了一个“毛主席纪念馆”,倒是忽略了整个“文化大院”。 ——其实即便“大院”,也不过是农村常见的几间房屋、一个简陋的院落而已。乱石荒草之中,占地不足半亩,无非想为村民们提供一个看书学习的公共文化场所。  

徐保卿等人自筹资金建“文化大院”得到了土山村大部分党员群众的拥护,除了他们几位发起者拿出几万元钱外,这里的每一砖每一瓦也都是来自群众自愿捐献;农闲时节,全村的男女老少争着来干义务工,连八十多岁的马景瑞老婆婆也要到工地上捡砖递瓦,烧茶送水;方城县、南阳市的一些老同志也纷纷捐款,还送来了毛主席诗词等书画作品;毛主席生前机要秘书高智老人为文化大院里的毛主席纪念馆亲笔题写了馆名,同时提供了大量珍贵的照片资料;九十多岁的革命老人马宾也寄来了亲笔题词。毛泽东诗词研究会会员、镇平县王岗乡的农民艺术家董保富老人听说这个消息,专门制作了一尊高2.2米、价值五千余元的汉白玉毛主席像,准备赶在纪念馆剪彩之日献给土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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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毛主席机要秘书高智老人题写的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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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革命老人马宾的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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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纪念馆内部展室
民心向往毛泽东,然而方城县政府部门的举动却与此大相径庭。2009年4月11日上午,在毛主席纪念馆原计划开馆之日,几辆警车、几十名警察及政府官员将小小“土山”团团围住,纪念馆已经挂上的匾额被强行摘除,墙壁被贴上“严禁靠近、禁止入内”的警示标语,敲锣打鼓自发从四乡赶来庆贺的群众被驱散。主办者徐保卿被施以高压:“文化大院”里不准设“毛主席纪念馆”;立即撕掉宣传毛主席光辉形象的照片资料等展品,代之以计划生育宣传画;不准接受、安放董保富捐献的毛主席像。据理力争之后,从镇平远道而来的董保富被迫拉着毛主席像原路返回……在网上,至今还能看到董保富老人对此事气愤而又无奈的“怨言”(详见网文《封闭方城县券桥乡土山村毛泽东纪念馆纪实》)。
2011年“七一”,全国上下都在以“唱红歌”等各种形式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而土山村的老百姓却似乎被“剥夺”了这种资格。“七一”一大早,从省道通往土山村的路口即被警车把守,盘查来往车辆,阻止群众前往土山;数十名警察及政府官员出现在毛主席纪念馆,意图干扰群众自发组织的庆祝活动。当四面八方赶来的群众将近千人,政府官员已经不便再公开“阻止”时,“碰巧”停电了,而且一直到活动结束才又“碰巧”来电(网上报道《南阳市方城县券桥乡土山村群众庆祝建党九十周年活动纪实》对此有详细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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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七一庆祝活动时张贴的标语依然还在
就是在这种艰难的生存环境中,这个已经存在了五年的毛主席纪念馆又等来了方城县国土资源局方国土资罚【2011】289号《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任人徐保卿因被认定为“违法占地”而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并处以2678.4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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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图:方城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
不管是“文化大院”也好,“毛主席纪念馆”也好,都是建在土山村的一片荒岗之上,方城县国土局也承认这块地属于土山村“集体未利用土地”。既然是村集体未利用土地,徐保卿等人修建之前就得到了土山村大部分党员群众的同意,而且征得了土山村委会的支持,双方还签订有协议,明确了“村委提供场所”,那怎么算是“非法占地”呢?方城县国土局下达拆除的依据是《土地管理法》第76条,该条款明文规定“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明明占用的不是农用地、是集体未利用土地,又怎能按农用地处理?《处罚决定书》说“该占用土地不符合券桥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券桥乡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2007年以后才编制的,土山村毛主席纪念馆早在2005年即开始修建,对于此类情况法律并无规定拆除,又怎能强令拆除?
如果说土山村民自建文化大院(毛主席纪念馆)未经“依法批准”,那倒要说说方城县某些政府官员的行政不作为了。早在200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就明确要求各级政府“通过民办公助政策扶持,鼓励农民自办文化,积极扶持热心文化公益事业的农户组建文化大院”,“有关行政部门要简化对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登记审核程序,在土地使用、信贷、行业政策等方面与国有文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徐保卿等村民从一开始就按政策多次找券桥乡党委书记刘荣丽等领导报批手续,但刘的理由不是“本乡大部分文化大院都没办手续”,就是“办了手续乡里就得拨钱扶持,但乡里现在没钱所以暂时不能办手续”。2009年5月15日,徐保卿等多位村民联名向券桥乡政府、土地所、民政所、文化站和方城县国土局、民政局、文化局等相关部门同时请示报批,但还是被这些政府部门拖延至今。实事求是地说,不是村民们不办手续,而是政府部门一直在变着法子找借口不给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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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9. 2009年村民代表联名给方城县国土局等多部门的请示报告
令人感慨的是,就在土山村毛主席纪念馆的前面,百米之遥,矗立着一座同样是几年前由部分群众自发建起的“祖师庙”。虽然算不上香火旺盛,但初一、十五也都有信徒烧香,却从未见有政府官员阻止过;建设规模比毛主席纪念馆可要大得多,同样不见有谁“依法批准”过,但也从未见哪个政府部门去“依法行政”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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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10.荒岗上的毛主席纪念馆,正前方即土山庙
其实就在方城县境内,近几年来民间兴建的大大小小的庙宇寺院等各种宗教活动场所,又有哪一个受到过政府部门的“严格执法”?可以把方城县委党校迁走,“占地四十四亩、殿堂二十五座、筑房一百零八间、塑圣三百零三尊”耗资千万重修炼真宫,那是恢复名胜古迹;可以立起21米高的张骞塑像,政府投资585万元,占地180亩修建张骞广场,那是打造南阳北大门的“形象”。弘扬传统文化也好,提升城市品位也罢,都能理解也无可厚非,但偏偏就容不下一尊高不过2.2米的毛主席像,容不下一座房不过五间的毛主席纪念馆?何况这还是上符合中央政策,下顺应群众意愿,没有让地方政府拿一分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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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11.耗资千万重修的炼真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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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斥资585万元占地180亩的张骞广场和21米高的张骞塑像
再看看做出处罚决定的方城县国土资源局是如何“严格执法”的:方城县小史店镇小殷庄村支书李清敏强占当地学校操场土地盖私房,村民一直上访到国家信访局后,方城县纪检委查实问题并给予了李清敏党内警告处分,但也没见方城县国土局“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并处以罚款”,李清敏至今还在村民中洋洋自得于“再告我房子也盖好了!”还是在小史店镇, 2011年7月22日夜,河西村三组二十多户农民84亩玉米一夜之间被铲平,多名村民被打伤,开发商无任何审批手续即在耕地上开工建房。面对如此公然挑战土地红线的恶性行为,却至今也未见“严格执法”的方城县国土资源局“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并处以罚款”……
2011年7月27日上午,当笔者在土山村毛主席纪念馆调查此事时,恰逢券桥乡人民政府的官员又来下达另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依然是“限期拆除”,这次依据的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岂知该法通过于2007年10月28日,2008年1月1日起才施行,怎能适用于2005年就建起的毛主席纪念馆?尤其荒唐的是,依照法定程序本来应该先下达《行政处罚陈述、申辩权利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待被处罚人行使完陈述、申辩或听证的权利后,方能再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而高效率的券桥乡人民政府竟然三个文书一起下!被处罚人法定的权利何在?更雷人的是,为了证明这一“执法犯法”的经典场面,券桥乡政府竟然特意委托司法所长亲自到场“依法见证”!这就是我堂堂天朝官员的执法意识、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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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13/14/15.高效率的券桥乡政府,三份文书同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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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最雷人的见证场景:券桥乡政府特意委托司法所长亲自到场见证乡政府程序违法
2011年8月1日,土山村毛主席纪念馆主要发起人徐保卿已依法向方城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方城县部分老同志、老干部也向县委、政法委等多部门反映。结果将会如何?能否顺应民意、体现政策、尊重法律?大家并不乐观。因为就在方城县这块早已被中国共产党解放64年的土地上,并不是没有出现过“时光倒错”之事。2010年12月20日,毛主席诞辰117周年前夕,方城人杜春堂自己投资10万元,在自家院子里立起了一尊三米多高的汉白玉毛主席雕像。但仅仅三天,就被以违反《城乡规划法》的名义判定为违章建筑,当局集中公检法80多人强行拆除。在自家院子里立像也能违反《城乡规划法》,这在崇尚《物权法》的当今中国,无疑表明——你就是在自家客厅挂一张祖宗画像都有可能“已经违法”!拆除后的毛主席像用塑料篷布掩盖着躺倒在方城县杜风瑞纪念馆的草丛中。除了高高扬起的右手依稀可辨,有谁能想到,这里竟藏匿着一尊“违法”的开国伟人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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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17.杜春堂投资10万余元在自家院里仅仅立了3天的毛主席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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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毛主席像被强行拆除后只剩下孤零零的一个基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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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被“有关部门”藏匿在方城县杜风瑞纪念馆草丛中的毛主席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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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如果不是高高扬起的塑像右手露出一点,谁能想到这篷布掩盖下躺卧的竟是一尊开国伟人像
    土山村的群众因此为毛主席纪念馆担忧。他们想不明白,纪念毛主席到底有什么错?他们也讲不出多少大道理为自己辩解,但是他们坚信,纪念毛主席不会有错,宣传毛泽东思想绝对没错!他们唯一能表明的,“就是拼了命,也要保护毛主席纪念馆!”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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